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姐本来还在享受着陈默的按摩,听到他这么问,当即就站起来问道:“你要做什么?” 陈默呵呵笑着说道:“花姐,最近你弟弟我有钱了,想搞个投资,我也准备盘一个翡翠店来做。” 花姐的脸上瞬间就面色凝重了,说道:“小默啊,你还是别干了,” “怎么了,那个马志高又来捣乱了?” “那倒没有,自从上次被你修理后,就没人来捣乱了,但是我这店里的生意很明显不好了,就拿今个来说吧,加上你也就三个人来我店里,还有一个是要账的。” 花姐满面愁容,她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后来我就暗中查了一下,结果发现有人竟然玩阴的,不但在咱们店周围安排打手阻止顾客进来,还放出豪言,说谁敢进翠玉阁买东西,出来后就修理谁,除了这个,他们也不允许任何人往咱们这拿料子卖,搞成这样,谁还敢来啊。” 花姐这事一说,陈默也皱了眉头问道:“有这种势力,又和咱们结仇的应该还是周文鹏和马家父子。” “谁说不是呢,胳膊扭不过大腿,我们得罪了那帮人,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我都不准备干了,所以你也别再张罗着开什么新店,正好我打算明天回老家,你现在去烫个头,明个跟我回老家见我表妹,如果你活好的话,一年不到你就能当爹。” 花姐说着,还特意往陈默的裆部瞧了一眼,然后就露出了满脸的喜悦。 但是陈默却依旧面色很严峻。 他绝不会屈服,更不会向任何恶势力哈腰低头,坏人暗中捣乱,他偏要逆风而行。 认真地想了半分钟,陈默就突然盯着花姐说道:“花姐,要不这样吧,你这个店转给我,我来干,你也别走了,咱们一起干,我给你注资金,给你找料子,客户也不是傻子,如果咱们的料子物美价廉,任何人也挡不住。” 花姐知道陈默有本事,这会儿也有些心动,但她想了一下还是拒绝了。 毕竟背后的坏人太强大,除了一个小小的马志高,还有周文鹏,而且甚至听说还有萧家人暗中参与。 她可不想陈默受到任何伤害,而且她已经把陈默的照片给表妹发了过去,表妹很喜欢,想让她把陈默带回去瞧一瞧,如果陈默愿意,她随时愿意配合着把饭先给煮熟。 瞧着花姐拒绝,还想要拉他回老家解闷散心。 陈默想了想却反过来说道:“花姐,这样吧,你把店盘给我,我来打头试一个月,如果还没效果,咱们再关店也不迟,而且到时候我保证,一定陪你回老家散心。” 花姐被陈默打动,终于同意陈默干一个月试试,并且她说了,如果不行马上离开这里。 把一切说定,陈默又要求花姐出了份转让协议,两人签了字后陈默就给花姐转了两百万,料子加其他的加一起,算是彻底接手了这个翠玉阁。 花姐知道这事要办成会很艰难,再说以后都要成一家子了,就拒绝要钱。 陈默不同意,解释道:“如果不转钱,那帮人还以为店是你的,以后还会找你的麻烦,现在归到了我名下,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以后有什么事我也好出面摆平。” 花姐觉得陈默说得也有道理,就收了钱,还把协议复印后给了管理毛料市场的物业公司一份。 等把这件事彻底搞完,天已经黑了下来。 陈默和花姐告别后,就出了翠玉阁准备回家。 结果出了市场刚走到一个偏僻的路口,就迎面碰到了一堆人。 为首的人名叫庞雄,右手有六个手指头,所以也被人叫做庞六,又因为这人手段凶狠,又十分能打,很多人也尊称他一声庞六哥。 作为混出来的老大,庞六一般不轻易出马,更何况,这次要收拾的还是一个无名小辈。 是周文鹏亲自出马邀请,又给了他一个很高的价码,这庞老六抹不开面子,才亲自带了人过来。 此刻庞雄目露凶光,直接掐着腰挡在陈默面前。 他问道:“你就是陈默?” “我是陈默,你是谁?” 庞六也不废话,不耐烦地说道:“老子姓陈名六,承蒙道上兄弟看得起,叫我一声六哥,或者是六爷,今个我过来削你,是因为有人要买你的脑袋,痛快点,你是乖乖跪着受死,还是被我手下兄弟乱拳打死。” 陈默早就猜出来这伙人到底是谁派来的,听到庞六威胁,他禁不住笑着说道:“我不会跪着死,也不想被乱拳打死,相反,我想把你们像踩蚂蚁一样给全部踩死。” 庞雄没想到,面前一个小小的陈默竟然口气如此之大,他冷笑一声说道:“好一个打嘴炮的高手,既然你要把我这帮兄弟当蚂蚁踩,那就试试。” 庞雄话说完,直接挥了下手,他身后一群十几个兄弟立刻抄起家伙朝着陈默奔了过去。 陈默也没含糊,瞧着一帮子十几个人冲过来,他没有逃跑,反而直接针尖对麦芒地冲过来,直接一个空中回旋踢就将最前面的一个打手给踢飞了十米远。biqubao.com 这一招下去,瞬间就把一伙打手给震了一下。 瞧着打手有些畏惧,立在最后面的庞雄马上骂道:“怕什么,十几个人打一个,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这个狗娘养的杂种给淹死,给我上,打死了我有赏钱。”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庞雄话音落地,刚才还有些畏惧的一群小弟马上就如打了鸡血一样,竟然抄起家伙就张牙舞爪着朝陈默奔了过来。 陈默从紫袍老道那里得到的传承里,有一项就是功法,别说是十几个小混混,就是百十个训练有素的高手也绝不是他的对手。 只用了一分钟不到,陈默就把这群混混给全都踢倒在了地上。 现在整个现场都是一片哀嚎。 陈默没有客气,从地上捡起一根棍子,就对着地上十几个混混的脑袋挨个打了过去,一分钟不到,一群十几个混混全都重度昏迷了过去。 等把这群人搞完,陈默就抬起头,把自己一双凶狠的目光锁定在了不远处的庞雄身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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