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孤儿,从小到大,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瞧不起! 沈泽的话让她想起了多年前,在她第一次去融入那些富二代圈子的时候,出了多少丑,又有多丢脸!! “等我成为陆太太,看谁会瞧不起我!” …… 阮星辰没有提夏时,看来是不知道她回来的事。 沈泽一直等在九号公馆外。 “少东家,夏小姐今天一直没出来过。” “要不要我去敲门?”保镖根本不敢让他多等。 沈泽却拒绝了。 “不用,就在这里等她出来。” 昨天知道夏时回来后,他从未有过的激动,恨不得立马找到她,询问当年的事。 可一想到,过去他欺负夏时的场景,他就不敢轻易找她。 这一等,就是两个多小时。 夏时昨夜泡了冰水,今天受了凉,头昏昏沉沉的。 雷七给她买了药,喝过后,人还是不舒服。 她披了一件外套,遮住了昨天的抓伤,走出公馆,想在外面散散心。 明明是夏日,可穿着长衣长裤的她,却不觉得热。 医生说,她体寒,昨天晚上的事,差点就把她再次送进医院。 看来以后得从长计议。 夏时走着走着,没有注意到不远处停着的商务车,当她要再次擦身而过的时候,沈泽再忍不住冲下车。 “小……夏时。” 夏时止住了脚步,回头看他,愣住。 她没有回答。 沈泽却径直朝着她走过来,一时间有太多的话想问,可到嘴边,却变成了:“这些年,你过的还好吗?” 还好吗? 夏时心底冷笑。 这家伙不是最希望自己过的不好吗? 她紧抿着唇,捏紧了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想看看他又要怎么对付自己! 沈泽见她不说话,以为她没有带助听器。 “不是只是弱听吗?怎么我现在这么说话,也听不见?”biqubao.com 夏时长发披肩,遮住了助听器。 见他误会干脆也不解释,继续往前走。 沈泽跟上去,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是不是病情加重了?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病情加重?去医院? 这样的沈泽,让夏时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要换个方法整自己。 夏时还记得和陆南沉结婚两年的时候,一次年后聚会。 沈泽突然转变了对自己的态度,喊自己嫂子。 还让她去聚会。 可到了聚会上,陆南沉不在,一众富二代拿她取乐,一杯杯红酒从她的头顶往下淋。 当时沈泽就坐在首位上,笑盈盈地看着这一切,就和魔鬼没有区别。 他还让人准备了一地没有摘刺的玫瑰,指着说:“小聋子,你这么喜欢听人叫嫂子吗?” “你要是赤脚在这些玫瑰花上,走上个三分钟,我就让在场所有人,都承认你的身份!” 夏时当时竟然还信了他! 一想到那钻心刺骨的痛和侮辱,以及恐惧,夏时甩开了他的手。 她望着沈泽,强掩心底的愤怒: “这位先生,我不回答你,不代表我听不见,而是我不想回答。” 沈泽喉咙一哽。 原本巧舌如簧,不仅仅攻读医学,还攻读法律以及国际商务的沈大少爷,这一刻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久,他才张口:“你叫我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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