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律政小娇妻_第309章 小南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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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玉竹看见秦克明来,还挺惊讶:“秦大哥,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到家?”
  秦克明爽朗地笑着:“前两天,我给久诚那小子打了个电话,问了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算了下时间几天到,本来想去火车站接你们呢,结果有点儿事情耽误了。”
  又吩咐着秘书去把鸡宰了,收拾出来。
  罗玉竹赶紧拦着:“今晚留下吃饺子,这个鸡先不宰了,回头再说。”
  秦克明同意:“那行,王秘书,你先把鸡关进笼子里,然后去找个地方吃饭,两个小时后来接我。”
  罗玉竹又留王秘书吃饭,王秘书哪儿敢跟领导坐一起啊,边拒绝着边赶紧往外走。
  秦克明看了眼叶笙,又看了看罗玉竹:“你们俩怎么出去一趟还瘦了呢?”
  叶笙哭笑不得,她很肯定,她出去一趟还胖了呢,因为那边吃肉多。
  罗玉竹也不信:“我没瘦,音音这两天坐火车没吃好休息好,看着是瘦了,明天我给她做点好吃的补补。”
  秦克明点点头,又关心地看着叶笙:“这次考试怎么样?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叶笙颔首:“我还是有信心过分数线的。”
  秦克明目光中透着几分赞赏:“不错,到时候律师证拿到手,有没有想过在哪儿发展?如果在西北,我觉得暂时没有用武之地。要是去京市,发展空间很大。这两年经济大发展,人们也在一点点逐步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叶笙摇头:“暂时还没想好,我想周砚深在哪儿我在哪儿。”
  秦克明想想也对:“周砚深这个工作,注定你要多辛苦一些。你们都是好孩子,以后要互相理解互相扶持啊。”
  说完挠挠头,他没孩子,也不知道该怎么跟晚辈交流,又怕太严肃,会让叶笙不喜欢。可是不说话吧,会不会显得他这个长辈不好接触?
  叶笙笑着:“秦叔叔叔说得对,我会和砚深商量的。”
  罗玉竹看着叶笙:“两个孩子的感情好着呢,每次遇见事情都是商量着来,真挺好。”
  吃了饺子,叶笙还惦记着朱浣浣,在新省这段时间也没跟朱浣浣联系,算下日子,他们应该带着孩子回来了。
  正好给秦克明和罗玉竹留点私人空间。
  ……
  叶笙到大院周家时,朱浣浣正坐在沙发上盘着腿喝豆汁,周砚北抱着孩子坐在一边,原本冷厉严肃的人,这会儿周身都散发着温暖和爱意。
  朱浣浣捧着碗看见叶笙,太过惊讶,一口豆汁直接呛住,呛咳起来。
  周砚北有些无奈,一手抱着孩子,一手过去轻轻拍着朱浣浣的后背:“你慢点,都当妈了,怎么还这么急躁。”
  朱浣浣啊了一声,推开周砚北,鞋子都顾不上穿地跑过去抱住叶笙:“你终于回来了,我天天都要无聊死了,你要是再不回来,周砚北都要走了。”
  叶笙笑着伸手抱着朱浣浣:“当面再说一次恭喜啊,得偿所愿,生了个大胖儿子。”
  朱浣浣比生孩子之前瘦了不少,却依旧是圆润富态可爱的,可能是当了母亲,身上更多了温柔,抱起来也奶呼呼的柔软。
  朱浣浣开心地笑着:“真是太好了,赶紧去看看我儿子,还真是胖乎乎的呢。”
  边说则边拉着叶笙过去:“三个半月了,是不是很胖,现在是个小胖墩,还可爱笑了呢。”
  小家伙躺靠在周砚北臂弯里,小手挥着,小腿也格外有劲儿地乱蹬着,咧着没牙的小嘴乐着。
  叶笙看着粉白粉白的小家伙,心瞬间都要萌化了,伸手去摸了摸孩子的肉乎乎的小脚丫:“可真好看,比海报那些娃娃都好看。”
  朱浣浣从周砚北怀里抱过孩子,直接塞给叶笙:“那必须好看啊,我都长这么好看,周砚北也好看,我儿子能差吗?来,抱抱我家小南瓜。”
  叶笙有些笨拙地端着孩子,小心翼翼,听到孩子的名字,再一次震惊:“叫什么?小南瓜?怎么叫小南瓜?你起名字能不能用点心?”m.biqubao.com
  朱浣浣乐着:“我很用心的,他爸爸名字里不是带个北,我儿子名字带个南,是不是很呼应。”
  周砚北有些无奈:“生孩子那天,浣浣正在吃南瓜,然后小名就取了小南瓜。”
  叶笙哭笑不得:“你这个名字,取得是真随意。”
  又小心地看着怀里软软一团的孩子,小家伙像是知道有人在看他,立马咧着小嘴,挥着小胳膊欢快地动起来。
  叶笙赶紧还给朱浣浣:“我都怕摔到他,还是你先抱着,我再适应适应。”
  朱浣浣哈哈笑着抱过儿子:“这会儿已经好抱多了,刚出生的时候,软软的一团,我都不敢动,生怕手重点就把他弄断了。还是周砚北先学会换尿布的。”
  叶笙伸手握着小南瓜的小手,小家伙倒是很配合,只要一动,他就咧着小嘴笑,活泼得不行。看来性格是随了朱浣浣。
  朱浣浣又强调了下:“我们小名叫小南瓜,但我们大名还是很好听的,叫周南征。”
  叶笙反应很快:“因为大哥名字里带北,所以叫南征?南征北战?”
  朱浣浣乐呵呵地点头:“怎么样,是不是也挺好听的。”
  叶笙点头:“名字确实好听。”
  主要是周砚北宠着朱浣浣,任由她随便起名字。
  朱浣浣看周砚北拿着奶瓶去厨房,才小声跟叶笙说着:“你晚上回来住不?我怎么没见你带行李回来?是不是因为周砚北他妈,你受委屈了?”
  叶笙摇头:“那倒没有,我就是想陪陪我妈。”
  朱浣浣凑到叶笙耳边:“他们离婚了,我回来的时候,看了几场热闹。公公坚持离婚,婆婆不肯,两人在家吵了好几次。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婆婆突然就同意离婚了。”
  叶笙惊讶:“真离了?”
  这才一个月,林秋燕竟然这么快就同意离婚了。她还想着,就林秋燕的性格,怎么也要僵持着不答应离婚。
  朱浣浣伸着脖子看了眼厨房,见周砚北还没出来,点头:“离了,婆婆,不对,前婆婆来把东西都拿走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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