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到期,夫人扔下离婚证狂奔逃跑_第328章 她是我家的一只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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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个下午,两个女人买了一大堆的东西。
  因为都累了,所以晚上安排各自休息。
  温清瞳坐在房间里,为难地看着这一堆东西问蔺睿年,“是不是也太多了?”
  当时她和青颜妈妈客气来客气去,买的东西是越来越多,简直控制不住。
  蔺睿年坐在沙发上,悠闲地问她:“你怕把你男朋友的钱花完吗?放心吧!早着呢!”
  “我是觉得浪费啊!”温清瞳说道。
  “浪费什么?哪件衣服你穿了不好看?哪件首饰你戴了不好看?”蔺睿年问她。
  他想到当初没离婚之前,她只有一件礼服,每次有需要穿礼服的场合,都穿那一件。
  莫名心酸。
  他低声叫她,“清瞳,过来。”
  温清瞳走过去,他抬手,把她拉进自已的怀里。
  “你干嘛!”温清瞳脸一红。
  蔺睿年说她:“抱着说会儿话。”
  温清瞳说道:“青颜妈妈越来越热情了,她对我那么好,放着亲生女儿在国内不管,总觉得不好啊!我听说青颜最近在弄公司,很辛苦。”
  蔺睿年半开玩笑地问她:“你天天想这么多,是不是接下来还想,荣太太和你妈妈在医院抱错了?”
  这个试探,可以说很大胆了,他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可心里却紧张极了。
  他早就想过把温老太太摘出来,事实上这很难做到。
  温老太太在荣家做过保姆的事隐瞒不住,更何况温家夫妻的嘴能管得住吗?
  如果这件事公开了,那对夫妻肯定会把事实说出来。
  他只希望,能在清瞳心里,有这么一个希望。
  希望她是荣家的孩子,而不是温家的。
  真到了那一天,奶奶对她的打击,可能会小一些。
  温清瞳果断地说:“那不可能,温翔有一年得病,说有可能是白血病,我爸妈让我给他捐骨髓,后来排除白血病,这才算了。要不是亲生的,我爸妈怎么可能让我去捐?”
  蔺睿年听得一惊,问道:“怎么还有这样的事?你以前为什么没说过?”
  “一件小事,有什么可提的?再说是场误会。”温清瞳说道。
  蔺睿年心里却把事情记下来,准备让人去探探温翔的口风。
  此时,施锦墨在房间里试衣服,每件衣服配不同的首饰。
  荣韶辛已经很久都没看过妻子这样打扮了。
  他问道:“今天怎么兴致这么高?”
  施锦墨说道:“我才发现清瞳品味真不错,你看我是不是变了个人一样?”
  “清瞳的确审美很特殊,看她的作品就能看出来。”荣韶辛感慨道:“如果青颜不是像我,而是像你就好了。”
  施锦墨微笑着说:“我总觉得清瞳是我的女儿,你说万一她们被抱错了呢?”
  “那怎么可能。”荣韶辛问她:“你是不是之前看那个电视剧魔怔了?”
  施锦墨感慨道:“当时我命悬一线,如果那个时候孩子真的被抱错,你肯定会很自责的,不过我知道,当时你的心都在我身上,没有顾及到孩子,我也不会怪你。”
  荣韶辛听的挺不舒服,说她:“行了,你不能因为欣赏清瞳的才华幻想她才是你的女儿,咱闺女会伤心的。”
  施锦墨知道他不会多想,事实上如果不是她看到清瞳与自已母亲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她也不会多想。
  她什么都没说,站在镜前说:“对了,咱们好久都没有去体检过了吧!等清瞳回国,有时间安排一次体检。”
  她要活得长长久久,要帮清瞳带孩子,要陪伴清瞳几十年,以弥补母女俩错过的时光。
  “老婆,我怎么觉得自从认识清瞳以后,你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活力?”荣韶辛问她。
  “你不觉得清瞳和我很像吗?我想到了自已年轻的时候,其实清瞳和我年轻的经历也很像,蔺少为她,就像当初你为了我一样,让我好像找回那个状态,充满激情。”施锦墨说的是实话,清瞳和她真的很像。
  荣韶辛仔细想了想,说道:“的确,最开始青颜跟我说清瞳很多坏话,我本来对她印象不好的,但是见到她的那刻,我对她印象就特别好。仔细想想,应该是她和你的感觉很像。”
  施锦墨现在刻意回避青颜。
  就是想把和青颜二十多年的母女情淡化掉。
  这种理智可能很残忍,但是这样的事情必然要舍弃一方,她当然不能让自已的亲生女儿再受苦了。
  所以只能舍弃了二十多年如同珍宝对待的别人家的孩子。
  她看着丈夫问道:“韶辛,你说我对青颜一直都很严厉,为什么没把她教好呢?”
  “孩子没什么不好的,是我和爸对她太娇惯了。”荣韶辛说道。
  施锦墨却摇了摇头。
  娇惯出来的任性和恶毒还是有区别的。
  她不愿意这样想青颜,但是那天看到青颜的真面目,她还是觉得相当不适。
  第二天,蔺睿年把昨晚清瞳说过的事情找机会和施锦墨说了。
  昨晚睡觉的时候,他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把这件事交给她去查。
  真到荣青颜知道真相的那一天,肯定会一副可怜的姿态求施锦墨,到那个时候,施锦墨会不会动摇?
  毕竟二十多年的感情,能说扔就扔吗?
  事情没到那一天,都会有变故。
  所以让她亲自看到温家人有多么可恶,就为他的清瞳多争取到一分可能性。
  施锦墨相当重视,没有耽搁,立刻安排人去查。
  没过多久,反馈就回来了。
  温翔在视频里摇头晃脑地说:“就那温清瞳,是我家的一只狗,你们要不提白血病,我还忘了,我小时候老发烧,医生就说可能是白血病,要做骨髓移植,当时你们知道我妈怎么说的吗?”
  他得意洋洋地说:“我妈说没关系,不是有温清瞳呢!别说骨髓了,就是让温清瞳给我掏心掏肺那也没二话!她来我家,就是干这个用的。”
  旁边有人问他:“你就吹吧!她当时给你化验配型了?”
  温翔问:“配什么型?反正我妈都跟她说了。”
  施锦墨被气得浑身发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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