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虹被叶笙一番话骂得头蒙,又被叶笙的话吓住,看了眼底下,真要是跳下去摔残了或者毁容了,以后怎么办? 王颖就很担心,凑到叶笙身边小声说:“你这么刺激她,她要是真跳下来怎么办?” 叶笙冷哼:“她敢吗?她要真是想跳楼,就应该去水塔上跳,那个才够高,就这个楼顶的高度,摔不死她!为了个男人连命都不要,这么愚蠢真应该好好去看看脑子!” 她只顾说得痛快,却没注意周砚深什么时候到了身后,抱着胳膊冷眼看着叶笙,听她清脆的声音带着愤怒。 和他相亲时,娇滴滴的人设,难道是装的? 又想起刚给母亲打电话要叶笙的户口本时,母亲说的话:“叶笙去找你了吧,你可千万要把她留在你那边,咱们这边可是有她不少闲话了,天天和文工团的小白脸眉来眼去的,留家里早晚得给你戴绿帽子,到时候离婚丢人的也是你。” 王颖赞同叶笙的说法:“可别出事了,要不可怜的是贝贝,已经没了爸爸,不能连妈妈都没有。” 叶笙冷哼一声:“这样不负责任的妈妈,不要也罢,给孩子造成的心灵伤害更严重。” 房顶上,朱虹先看见了周砚深,突然哭起来:“三哥,你真的让我回去吗?” 叶笙被一声三哥喊得吓一跳,扭头就看见周砚深站在身后,半米的距离都没有,也不知道人什么时候到的。 王颖也才发现周砚深在旁边:“你什么时候来的?妈呀,你可赶紧好好说说朱虹,要不你喊她家里人来接她回去,她这个精神状态不对劲啊。” 周砚深伸手抱过贝贝:“没事,这件事我来解决。” 然后又看了眼叶笙:“衣服买了吗?” 叶笙心想你老人家心态是真稳,这种时候还能记得我买没买衣服,一脸坦然:“没有,我忘了带钱。” 而且也很忙,忙着救孩子,忙着骂朱虹。 周砚深眉心跳了跳,扫了眼叶笙,全身确实没有能装钱的地方:“走吧,现在去买。” 说完抱着贝贝阔步往前走,看都不看还站在楼顶的朱虹, 叶笙有点儿同情这个朱虹,人家男人连点暧昧的信息都不给你,你寻死觅活人家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怎么还能脑残地在那儿作呢? 边腹诽着,边赶紧跟着周砚深,朝着丫丫服装店走去。 朱虹见周砚深根本不理自己,和叶笙离开了,撕心裂肺地喊着:“三哥,三哥……” 乌向兰皱眉跟王颖小声说着:“朱虹这是要干什么啊?以后不想在家属院生活了?” 王颖也挺生气:“她不就仗着自己的哥哥了不起,仗着长江牺牲了,才这么又作又闹的吗?” …… 叶笙跟周砚深到了丫丫服装店门口,才突然想起来,她还要买内衣,周砚深跟进去有些不合适。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周砚深:“你先把钱借给我,我自己进去买就行,回头我有钱了再还给你。” 周砚深看了叶笙一眼,一手抱着孩子,一手从口袋里掏出钱包,看也没看直接扔给叶笙:“买完自己回去,认识路吧?” 叶笙手忙脚乱地接住钱包:“认识,往东走七八百米就到了。” 周砚深点头,抱着孩子潇洒地离开。 叶笙等人走远了,才反应过来,周砚深竟然把钱包给她了,这也太信任她了吧。 她可不敢多情地误会,周砚深对她有感情,或者是对原主有感情。 推开门进了服装店,店里挂着的衣服,虽然不够时髦漂亮,也不会很土很丑,买了两套内衣,两条现在最流行的健美裤,一件白色的蝙蝠袖衬衫,一件湖绿色带飘带的衬衫,一共一百五十块。 叶笙凭着了得的口才,和老板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还到了一百一十块。 老板一边叠衣服,一边嘟囔着:“你这个还价真是太狠了,我这些都赔钱卖了,就图个早晨开张吧。” 叶笙只当听不见,打开周砚深的钱包,里面倒是干干净净,也没有什么姑娘的照片,钱也不是很多,大概有两百多的样子。 老板收了钱,好奇地问叶笙:“以前没见过你,是八团的家属吧?八团我认识不少人呢,你是谁家的媳妇?” 叶笙笑了笑:“都不是,就是来走亲戚。” 拎着衣服从服装店出来,看着时不时扬起灰尘的街道,心里琢磨着,还是要先想个办法挣钱。 已经花周砚深不少钱了,总不能一边说着离婚,一边心安理得的花着他的钱,怎么看都有些婊里婊气。 可是怎么挣钱呢? 叶笙看看街上的冷清,做生意怕是不行,一共没几个人,只能做那种能糊口的小生意,想要发财,难度有些大。 边走边琢磨,不知不觉到了大门口。 还在大门口遇见了王颖和乌向兰。 王颖看见叶笙,还挺惊讶:“你们不是早就回去了吗?” 叶笙举了举袋子:“我刚去买了两件衣服。” 王颖也没多问,边一起进大门,边感叹着:“这个朱虹,真是太过分了,我回去也要跟老宋说说,不能让她再这么下去,要不迟早闹出人命。” 乌向兰同意:“而且还丢人,让外人怎么想,还以为我们家属院怎么乱呢。” 王颖皱眉:“以前真没发现朱虹是这样的人,你说周砚深要是真喜欢她,会看着她和王长江结婚?周砚深的性格,那可是眼里容不下沙子,怎么可能看着喜欢的姑娘嫁人,对方还是自己的兄弟?” 叶笙一听有八卦,呼吸都放慢了点,生怕错过一点儿。 乌向兰点头:“对啊,就朱虹那样的,也就王长江拿她当个宝,结果人没了一年,她就开始犯病了。她也不想想,她现在是个寡妇,周砚深能看上她什么?” 王颖就挺生气:“她就是太自以为是了。” 乌向兰不屑地哼了一声:“以前她还和人家小影比,她拿什么和小影比啊。” 王颖突然意识到叶笙在身边,赶紧拍了乌向兰一下:“乱说什么呢。” 又赶紧跟叶笙说:“你可不要乱想,周砚深以前没谈过恋爱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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