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静吃惊地看着叶笙:“你在乱说!” 叶笙嫌弃地看她一眼:“我是不是乱说,你心里很清楚。不管你有什么想法,你在这里最好老实点,你要是敢闹,我就敢收拾你!” 叶静看着叶笙的样子,气焰突然灭了,摸着脸:“叶笙,你和那个姓马的小白脸眉来眼去,团里人都知道,你偷偷来找周砚深,不就是想跟周砚深离婚跟那个姓马的在一起。爸妈说了,你要是敢离婚,就打断你的腿。到时候看你怎么在外面不要脸。” 叶笙不在意:“随你。” 说着转身去屋里看贝贝,千万不要吓坏了小孩子。 叶静怎么也没想到,叶笙会是这样的反应,怎么人出门几天变化这么大?竟然不把她放在眼里?而且叶笙也说对了,她也偷偷喜欢过周砚深。 却没有妄想过,论工作她不如叶笙,相貌更比不过。 所以,她嫉妒叶笙拥有的一切,忍不住每天给叶笙恶毒洗脑,用姐姐的威严压着她。 叶静想不通,就觉得脸上这会儿火辣辣的疼,从地上爬起来跑去卫生间,掂脚照了下镜子,两边脸都红肿着,还有一边,刚被叶笙按在地上摩擦,这会儿不仅肿着,颧骨处还擦破了皮,隐隐有血丝渗出。 整个脸看着惨不忍睹,伸手轻轻碰了碰,还有些疼,想怒吼喊叶笙过来骂一顿,又想到叶笙刚才凶神恶煞的样子,而且力气大得吓人,真打起来,她也打不过。 撩了点凉水擦了下,心里把叶笙骂了几百遍。 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才从卫生间出来,就见叶笙带着个小孩,坐在客厅唯一的沙发上,两人一人拿着个老面包在吃。 叶笙撩眼皮看了她一眼:“晚上也没你住的地方,你自己找地方住去。” 叶静被噎一下:“叶笙,我是你姐,你竟然这么对我?我来找你也是为了你好,你知道家里那边都传成啥了?你现在不怕外婆知道了?你想想外婆对你那么好,她要是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肯定会伤心失望的。你可以不在乎我们任何一个人,难道连外婆都不在乎?” 叶笙咬着面包看着叶笙,心里突然明白一点,叶静能拿捏住原主,就是因为原主唯一在意的人是外婆,她在外面再嚣张,在外婆面前还是非常乖巧的。更不想外婆知道她蠢笨的一面。 而叶静总是用这个去威胁原主,原主竟然被吓住了。 叶静见叶笙边吃着面包边看着她,眼神淡漠,甚至还带着一点讥讽,“我说错了吗?我明天就找地方给外婆打电话,让她知道你到底是什么样的。” 叶笙咽下面包,心里还感叹着,这时候的老面包没有任何添加剂,浓浓的奶香味,还挺好吃的。感叹完,才淡漠地哦了一声:“长途电话挺贵的,你最好好好组织一下语言,不然,就你这车轱辘话的水平,没有五十块钱,你说不清楚。” 叶静感觉被侮辱了,瞪眼:“叶笙,你……” 叶笙伸手指比了个嘘的手势:“先别激动,冷静点,你一个未婚大姑娘别天天弄得跟个泼妇一样,小心月经不调,脸上的黄斑越来越严重。” 叶静就觉得胸口堵着一口气,上也上不来,说又说不过叶笙。 什么时候,叶笙的口才这么好了?能字字句句戳在她心上。 正僵持着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候,楼下有人喊着:“叶笙,叶笙,在家吗?下楼来帮忙弄咸菜来。” 叶笙听是王颖的声音,也能猜到,王颖这是怕她不好意思再去她家吃饭,特意找点儿事给她干,去阳台前应了一声。 王颖在楼下指着一口大缸,还有一大堆黄瓜:“快来啊,这个季节就是腌咸菜的季节,要不冬天可没吃的。” 叶笙笑应着:“好,马上下来。” 过去抱起贝贝,又看了眼杵在屋子中间的叶静:“你还不走?等我抱你下去?” 叶静气得一跺脚,转身出门,叶笙也抱着贝贝出门,找不见钥匙,索性也不锁门。 两人一前一后的下楼,让王颖还愣了一下。 看见叶静鼻青脸肿的,更是吃惊,小声问叶笙:“这是谁啊?看着眼生。” 叶笙轻描淡写:“这是我姐,怕我一个人来不放心,这不我前脚来,她后脚就跟着来了。” 王颖更是惊讶:“你姐啊,这脸是怎么了?” 叶笙看了眼站在一旁,脸色难看,脸更是肿得跟猪一样的叶静:“她上楼没注意楼梯,摔了一跤,没事,明天就好了。” 叶静还要脸,又不知道王颖什么身份,更何况这里是周砚深的地盘,她可不敢乱来。只能隐忍着任由叶笙胡说八道,心里却恨不得把叶笙撕成几片。 王颖信以为真,还是挺热心地提醒:“前面就是卫生队,要不要去看看啊,我看脸上还挺严重的,别留下疤了。” 叶静还没开口,叶笙抢先一步:“不用不用,她住外面招待所,这会儿要走了,等明天要是不好,再去看看也不晚。” 王颖也不好擅作主张,冲叶静客气地点点头:“以后小心点。” 叶静憋了一肚子气,却偏偏被叶笙堵得滴水不漏,她根本没办法闹,只能暗戳戳地瞪了眼叶笙先离开。 王颖看着叶静离开的背影,有些好奇:“叶笙,你和你姐感情是不是不好?” 叶笙也不瞒着:“我从小跟我外婆长大,所以和我姐感情没那么好。” 王颖还是能看出点端倪,却不多事:“我刚去把菜地里的拉秧黄瓜都摘回来了,一会儿咱们再去摘点辣椒回来,正好腌咸菜。” 叶笙小时候跟院长妈妈做过这些,所以对她来说不是难事。放下贝贝,拎着水桶跟王颖一起去摘辣椒。 王颖看着贝贝竟然会迈着小步子跟在叶笙身边,十分惊奇:“你是怎么教的啊,贝贝才跟你了半天,竟然会跟着你走。” 之前,要是她们不牵着贝贝走,贝贝就会一直站在原地不动。 叶笙笑着:“贝贝很聪明的,耐心跟他说几次,就知道了。” 王颖惊:“贝贝是不是还能跟以前一样?这样的话,周砚深就不会那么愧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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