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488章 那孩子妈妈感兴趣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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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昕报出来的那家奶制品公司,三十年后能排进国产奶制品前十,是一家规模不小的上市公司。
  锦书很喜欢喝他家的酸奶,但后来不喝了,看到这家的酸奶就闹心,不是品质下降了,是出于个人情感原因。
  不过这会还只是个地方小厂。
  江省距离小笼包市还有一段距离,锦书猜他是看到电视直播后直接过来的,站在雨里等她出来。
  “名片我看一下。”锦书接过郑昕手里的名片。
  顾德福,厂长。
  “噗。”锦书乐了。
  “有那么好笑吗?”郑昕不明白她笑什么。
  “这么朴实踏实的企业家,为什么会生出一个得比嗖嗖的儿子?”
  “咦?他还没有孩子吧?”郑昕记得这位顾厂长昨天说了一嘴,他没孩子。
  “也是,还要等几年。”
  锦书算了下时间,那厚脸皮算起来还要好几年才出生。
  “你怎么知道的?”陈晨抱着亦琛过来,小丫头看着好像很烦躁的样子。
  锦书轻轻摸女儿的小手。
  “我会掐指一算呀。”
  后世这家公司上市了,董事长是顾德福的儿子,是个很有能力的二代,企业在他手里也发展得不错。
  企业家惺惺相惜,锦书原本该很欣赏这个晚辈的。
  但如果这个晚辈总缠着她唯一的继承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那臭小子为了追她宝贝闺女,每天跑到她家楼下花式秀追求,特别二。
  锦书还记得有天早晨她一推窗户,外面飘着个巨大的热气球。上面写着,于一琛,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那臭小子就站在热气球上,露出一口白牙,热情地对锦书挥手,拿着喇叭喊。
  于总~我会对你女儿好的!
  给她闺女气的要拿枪把热气球打下来。
  截止她穿回来,那臭小子还在锲而不舍地追求她闺女,也不知道追没追到。
  锦书猜,他是追不到的。
  “我闺女的心比我还铁呢,一心想要搞事业,是吧?”锦书看着闺女笑眯眯。
  “嗯!”
  “咦?!冒话了?”陈晨很惊奇,小宝宝还不到说话的年纪,但偶尔可以冒个简单的话。
  嗯,啊,就这种。
  晚上跟林毅轩通电话,锦书把闺女冒话的事告诉他,给林毅轩高兴坏了。
  如果不是孩子们已经睡着了,他说什么都要对着电话听一听。
  “还要多久才能回来啊?”林毅轩每天隔着电视看媳妇,一点都不过瘾。
  “还要两天吧,明天决赛,后天想领着孩子白天逛一逛,顺便买两套房子,晚上坐飞机回家。”锦书把时间都安排得很好了。
  “怎么想起买房子了?”
  “回酒店的路上有人发传单,我看还算便宜,打算买几套。”
  林毅轩的工资都给锦书投资了,这些理财的事都不用他操心,媳妇指哪儿打哪儿。
  “我一会给咱妈打个电话,让她也投点。”
  “有那么赚钱吗?”林毅轩好奇。
  “凑合吧,跟咱在京城投的那几套四合院差不多。”
  锦书大部分资金都在投资失业,也留了一部分置业。
  这会房价3000多一平,对比这里700一个月的人均工资,很多人认为价格过高,房子不好卖,搞房地产的都要出来发传单。
  报纸上也印满了卖房广告。
  谁能想到,这里房价再过三十年能涨到10w一平呢。
  翻30倍,对别人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
  不过对锦书这样做投资的企业家来说,也只能是当不动产投资着玩,毕竟这钱给她做生意,三十年也不止30倍了。
  “就当是给孩子们存的死期存款了,万一这俩孩子长大后不善经营,做不了企业,就靠这些也饿不死了。”锦书开玩笑地说。
  “我们的孩子怎么可能成为纨绔?咱俩也教不出那种孩子吧。”林毅轩可有自信了。
  自己的娃怎么看都顺眼。
  “孩子跟父母的性格还是会有区别的。”
  锦书又想到今天遇到的顾厂长了。
  踏实勤劳的父亲,生出个大情种儿子。
  她光自己乐还不够,还要分享给林毅轩。
  说她梦到有个厚脸皮晚辈追一琛,结果今天就遇到那小子的爸爸了。
  林毅轩勃然大怒。
  “他家门牌号多少!”
  “......你还当真了?这都没影的事呢,而且算起来,人家这次比咱闺女小好几岁呢,这两人是彻底没可能了。”
  除了放姐那种喜欢小鲜肉吃嫩草的,没有多少女老总会找比自己小的男人结婚,思想都不在同一维度。
  所以锦书特别放心,感觉今生闺女不会被牛皮糖缠着了,就因为放心,才会当成笑话讲给林毅轩。
  “不行,我还是不放心,你离牛皮糖他爸远点。”
  “亲爱的,你不会有成为极品老丈人的潜力吧?我记得生孩子之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锦书被他草木皆兵的态度逗笑了。
  林某人在她生孩子前,说得可大度了。
  什么尊重孩子的选择,婚姻自由什么的。
  现在变脸不要太快,他闺女还在襁褓中呢,他就已经开始看全世界的小男生都不顺眼了。
  “为了帮闺女筛选过滤,我奇葩一点又如何?能当我女婿的,一定是人中龙凤,对我闺女好这是基本的,貌似潘安,才高八斗,往上查五代......”
  林毅轩越说越堵得慌,给自己说上火了。
  突然觉得全世界的男人都没有配得上他闺女的,怎么办!
  不行,这话题太危险了,不能继续说了。
  “你挑女婿这么严苛,那你想过你儿子有没有可能也被人家这么挑?我发现咱儿子......好像是个花心小萝卜!”
  锦书发现儿子在模特大赛现场,看得目不转睛,口水巾都湿了一条。
  赛后,模特们都争先恐后跟龙凤胎合影。
  锦书发现,她家的花心小萝卜特别喜欢让漂亮姐姐抱着。
  如果是男模抱他,满脸不悦,甚至会哭。
  “我不会生了个生活作风有问题的崽儿吧?如果他长大后,遇到你这种奇葩老丈人怎么办?”
  “他没本事就活该单身——闺女呢?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男模抱吧?”林毅轩还是比较关心这个。
  “那倒没有,她对这些不太感兴趣。”
  “那闺女她妈妈呢,对这些感兴趣吗?”
  “......”
  锦书严重怀疑,前面都是铺垫,后面这句,才是林队长真正关心的事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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