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母难当,携崽二嫁摄政王_第231章 爱喜欢谁喜欢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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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云舒:“不知太后想怎么个滴法?”
  小太后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将两人的血滴在清水中,若能相融即为血亲,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
  海云舒不慌不忙道:“民女听闻,前朝有个贵人,生了皇子,却被人诬陷是通奸生子,用得就是滴血认亲的法子,在水里加点白矾,谁的血都能融。导致皇子被杀,贵人在冷宫郁郁而终,直到死了才还她清白。”
  小太后眉心微颤:“你跟哀家说这些干什么?”
  “民女随口一说,只是提醒一会儿去准备水的嬷嬷,别手抖,掺什么不该掺的东西。”
  此言一出,便是告诉她们自己已经心中有数,想在她眼皮子底下耍把戏,糊弄人,是不可能的。
  小太后想是被戳破了阴谋,换了说法:“海娘子,你不必顾左右而言他,你若有更好的办法,说出来就是。”
  海云舒:“三国时期,有人用滴骨法认亲,把人血滴在死人骨头上,若能渗入,就是有血缘关系。”
  简郡王急道:“什么?本王还活着呢。难道你要剔本王的骨头?”
  “海娘子怕是疯魔了,验个亲,犯得着生生剔活人的骨头。”
  这本就是没什么依据的东西,验来验去,总有人不满意。
  江成璟这时插话了:“既然滴骨法、合血法,都行不通,那你说怎么办?”
  海云舒行礼:“请皇上和太后再给臣女一天,明日此时,定有交代。”
  小太后才不信她一天之内能翻出什么花样,暗暗和简郡王交换了下眼神。
  “海娘子,倘若你不能证明琮哥儿不是简郡王的孩子……”
  海云舒:“那就让他们父子相认。”
  “娘亲,琮儿不要!”
  琮儿急得跺脚,拉着江成璟:“江舅舅,娘亲是不是烧糊涂了,她怎么能让琮儿认那个人做爹爹啊!”
  江成璟知道她做事有分寸:“别急,等等看。”
  小太后发话:“好,明日哀家在皇家围场举办马球赛,你就当着众人的面儿把话说清楚。孰是孰非,公道自在人心。”
  *
  出了宫,海云舒才发觉自己后背已经湿透了。
  琮儿拽着她的袖子:“娘亲,你一定有办法对付简郡王和那个小巫婆了,对不对?”
  “小巫婆?”
  “就是那个满头珠光宝气,凶巴巴的女人。”
  “你说小太后啊?”
  “她一直在为难娘亲,要让琮儿认简郡王当爹爹,琮儿不喜欢她!”琮儿说着回头问江成璟:“江舅舅,你喜欢她吗?”
  海云舒竖直了耳朵,想听。
  江成璟:“不喜欢。”
  她暗暗松口气。
  市井传言她也不是没听过,小太后三天两头召摄政王进宫议事,兴致来了,还要他夜宿皇宫,这一次两次就罢,次数多了难免有闲言碎语。
  这几年小皇帝长大了,懂事了,眼瞅着到了大婚的年纪。小太后这才收敛了几分,对江成璟不那么纠缠。
  江成璟逗海云舒:“满意了?”
  “满……满意什么?”
  “听我说不喜欢她。”
  她嘴硬:“你爱喜欢谁喜欢谁。”
  “呦,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了,早知道不让少青去帮那个叫莺歌的丫头了。”
  海云舒一紧张:“莺歌怎么了?”
  江成璟:“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丫头片子,斗得过简郡王那个老油条?”
  原来,莺歌前脚找到跟简郡王有一夜情的小婢女,后脚就有人追杀她们。
  幸而,江成璟有先见之明,知道简郡王目的不单纯,这些日子让少青留意着海家的一举一动,这才护送莺歌她们安全回京。
  听闻莺歌有惊无险,海云舒稍稍安心:“她们人在哪?”
  “少青刚给的信儿,已经送回海家了。”
  *
  城南,海宅。
  莺歌一见海云舒就下跪:“主子,奴婢办事不利,请您责罚。”
  莺歌一路找到小婢女,却不知她已被人跟踪,两人刚沿水路返程,就被人凿穿了客船,若不是少青出手相救,恐怕两人都命丧沙河了。
  海云舒扶着她:“人没事就好。”
  莺歌把小婢女拉到前面:“这就是嫣儿,快,跟主子说说当晚的情景。”
  嫣儿受了风寒,整个人哆哆嗦嗦的,还打折喷嚏。
  “回主子的话,奴婢原是程家拾到花草的女使,那天侯爷纳妾,奴婢送来了一株百合到西厢房,不想却遇到简郡王,他拉着奴婢就要行苟且之事。
  “奴婢想喊的,可是他拿家人的性命相威胁,还说要纳奴婢为妾……奴婢推搪不过,这才被他玷污了清白……
  “事后,他还诓奴婢一同进宫面圣,谁知道他是把奴婢当成了人生污点,着急杀人灭口。”
  海云舒问:“明日,你可愿为我指证简郡王的所作所为?”
  嫣儿咬咬牙:“奴婢现在是被他盯上了,横竖都是一死,莺歌说只要帮您作证,揭穿简郡王的阴谋,就能保奴婢一命。奴婢愿意尽力一试。”
  对于嫣儿的承诺,江成璟始终持怀疑态度。
  他说:“程府的西厢房离宴请宾客的前厅不远,她若真不愿,大声喊出来,赵简未必敢把她怎么样,还不是贪图去豪门大院做个小妾,没抓到狐狸反惹一身骚,才被逼得隐姓埋名,亡命天涯。”
  海云舒诧异:“你怎么知道程府的西厢房离前厅近?”
  “我那天也在啊,”江成璟感慨:“要不说你这前夫是个没脑子的草包呢,纳个妾也请了一众达官贵族,我来京城这么多年,如此高调的,他还是头一个。”
  白师师当时刚怀了孩子,作为程子枫的心肝儿,当然得大操大办了。
  海云舒问:“你看不惯不去不得了,又没人逼你。”
  “我去自有我的道理。”
  “什么道理。”
  江成璟的眼神里没有一丝的游离和淡漠,只有深深的热切和期待。目光中流露出的是对海云舒的宠溺。
  浅浅道:“去了就能看见你,这就是道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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