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清瞳和施锦墨的关系突飞猛进。 施锦墨和可以和她坐在一起了。 虽然温清瞳不怎么说话,但还是可以用眼神和神情交流。 施锦墨都能听懂,并且对她非常耐心。 简宜远说过,温清瞳是非常敏感的,正因为从小受过太多的伤害,所以她身体的本能防护机制非常强大。 她可以感受到谁对她好,所以这才是施锦墨可以接近她的原因。 蔺睿年给足了对方机会。 他没想独占清瞳。 他的目标就是让清瞳享受所有人的宠爱。 她有爸爸妈妈和爷爷,以前缺失的独宠,都要补回来才行。 荣韶辛和荣常鞍嫉妒死了。 但是他们现在并不允许出现在清瞳面前。 用简宜远的话说,要慢慢让清瞳接受,都跑来会吓到她的。 一天,蔺睿年坐在沙发上喂清瞳吃水果。 施锦墨在一旁给女儿剥葡萄,剥好皮之后,还用牙签细心地将籽挑出来。 然后蔺睿年给清瞳喂的,就是她挑好的葡萄。 温清瞳一边吃,一边看她的动作。 蔺睿年问:“清瞳,看什么呢?” “她。”温清瞳说了一句。 施锦墨随口说道:“我可不是‘她’,我是你的妈妈。” “妈妈。”温清瞳说了一句。 这猝不及防的一声,让施锦墨一愣,然后差点哭出声。 就好像亲生女儿婴儿时期第一次开口叫妈一样,欣喜之余,还有心酸。 施锦墨怕吓到孩子,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一边点头一边说道:“对,妈妈!” 温清瞳认真地说:“谢谢。” 施锦墨微笑着说:“哪有孩子和妈道谢的啊!” 她拿起一棵荔枝,问:“想吃吗?” “想。”温清瞳说道。 施锦墨又开始给她剥荔枝。 这个行为,启发了她。 她开始在病房里做蛋糕。 她做的时候,温清瞳就眼巴巴地看着她。 看她往蛋糕上放水果、抹奶油,不断地咽口水。 施锦墨做好小蛋糕,给她拿了勺子,递给她。 温清瞳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她的眼睛,幸福地弯了起来,这是给好吃的。 不大的蛋糕很快就吃完了。 她看向施锦墨,叫了一声,“妈妈。” “欸!”施锦墨答应了一声。 这次,施锦墨为了多听几声妈,很是心机地摆上了不少好吃的。 水果、零食、小点心,都摆在自己的面前。 温清瞳想吃的时候,就会叫“妈妈”,然后施锦墨就问她要吃哪个,帮她拿过去。 施锦墨这位老母亲的心满足的啊! 晚上,她等着清瞳睡着了,方才走出去给荣韶辛回电话。 荣韶辛咬牙切齿地说:“你在闺女身边呆得爽了吧!是不是忘了还有我这个眼巴巴的爹呢?” 施锦墨说道:“我得让清瞳早点接受我,你才能上啊!不然的话你能见她吗?” “行行行,你有理!”荣韶辛一向最宠老婆的,老婆都是放在女儿前面。 现在认了亲女儿,老婆显得也不如女儿重要了。 施锦墨一脸幸福地说道:“韶辛,你知道吗?我觉得上天这样安排清瞳对咱们很好。” “为什么?”荣韶辛问。 施锦墨说道:“你看如果清瞳清醒的时候,肯定不好意思叫我,现在她就像个孩子一样,习惯了叫我,这段时间我照顾她,也弥补了她儿时我没照顾她的遗憾,你说是不是很好?” “是很好!那我呢?我还遗憾着呢!”荣韶辛说道。 施锦墨安慰道:“就快了!” 然后她满足地挂了电话。 往回走的时候,施锦墨听到病房里清瞳叫“妈妈”。 施锦墨吓得赶紧跑进去,看到清瞳坐在床上,神情惊恐。 “做噩梦了吧!”施锦墨跑到床边,抱住女儿。 这些日子简医生看清瞳和施锦墨相处不错,不让蔺睿年来了,准备让清瞳彻底地接受施锦墨。 施锦墨轻轻抚摸着女儿的头,缓缓地唱,“睡吧~睡吧~亲爱的宝贝……” 她完全把清瞳当成小孩子了。 她相信,只要有对待小孩子那样的爱对待清瞳,清瞳肯定能感受到的。 果然,清瞳就这样慢慢又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对于施锦墨来讲,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 接下来,施锦墨开始给清瞳在网上买玩具。 她拿着手机问清瞳:“你喜欢粉头发的娃娃还是紫头发的?” 温清瞳仔细看了看,说:“粉。” 施锦墨立刻买了粉色。 小时候清瞳没享受过的,现在都要让清瞳享受到。 施锦墨还会给清瞳买惊喜礼物。 比如,她买了一套公主风的睡衣。 其实温清瞳从来都不买公主风的衣服,她一般都是小碎花。 蔺睿年一直以为清瞳喜欢的是小碎花。 然而施锦墨将粉色公主风睡衣拿出来的时候,温清瞳的眼中露出惊喜的表情。 她软软的笑了。 施锦墨就知道,女儿不是不喜欢这种华丽风格的衣服,而是从小被那家人给压的,以为自己不配。 现在清瞳有亲妈了,以后清瞳就是真正的公主。 温清瞳换上了睡衣,还特意下地照镜子,走出来认真地对她说:“好看。” 晚上蔺睿年回来的时候,她罕见地下地,跑到他面前转了个圈。 蔺睿年惊艳地说:“清瞳,真好看!” 温清瞳的唇角大大地扬了起来。 蔺睿年不得不承认,在照顾清瞳上面,他再怎么细心,也不如亲妈细致。 施锦墨照顾清瞳的这些日子,他都能感受到清瞳的快乐。 想一想,清瞳从小到大,很少有这样单纯快乐的时候。 看看现在病房里,她被礼物所包围着,就知道她有多么幸福了。 清瞳的病,比以前突飞猛进地进步。 第二天一早,施锦墨要带清瞳去医院里的小花园。 她拿出一双花边袜,问:“这双喜欢吗?” 温清瞳点点头。 施锦墨蹲下来,要给她穿袜子。 温清瞳吓得一躲,伸手要自己拿袜子。 施锦墨抬起头说道:“妈妈给女儿穿袜子不是很正常的吗?乖!” 温清瞳听了,没有动。 施锦墨轻柔地给女儿穿上,又给她穿上黑色玛丽珍小皮鞋,看起来乖乖巧巧,可可爱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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