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啊,不是爸说你,你这身上也太素了,一点也不像是做生意的,咱家矿上个月出了一颗挺不错的粉钻,你拿去随便做点什么。” 于弘文拼命给闺女使眼色,钱他花到位了,事儿得给他办啊! “这多使不得!”锦书笑靥如花。 “一颗粉钻就把你收买了?我那首饰盒你随便挑,不要被这个老登的糖衣炮弹收买!”陈晨霸气宣告。 “要不你们俩竞标吧,价高者得。谁给的钱多我就帮谁说话。”锦书想发点父母财。 “她就是个财迷,财迷的话哪有半点公道,要我说,爸是好同志,妈也是三观端正的好人,咱们一家好人配好人,就我媳妇是财迷。” 林毅轩配合着锦书,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几句话就把陈晨哄高兴了,连带着看于弘文也没那么膈应了。 事虽然看似翻篇了,但心里总有个疙瘩,那一晚于弘文到底有没有跟那女的发生什么,这谁也不知道。 锦书这边把爸妈稳住,私下里开始收拾跟她爸喝酒的那几个同学。 这几个人串通一气,谁都不承认他们事先跟柳梅是通过气的。 就说柳梅突然过来是巧合,在警局里这几个人就这么说的。 锦书才不信这些鬼话,如果不是这里面出了内鬼,老爸怎么可能喝到加了药的啤酒? 常规途径问不出来,她就用非常规手段给这些人施压。 做生意的,她去抢人家生意。 机关单位的,她让自己的保镖团跟拍人家跟小三的照片。 还有个无业游民,找不到下手点,锦书就让保镖团去堵人家。 打骂恐吓,这些违法的事,小于总是不屑做的。 就让保镖团跟在那人的后面,拎着棒球棍,对其进行微笑式跟踪。 不到一天,那个无业游民就被吓得求饶了。 这笑得也太瘆人了,谁能不怕! 原本口径一致的几个人就被锦书逐一击破,纷纷说了实话。 当天于弘文去洗手间的功夫,有两个人跟着出去了,还有两个留在包厢里。 那个机关单位的,往于弘文杯子里下了药,被剩下的无业游民看到了。 看虽看到了,但没说,因为人家给的钱足够多。 锦书觉得,除了被钱收买的原因,这些人或多或少也有些嫉妒。 都是老同学,大家待遇相差这么多,心里不平衡也是很正常的。 那两个跟老爸一起去厕所的,大概也能猜到一些内幕,却出于各种原因没有跟警察说实话。 在锦书全方位的打压下,这些人才被迫说了实话。 迟到的正义不能算正义,更何况这些人并不是良心发现说的实话,是锦书用了高压手段才招供。 所以锦书对这些人也没有手下留情。 挨个收拾了一圈,收拾完了过去问陈晨,消气了没,如果没消气,她就继续整。 把这些人收拾得不成人形,也就是小于总的一句话罢了。 女儿如此给力,加上于弘文这几天表现的殷勤,花了不少心思讨陈晨开心,陈晨即便是有天大的火也消了一半。 于弘文卑微地哄老伴儿,林毅轩最近却是豪气起来。 不仅一次性还清了他欠二哥的那笔巨款——就是当初锦书怀孕,他让二哥从国外代购的那些货。 按照他每个月300零花钱的速度,原本是要还几年的,现在人家一把还清了债务不说,甚至还订了一大桌豪华海鲜,大半夜的约于瑞言和于峰出来喝酒。 平日里那么抠搜的人,突然主动请客,还是大晚上,于家哥俩第一反应是他跟锦书打架,准确地说,他是被锦书撵出家门,无家可归了。 本着看热闹不怕事儿大、兄弟有难落井下石的损友精神,于家哥俩火速出门。 没看到憔悴不堪的林毅轩,只看到一个红光满面一看就很爽的男人。 林毅轩把人领到了本市最豪华的海鲜楼,上来就整了一桌硬气的海鲜。 什么贵点什么,甚至还有一瓶茅台酒! 把于家哥俩直接整懵了。 “你这是......抢银行去了?” “偷我妹的钱了?” “把我想成什么了?我这一身正气的好男人,能干那种事?哥们这是有点喜事,心情好,请你俩喝个酒罢了。” 林毅轩满面红光,他是真高兴。 从锦书怀孩子7个月到现在,他足足憋了大半年! 就一直过着左手右手慢动作的苦日子。 前一阵锦书出月子,但他总觉得做手术要多养养,又熬了半个月,憋得额头都长痘了。 终于锦书看不下去了,把他按床上结结实实地做了一通。 折腾完她是踏实的睡着了。 林毅轩睡不着,有心想继续整吧,又心疼媳妇辛苦。 索性爬起来数了数自己的小金库,那厚厚的数字让他倍感踏实,这才给兄弟打电话约出来小酌一杯。 “老二,这急头白脸地吃一顿,400能下来吗?”于瑞言问。 “我刚看了眼菜单,要400多,还不算酒——2个月零花钱没了。”于峰过目不忘,已经把账单算出来了。 “我最近,发了一点小财。”林毅轩满脸得意。 “把我妹伺候舒服,给你涨零花钱了?” “呸!别瞎说!这事跟钱可没关系,不涨零花钱,该伺候也是得伺候的。我最近靠着知识产权,赚了一点小钱。” “知识产权......?等会,我想起来了,下午我去爸那,他正拿着一本诗经,对着老妈念叨叨,可腻歪了,你该不会——”于瑞言一拍脑门。 “没错,我把我那本《追妻秘笈》给咱爸了,他一高兴,给我一点零花钱。” 于瑞言当初也买过林毅轩的秘笈,那里面就没有啥正经玩意,他还因为这个被昕昕挠过。 “什么秘笈?”于峰好奇地问。m.biqubao.com “二哥你要不,我可以复印一份给你,只收你亲情价1万8,用了我秘笈的人都说好,是吧,大哥?” “你放——”屁字还没说出口,于瑞言看到林毅轩比了个八的手势。 给他八千提成? “放——心,是真好用。”于瑞言秒改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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