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是非人类_第262章 不学无术的刺头混混vs话痨鹦鹉【2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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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思华有些着急,暗中看了姜柚几眼,前脚刚闹出风言风语,后脚这人就怀孕了,感觉有理都说不清的样子。
  相较下来,姜柚就淡定了许多,她拿一种八卦的眼神跟大姐对视着,好奇地问道:“大姐,你刚才是说八成是?这意思是?”
  确认过眼神,是同样八卦且能抓住重点的人!
  大姐显得更激动了,她暗示性地看了姜柚手中的水果一眼,姜柚了然,又多捡了几个脆桃子放进袋子里,她还多花了几毛钱买了三块西瓜,大姐给他们拿了两张小马扎,三个人围坐在一起,一边啃西瓜,一边听大姐说话。
  姜柚还故意引入了一下话题:“大姐,我俩和郑小梦是同班同学,平时也没见她跟哪个男同学走得近,就说这次,她说这个男生欺负她,其实他们连话都没说过一句。”
  大姐吧唧吧唧啃了两口甜西瓜,脸上带着神秘的笑:“妹子哟,大姐一看你就是个乖孩子,跟她走得近的,可不是男同学,你在学校里当然看不见了。”
  “哦?”姜柚来了兴趣,把嘴里的瓜咽下去后,好奇地问道:“大姐,你知道些什么?”
  大姐一脸自信:“哎哟当然了,我在这里卖了快二十年的水果,这个街上的大事小事,我基本都知道,还有只要是眼熟的人,大部分我都能叫上名字来。”
  她压低了声音:“不过这也是我不小心看到的,都是两个多月前的事了,那天我也是在这块卖水果,早上吃坏了肚子,就让隔壁小张帮我看了一下摊子,我们这附近修了个公共厕所,哎哟真挺方便,就是不太干净……”
  张思华:“……”你倒是说重点啊!
  大姐的话很多,恨不得从西天取经开始说起,说着说着又会扯到别的话题说两句,姜柚倒也没有不耐烦,很给面子地附和着点头,绕了一大圈后,看着她乖巧的脸,大姐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话题好像跑得太远了。m.biqubao.com
  大姐连忙进入了正题:“我听见有人在吵架,听声音是一男一女,你懂的,这种时候我当然得去看两眼,哎哟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悄悄这么一瞅,就看见刚还在吵架的两个人,又搂搂抱抱地亲起嘴儿来。”
  说到这里,她看了姜柚和张思华一眼。
  姜柚很给面子,震惊地“哇”了一声:“不会是郑小梦吧?”
  张思华沉默了一瞬,结结巴巴地配合道:“不……不会吧?”他努力想做出吃惊的表情,五官扭曲得飞起。
  大姐一脸嫌弃,把目光落到了姜柚脸上,满意地点头道:“猜对了!哎哟当时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跟你们说,郑家一共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头三个女娃已经嫁人了,现在就剩下郑小梦了。”
  她一脸后怕地说道:“郑小梦长得挺俊,还是个高中生,看着也老老实实的,我之前还想帮我儿子提亲,没想到她暗地里都有对象了……”
  张思华没忍住,打断了大姐的话,迫不及待地问道:“大姐,那你知道那男的是谁吗?”
  见他一脸的求知欲,大姐用一种“孺子可教”的表情看着他,把西瓜皮丢开,两手一摊,说道:“我看着有点眼熟,但不知道叫啥名字,不过,应该是隔壁县的。”
  “警察来我们班上问的时候,我当时还说郑小梦没有对象,”姜柚一脸怯怯地问道:“大姐,你还记得那个男的有什么特征吗?我想去跟警察说一声。”
  大姐皱了下眉毛:“哎哟,那我可得好好想想。”
  姜柚也没打扰她,坐在旁边安心地啃着西瓜,皮薄肉厚,一口咬下去,甜甜的汁水就在嘴里蹦开来。
  张思华本来很着急,见她眉目间一派淡然,看得他的情绪都莫名稳定了下来。
  过了没一会儿,大姐不确定地说道:“那人吧,个子不算高,但是看着挺壮实的,吵架的时候,我好像听郑小梦叫他什么猫?可能是他们混社会的外号?”
  猫?
  张思华的脑子疯狂运转起来,他们县城有哪个混社会的外号叫什么猫的?
  姜柚突然想起之前那件事,问道:“是叫林茂吗?”
  大姐和张思华齐刷刷地看向她,大姐一拍手,音量都提高了一些:“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妹子你认识?”
  姜柚抿起嘴,怯怯地摇了摇头:“不认识,听过名字而已。”
  张思华很懂事地接过话,狠狠地踩了林茂一脚:“大姐,这林茂可是我们县出了名的混子,无恶不作那种,人特别坏,脾气还很暴躁,经常在街头打架斗殴。”
  “哎哟。”大姐一脸嫌弃:“那确实不是个好人,我就说我不会看走眼,一看他我就知道是混社会的。”
  又说了几句后,姜柚把瓜皮丢进旁边装垃圾的簸箕里,起身称了水果,付完钱跟大姐告辞了。
  一转身,张思华的脸色就阴沉了下来,恶狠狠地说道:“林茂这个孙子,原来是他在背后搞鬼,还使这种下作的手段!”
  上次在迪厅的时候,谢淩他们把林茂送进了派出所,因为打架斗殴致人轻微伤,所以他赔了医药费,还被拘留了八天左右,到现在已经出来一段时间了。
  姜柚找了个有活水的水渠蹲着洗手,西瓜汁糊在手上,黏糊糊的。
  这时,被派活儿的系统回来了,叭叭说道:“宿主,我回来啦!那个郑小梦哦,确实是怀孕了,快有三个月了。”
  污蔑谢淩欺负她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肚子里的孩子就快三个月。
  两人又回了县城,张思华说道:“嫂子,你先回去吧,我去找兄弟们,今天非把林茂这个孙子揪出来。”
  姜柚多问了一句:“揪出来了你们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先好好教训他一顿,打到他服气为止。”张思华冷着脸说道:“然后去学校澄清,洗刷我们老大的冤屈!”
  姜柚笑着提醒道:“既然林茂能做出这种事,在澄清的时候反水说是你们威逼利诱的,也不是不可能。”
  张思华抓了一把头发,爆了一句粗口。
  姜柚似笑非笑地说道:“别着急,先找到他再说。”
  张思华下意识地站直了身子,点点头:“好。”这表情跟老大好像,有点慌。
  两人分开后,姜柚回了家,把定位林茂位置的任务交给系统后,继续坐在书桌前画服装设计图。
  重要的事,两不耽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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