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听完,沉默很久,用了一句话总觉:“你们家,也是挺复杂的。” 郝小雨弯了弯眼睛笑着:“我大伯很厉害,对手肯定会想暗中下手,而且这件事也不能怪小毛,我反而觉得,我替小毛受苦也没事。这件事之后,大伯和大伯母对我总是愧疚,想尽办法的弥补我,让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说起来也是我自己嘴馋,愿意喝那袋饮料呢。” 说完又强调了一句:“嫂子,你不用同情我啊,我现在真的挺好的,身体各项指标都很正常,就是比正常人虚弱一点,慢慢养着会好的。” 叶笙笑着点头:“你这么善良的姑娘,老天爷肯定会厚待你的。” 郝小雨点点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而且我大伯和大伯母说,以后只要我有任何要求,他们都会满足我,你是不知道我大伯和大伯母的性格,是有点儿专制的,对我红兵哥还有小毛,都是他们说了算的。” 说完,又解释,郝红兵就是郝小毛的哥哥。 也就是闻莺的丈夫。 面条端上来,叶笙递给郝小雨一双筷子:“慢点吃,有点儿烫的。” 郝小雨也没客气,慢悠悠地吃着面条,边吃边跟叶笙聊天:“嫂子,我今天来找你,就是想问问你周日有没有时间?陪我一起去逛街,我想给我爸妈买秋天的衣服。” 叶笙想想周日确实没事:“可以啊,我早上九点去大院门口等你,咱们一起坐公交车去市里。” 郝小雨点头:“好啊。” 叶笙知道郝小雨找她,不仅仅是为了逛街,肯定还有其他事情。 吃完面,郝小雨也没着急走,拿着手绢擦了每一根手指,然后看着叶笙:“嫂子,你跟知遇哥哥很熟吗?” 叶笙摇头:“不是很熟,只是在新省见过,回来后又见过两次。” 郝小雨脸红了下:“我没别的意思,我家住在知遇哥哥家后面,我们两家关系很好的,而且小时候我刚上小学的时候,都是知遇哥哥带我上下学,冬天还帮我背书包,遇到不会的题,也是知遇哥哥教我的。” 叶笙笑着:“那你们这算是青梅竹马了,多好啊。” 郝小雨摆摆手:“没有,我生病去了京市后,我们就没有联系了,我今天就是想问,知遇哥哥有没有女朋友啊?” 说完故作镇静地看着叶笙,两只手却不由自主地紧紧握在一起。 叶笙笑起来:“据我了解,宋知遇现在没有女朋友,你喜欢他啊?” 郝小雨还是挺勇敢的点头承认:“嗯。” 叶笙感叹:“喜欢可以主动一点啊,说不定宋知遇也喜欢你呢?” 郝小雨愣了下,不能相信地摇头:“不会的,知遇哥哥喜欢长相明艳的,健康的。” 叶笙好奇:“你怎么知道?” 郝小雨不好意思地捏着手指:“我在京市看病,每年都会回来,开始几年还能看见知遇哥哥,后来他去了部队,就没见过了,有一次我回来,他正好休假在家,我就很开心的去找他,听见他跟砚深哥他们几个说,他最近喜欢了一个姑娘,是跳健美操的,身上有种力量美,他就喜欢身体健康有力量的。” 说完抿了抿唇,眼底有些难过。 叶笙有些想扶额,恐怕那是宋知遇无数次无疾而终的暗恋中的一次。 偏偏让郝小雨听见了,所以产生了误会? 郝小雨突然又笑了,眼底亮晶晶的:“不过,我马上就要好了,我只要好好吃饭,好好养身体,也会很健康的。” 叶笙点头:“你现在就很好,这么好看,我看了都喜欢,别说男人了。所以,你不用想别的,首要任务就是养好身体。” 至于宋知遇,也不知道这次的喜欢是不是又是一时兴起。还是先不要跟郝小雨说,免得让姑娘空欢喜一场。 不过回头,再见到宋知遇,要提醒他一下,能不能固定一个类型喜欢,别天天跟猴子苞米一样,见一个喜欢一个,然后又没结果。 …… 下午,叶笙送走郝小雨,又回图书馆看书,早上胡思乱想浪费了时间,下午反而精神集中了很多。 写了三张卷子,还做了好几页的笔记,越是时间快到了,越是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一下塞进脑子里,虽然她占了穿越又是这个专业的优势,却一点儿也不敢大意。 这些年,是人才呈井喷式涌出的时代。 这些人才,会迅速填补各个领域的空白。也是有了这些根基,国家才会在未来二十年,发展迅猛。 所以,她怎么敢大意。 太过专注,也没注意身边有人坐下,看着光线渐暗,准备收拾课本,才感觉到有道目光,好像一直在追着她。 叶笙狐疑地回头,却惊喜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周砚深坐在后面,正目光专注地看着她! 不由有些惊喜,差点儿惊呼出口,捂着嘴弯眼笑着到周砚深身边,小声啊啊啊了几声:“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喊我啊。” 周砚深伸出双手揉了揉叶笙的脸颊:“我媳妇那么认真的学习呢,我怎么能打扰,就这么看着,就觉得我媳妇好厉害,以后肯定能成为特别厉害的大律师。” 叶笙拍着他的手:“先松手,还有人呢。” 两人动作声音虽小,却依旧吸引了看书人的目光,叶笙把书本胡乱收拾了下,拉着周砚深往楼下跑,出了图书馆,又惊又喜地拍着周砚深的胳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你真是烦人,我早上还想着你什么时候回来呢,我还想着我过了十一就走了,你能不能回来呢……” 絮絮叨叨还没说完,就被周砚深突然拦腰竖着抱起来,原地转了一圈,让叶笙又忍不住惊叫出声:“哎呀,快放手,快放手,让人看见了。” 周砚深看了看周围没人,放下叶笙的同时,在她唇瓣上重重咬了一下:“刚才看你看书的时候,就想这么干了。” 叶笙竟羞红了脸:“周砚深,你注意点场合,赶紧回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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