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气的去院子转了一圈,又回去跟周长河打了声招呼才离开。 看见林秋燕坐在沙发上,也没搭理,直接推门走了,活该她现在暮气苍苍的坐在那里。 …… 挺生气地回去,倒是没想到家里还有客人在,也就是罗玉竹常说的秦叔叔秦克明。 罗玉竹笑看着叶笙进门,赶紧介绍着:“音音,这就是你秦叔叔,之前一直也没机会见呢。” 叶笙一直挺好奇这个秦克明,算是罗玉竹青梅竹马长大的邻居哥哥,根正苗红的红二代。 五十多岁的秦克明,国字脸,浓眉大眼,带着果敢刚毅,看着就不容易让人接近。 年轻时候,应该也是性格刚毅不苟言笑的人。 所以,罗玉竹年轻时候会选择看着儒雅白净,又能说会道的顾正南也不奇怪,毕竟年轻姑娘,对爱情充满着幻想,都想找个儒雅的白马王子,而不是秦克明这样,看着就有些凶的莽夫。 秦克明笑看着叶笙,开口要是字正腔圆,声音洪亮:“这就是音音啊?和你年轻时候很像。” 罗玉竹笑着:“我也觉得很像我呢。” 叶笙笑着跟秦克明打招呼:“秦叔叔好。” 罗玉竹又赶紧让秦克明坐下,然后给叶笙解释着:“明天咱俩去新省的机票,就是你秦叔叔给咱们开的证明,刚才你秦叔叔说,等到了省城那边,会有人接咱们,把咱们送到镇子上。” 叶笙咧嘴笑:“谢谢秦叔叔啊。” 秦克明笑着:“不客气,我听你妈说,你和砚深以后可能会回来发展?我平时在京市多一些,以后也多来这边,你们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情,也可以找我,我这边安排起来很方便。” 叶笙只是听罗玉竹说过,秦克明是某机关单位一把手,算是有点儿权力。 在听到秦克明以后会常来石市,忍不住看了眼罗玉竹,恐怕,这个秦叔叔要发起攻击了啊。 罗玉竹没明白叶笙看她干嘛,还笑着:“你要谢谢秦叔叔,以后我们肯定去麻烦他。” 秦克明看罗玉竹时,眼底的温柔是藏不住的:“客气什么?你们要是有事不找我,我知道才会生气呢。” 叶笙笑看着罗玉竹和秦克明聊天,两人不自觉聊了小时候。 叶笙才知道,秦克明才比罗玉竹大两岁,只是在罗玉竹结婚后,申请了进藏,等转业回来时,已经是藏军区政委,级别还是非常高。 退下来也是因为身体原因。 藏区紫外线强,所以秦克明看着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 等秦克明走后,罗玉竹又叮嘱叶笙检查好东西,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忘了带。 叶笙边检查边打趣罗玉竹:“妈,你有没有想过,秦叔叔对你是不一样的?而且他现在单身,你也是单身……” 罗玉竹笑着拍了叶笙一下:“小丫头,胡说什么呢,我们都什么岁数了,还想这些?不过,这些年,他过得确实很辛苦,在藏区的时候,找了个医生结婚,最后因为常年不回家,妻子申请调回了京市,然后两人离婚了,连个孩子都没有。离婚后一直一个人。” 叶笙更确定了:“妈,你说秦叔叔这些年喜欢的会不会是你?因为你结婚了才去的藏区?” 罗玉竹愣了一下,摇头:“不会吧?不可能的。不过……如果他年轻时候说喜欢我,我肯定离他远远的,那时候我就觉得他长得有股匪气。我那时候就喜欢文质彬彬的,所以眼瞎找了顾正南。” 叶笙乐着:“既然想得这么明白,你完全可以和秦叔叔试一试啊,你看秦叔叔孤单了这么多年,要是有个人陪在身边,知冷知热地关心着多好。” 罗玉竹瞪了眼叶笙:“你这孩子,这话可不能乱说,再说了,我还没解决顾正南呢,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些事情。” 叶笙伸手搂着罗玉竹的肩膀:“妈,这些事也没冲突,再说了,我们接受了秦叔叔这么多帮助,怎么报答?” 说完调皮地眨着眼,让罗玉竹忍不住红了脸。 …… 第二天一早,秦克明亲自开车,送叶笙和罗玉竹去机场。路上不停地说着:“那边十月就降温了,你们过去要注意保暖,少吃凉的东西,变天一定要把毛裤穿上,我们这个年纪,可不是小年轻了,要是不保护好,老了以后容易老寒腿。” “还有,你跟久诚也说说,不行就往内地调,以后你们见面也方便一些。”biqubao.com “音音,你要看着你妈,记得提醒你妈按时吃药,这些都是我找老中医开的补身体的中药丸,你妈前些年身体亏空太严重,多以一定要好好补补。” 叶笙没想到罗玉竹在吃中药:“放心吧,秦叔叔,我每天都会提醒我妈吃药的。” 所以,罗玉竹屋里才会有中药味? 一直到机场,秦克明都在反复叮嘱娘俩,路上要小心,遇到事情记得想办法给他打电话。 罗玉竹昨天才被女儿调侃过,这会儿面对秦克明的叮嘱,有些不自然地红了脸:“行了,我们知道了,你一个人也照顾好自己,别天天出去喝酒。” 秦克明哈哈笑着:“都戒酒了,以后不喝了。” 叶笙抿着嘴笑看着两人,突然有点儿想周砚深,他现在在干什么? 到了机场,秦克明送她们进了安检才离开。 这会儿航班少,机场的人也很好。 叶笙觉得挺新奇,四处看着,就听罗玉竹咦了一声,从挎包里掏出一包东西,用牛皮纸包着。打开一看,是两沓现金,应该有两千块的样子。 罗玉竹皱眉:“秦克明什么时候塞我包里的?对了,刚才过安检的时候,他帮我拿了一下包,应该就是那会儿塞的,这人也真是的,给这么多钱干嘛?” 叶笙绷不住地笑:“妈,这算不算是秦叔叔提前给的彩礼?” 罗玉竹红了脸:“你这孩子,别胡说八道啊。” 叶笙举手:“你嫁给秦叔叔,我举双手双脚的赞同,再说了,少年夫妻老年伴儿,最重要的就是这个老来伴儿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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