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太医俏女帝_第287章 献舞赠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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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花街。
  冬日的夜幕很快降临,百花街张灯结彩,好似元宵灯会。
  各楼的娘子打开窗户张望,街上王孙公子聚集,车马填塞街道,京兆府的衙役疏导交通,小贩身上挂着各式东西叫卖,异常热闹。
  烛奸司司首坐在桂月楼临街的窗边,望着底下人潮涌动的街道,感慨道:“百花街从未如此热闹过。”
  旁边一个身材颀长的女子身穿青衣,打扮非常干练,一双凤眼盯着街道入口:“是啊,就为了迎接萧云。”
  对面闻香阁,听风使康利坐在窗边,微微开了一丝缝隙,望着桂月楼的戴踪。
  “烛奸司的司首亲自来了。”
  提举刘延明眯着眼睛说道。
  听风使康利说道:“百花街人多,动手有把握吗?”
  提举刘延明为难地摇头:“街头街尾已经被神策军包围,只等萧云进来,就要封锁百花街,直到明日天亮才放行,就算我们绑了萧云,也无法送出去。”
  听风使康利让提举刘延明在百花街动手,刘延明不傻,今夜看似良机难得,实则危险重重,他不想今夜动手。
  “萧云不是在皇宫,就是在王府,今夜难得出来一次。”
  干办婆罗说道,提举刘延明笑了笑:“你有何建议?”
  干办婆罗看向听风使康利,康利不说话。
  百花街入口。
  十几匹马缓缓出现在,萧云身披白色貂裘,李纯身穿白狐裘,两人骑着金络马,马鞍用黄金宝石镶嵌,披着锦绣幛泥,赫连勃、李忠两人披甲带刀开路,威风凛凛,后面是王府的护卫。
  从王府出来,李纯招摇过市,摆足了排面。
  “镇北侯、纯亲王到了!”
  众人望见,齐声高呼,楼上探出无数俏丽风骚娘子,街上的王孙公子纷纷伸长了脖子张望。
  京兆府的衙役大声呵斥:“让开!让开!”
  赫连勃、李忠两人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进入百花街时,赫连勃大喝:“闪开!”
  众人望着小山一般的赫连勃,纷纷退避,让出中间一条路。
  萧云和李纯策马缓缓进了百花街,楼上女子发出阵阵欢呼。
  “镇北侯,那就是镇北侯...”
  “英俊胜过纯亲王了...”
  “纯亲王年少之时也不过如此...”
  “不知今夜哪家的娘子有幸得到镇北侯恩泽。”
  李纯望着花团锦簇的街道楼宇,感慨道:“当年本王开花榜也不如你今日之盛啊。”
  李纯年少时,在百花街举办第一次百花榜,就是百花街女子选秀。
  各楼出一个或者两个娘子参赛,底下的客人每人手中一支花,看中了哪个娘子就投给哪个,最后得花最多的为当年的魁首。
  当时举办百花榜的地点,就是如今的百花楼。
  时至今日,百花楼一年一度还会举办百花榜,京都人称为:开榜。
  “王爷太抬举我了,焉知今夜不是为了看王爷?”
  两边楼上的娘子,年轻的盯着萧云看,而那些年纪稍大的则看向李纯。
  很显然,李纯以前也是帅哥,还有许多粉丝。
  “百花街有三大楼,百花楼、金绡楼和浮月阁,你去哪一个?”
  李纯笑问道。
  萧云笑道:“听闻百花楼最大,先去百花楼。”
  李纯笑道:“好,先去百花楼。”
  赫连勃、李忠走在前面,萧云和李纯在中间,路边的春香楼门口搭起了两米的高台,萧云走过时,一个身穿舞服、腰肢柔软、头戴面纱的女子在台上翩然起舞,乐手开始吹奏,旁边的客人欢呼。
  “蝶舞娘子开始跳舞了!”
  “入口第一家便是春香楼,不知道蝶舞娘子能否留住镇北侯!”
  “第一家有第一家的好处,也有坏处,镇北侯必定往里走,再看看别家的娘子。”
  不管客人如何说,丝竹声中,蝶舞娘子好似花间蝴蝶,舞姿曼妙轻盈,翩然若仙。
  萧云不禁赞叹道:“百花街名不虚传也...”
  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次逛青楼,才发现青楼如此精彩。
  一曲舞毕,赢得阵阵喝彩,蝶舞娘子在台上对着萧云、李纯欠身行礼:“奴家蝶舞见过王爷、侯爷,奴家冒昧,可否请侯爷到春香楼饮一杯。”
  蝶舞娘子正式发出邀请,春香楼的掌柜紧张地等待萧云回复。
  众人围着高台,静静等候萧云的决定。
  “蝶舞娘子的舞姿宛若天仙,但百花街才刚刚开始,不好逗留。”
  蝶舞娘子听了,眼露失望之色,今夜她跳了最好的舞,想邀请萧云进楼喝一杯酒,仅仅是喝一杯酒而已,可是萧云拒绝了。
  春香楼掌柜扼腕叹息,她花了重金打造高台和舞衣,希望留住萧云,让春香楼名声大噪,结果失败了。
  “奴家谢侯爷...”
  蝶舞娘子低头盈盈一拜,众人发出惋惜之声。
  “虽不能进楼,蝶舞娘子的舞姿着实曼妙,我有一首诗文相赠。”
  萧云骑在马上,缓缓张开折扇,蝶舞娘子听闻,惊喜拜道:“请侯爷赐诗!”
  听闻萧云要当场赠予诗文,众人激动起来。
  “镇北侯要当场赋诗,定然又是佳作!”
  “来人,笔墨,笔墨伺候!”
  已经有人拿着纸笔过来,做好了记录的准备。
  折扇轻轻挥动,萧云开始吟诵:
  “台上舞者颜如玉,不著人家俗衣服;
  娉婷似不任罗绮,顾听乐悬行复止;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
  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烟蛾敛略不胜态,风袖低昂如有情;
  今夜乍见惊心目,凝视谛听殊未足。”
  旁边的文士匆匆记录完毕,赞叹道:“妙啊,侯爷的诗与蝶舞娘子的舞姿相映生辉!”
  蝶舞颇知诗文,高兴地款身拜道:“谢侯爷赐诗!蝶舞拜谢!”
  李纯听完,点头赞叹道:“好诗,镇北侯诗才绝代,本王没有诗文相赠,那就打赏金瓜子吧。”
  手下听李纯说赏赐,立即打开袋子,抓了一大把纯金打造的瓜子,撒在高台上。
  蝶舞娘子拜道:“奴家谢王爷打赏!”
  刚刚进入百花街,蝶舞娘子献舞,萧云当场赋诗相赠,李纯撒金瓜子,气氛一下全拉满,百花街轰动起来!
  慕容恪站在二楼,望着底下的萧云,啧啧赞叹道:“一表人才,一表人才啊...”
  旁边一个肥胖的年轻公子身披轻裘,此人是吏部侍郎的公子周金锁,和慕容恪是狐朋狗友。
  “老子若有萧云的容貌、诗才,百花街的花魁,老子要全部睡个遍!”
  慕容恪摇头笑道:“普通娘子可以靠钱和容貌,这花魁必须有诗才!”
  他心心念念的菱香娘子,就要靠诗文才能打动。
  “罢了,且看后面的花魁怎样,慕容兄,万一萧云看中你的菱香娘子怎么办?”
  慕容恪的笑容僵在脸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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