又是儿子,又是女儿的,一胎就生了龙凤胎! 儿女双全,多完美! 怪不得那个叫艾莎的这么牛叉,不仅敢当面呛他们这些发小,还把周煜使唤得跟孙子一样。 这个小小的细节,让三个人都沉默了,再也没有玩乐的心情了。 曹云梓站起来,整理衣服,唏嘘不已。 “算了,我还是去找我未婚妻吧。三个月后,参加我的婚礼,咱们已经落后周煜太多了,再不加油,以后周煜的孩子长大了,咱们的孩子还小,打架都打不过!” 吴树良在脑海里过滤一遍,想找一个他想结婚生孩子的,结果没有。 陈楠傻眼了,“这一时半会的,去哪找啊?” “那我就管不着了。”曹云梓已经穿好衣服,“再见。” 只剩下吴树良和陈楠面面相觑,觉得没意思,各自散去,找女朋友,结婚,生孩子…… 三个发小被周煜刺激得难受,也改变了以前放荡不羁,开始审视恋情,婚姻,生育。 这边的周煜抱着香香软软的女儿,老父亲的慈祥笑容挂在脸上。 昨天看了岳母张翠霞拿出来的相册,他看到了林小溪时候的照片。 女儿像妈妈,简直就是妈妈的翻版。 从那之后,周煜就特别稀罕女儿。至于儿子,跟他小时候很像。 他看一个跟自己相似的脸,有什么意思! “你那些发小,现在已经抱怨你结婚生孩子,都不通知他们。”林小溪轻声说,“让你受委屈了。” 周煜轻笑,“有什么委屈的?我现在有妻有子有女,人生圆满。至于发小,我希望他们能好好地。至于能不能好好地,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再说了,我只是他们的发小,是朋友,又不是他们的爸妈。友情,这东西不能强求。跟你好的,十年不见你,照样熟悉。不合拍,天天见,也会分道扬镳。” 人的精力有限,他要抓住重点。 小时候,少年时候,友情很重要,也期望友情能够相伴一生。 遇到爱人,有了孩子之后,他就有了更多的身份和责任。 他总要经营好自己的家,才能关心别人的事情。 如果连自己的事情,都做不好,还有什么资格在别人的事情上指手画脚呢? 林小溪等喂完孩子,哄孩子睡觉,抱着周煜,“我家老公真好,为我做了那么多。” 周煜轻笑,“其实也没有那么好,我也希望孩子在一个没有太多复杂环境中生活。” 林小溪亲周煜的脖颈,引得周煜一阵战栗,抓住林小溪的手,“别调皮,你还没休养好呢!” 即使很渴望,很迫切,但林小溪的身体最重要! 楼下周爷爷正在跟林爷爷商量孩子的名字,姓氏。 “林兄,大山只有小溪一个孩子,男孩就姓林,女孩姓周,您觉得怎么样啊?”周爷爷建议,两家都是独生子女,总要给林家这边一个交代啊! 林爷爷听到这话,微微一愣笑了,“周老弟,原来你们迟迟不上户口,是因为这个问题啊?” “其实大可不必。大山虽然只有小溪一个,但我林家那么多子孙。小溪既然嫁到周家,所生孩子就姓周。” 周爷爷一愣,心里激动,“林兄,要不你问问大山?” 林爷爷摆手,“大山没意见,你放心就是。” 周爷爷面露感激,紧紧握住林爷爷的手,“林兄,大义。” 林爷爷笑笑,“你周家也不错,只是咱们用不同的方式爱国。再接再厉,以后不让外国在科技上卡我们的脖子。” 周爷爷重重点头,“旭阳集团一直致力于科技研究,当初我弃武从商,也是因为很多方面被卡脖子,我气不过,就不相信咱们华国人聪明了几千年,没道理近代落后了,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林爷爷深以为然,在这一点,他跟周爷爷有非常相似的观点。 近一两百年,的确落后了。 可放眼整个历史长河来看,只是历史上的一个波折,总归还会回到顶端。 “林兄,既然孩子姓周,那名字,一定要您来取。”和周爷爷投桃报李,尊重林家。 林爷爷笑笑,想了想说:“男孩,周承业;女孩,周承薇,怎么样?” 周爷爷连连点头,附和着,“好,寓意也好。” “大名,我取了,小名让大山和翠霞取。”林爷爷给儿子和儿媳妇也争取了一项福利。 周爷爷笑笑,“大山,翠霞,你们给孩子取什么小名啊?” 林大山因为历史原因,当年没法高考,高中毕业就参军了,因此他取名很朴实,“男孩叫石头。” 张翠霞听到丈夫取的名字,直翻白眼,“还高中生呢?就取这名字,太没文化了。” “你给女孩取什么乳名?”林大山不服气,叫石头多好,皮实! 张翠霞得意,“女娃叫香香!” 一个“香香”,让所有人都震麻了! 不过张翠霞坚持,说以前特别喜欢香妃,给外孙女取名香香多好啊! 第二天,当林小溪见妈妈抱着自家女儿叫“香香”的时候,不知道为何脑海里就出现了五花香猪。 张翠霞力排众议,坚持叫外孙女香香。 兄妹两个姓氏名字,小名都有着落了。 两个孩子落在林小溪的名下,继续对外保密,不公开。 林小溪整整坐了两个月的月子,从里到外养得很好,白里透红的。 为了消耗脂肪,林小溪在家里做运动,喝纤体茶,总算把身上的肉肉减下来了。 周末,周煜回来。 张翠霞主动把两个孩子接走了,放在自己屋里,她和林大山照顾。 给女儿女婿留下单独相处的时间。 林小溪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对周煜的渴望,战胜了她的羞涩。 她身体状态很好,洗白白,涂香香。 从头到脚,都保养了一遍。 等周煜洗澡出来,就看到了妩媚动人的林小溪。 早就素了很长时间的周煜,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哪里还能忍住? 一整夜,这样那样! 哺乳期,还有意外惊喜。 间隔二十六年,周煜居然……居然又尝到了婴幼儿时期的味道。biqubao.com ***** 求五星好评和评论,也谢谢大家的礼物,君君会努力想好的剧情。么么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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