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妮得知锦书是大老板,脸腾地就红了。 任她脸皮再厚,被当众戳穿也下不来台,捂着脸哭着跑出去了。 锦书的视线一路跟着沈佳妮,她有点好奇,自行车到底怎么了....... “少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不利于胎教。”林毅轩抬起手,遮挡住她的眼。 “你怎么会有时间来这?” “今天的训练科目比较简单,徒手负重攀爬,我提前出来了,政委让我过来看看面试进行到哪一步了。” 锦书挑眉,楚叔这该不会是给她施展美男计吧? 家属里有两家条件不太好的,楚伯良怕锦书不用人家,把林队长推出来迷惑锦书。 “你这么缺席,就不怕你的兵超过你?”锦书笑呵呵地问。 “东边不亮西边亮。”于峰插嘴。 “什么意思?”锦书不明白。 她发现二哥自从跟林毅轩成为了塑料草兄弟后,也不好好说话了,被林毅轩带跑偏了。 人呐,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他在单位少训练的科目,在咱们这都补上了。”于峰想到刚刚看到的那一幕,还是叹为观止。 刚刚他在厂里偶遇林毅轩,就见林毅轩摸着下巴,对着车棚的方向,眼神深邃。 于峰眼睁睁地看到,林毅轩对车棚里粉红色的坤车,做了惨无人道的“酷刑”。 沈佳妮一路哭着跑到车棚,她现在只想骑上她的粉红色小坤车,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 上次,林毅轩把她的两个车带都扯碎了,补不了车带,只能换了两个新轮胎。 沈佳妮满心凄凉,她觉得自己是薄命的红颜,那狠心的郎啊,总不会再毁掉她的新轮胎吧? 林毅轩这次没动她的轮胎,但,也仅限于,没动轮胎。 原本锁自行车的位置,只留下两个崭新的轮胎! 沈佳妮看着地上的轮胎,容量有限的大脑,无法消化这个事实。 站在那好半天,她才喃喃自语。 “我自行车......哪儿去了?” 下意识的四处张望,察觉到哪儿不对,一抬头,惊。 她那辆缺了两个轮胎的粉红色自行车,以一种放荡不羁爱自由的造型,出现在了一棵大树上。 马踏飞燕看过没? 就是那个造型,没有轮胎的自行车,乍一看是腾空的,定睛一看,原来是车头别在了树枝上。 这棵树至少有八米高,别着自行车的那个树杈,至少离地五米。 任凭沈佳妮怎么蹦,都够不到。 爬树也上不去,只能在原地蹦跶,干着急。 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么高的树,自行车是怎么“飞”上去的? 林队长今天的训练科目,正是负重攀岩,这不专业对口了? 车间里,于峰结束他的回忆,对着锦书夫妇说道: “中午,我请你们吃饭。”重点是,请林毅轩。 林毅轩乐了。 他在二峰那“消费”了那么多钱,今儿算是见到回头钱了。 “你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心?”锦书觉得二峰挺可疑的。 她可是看过腹黑奸商赚她老公血汗钱的小账本,这不要脸的二峰,还要20%的代购费呢,特无耻。 于峰叹了口气。 “不请不合适,因为我,刚提了车。” 他亲眼看到林毅轩一分钟卸人家轮胎,又扛着自行车单手上树,甚至还恶趣味地摆了个马踏飞燕的造型!biqubao.com 林损人,名副其实。 于峰刚订了一辆奥迪车,不把塑料兄弟林毅轩收买了,他怕某天起床,他的车也被拆得只剩四个轮子。 比起修车费,一顿饭钱,不值一提。 锦书没有亲眼林毅轩无耻行为,还以为二哥是提车高兴请吃饭,这当然不能客气。 “二哥请客,一定要挑最贵的饭店,你可别觉得我记仇,你坑我男人二千零58块2毛1代购费的事,我都忘了,我就是觉得二哥这样的身价,吃太便宜的对不住你。” 有零有整的记着,这叫忘了?于峰嘴角抽抽,她可真是个护夫狂魔。 回来这几天,于峰发现,于家兄妹相处模式就是这样互坑,于瑞言逮到机会就要跑锦书家“薅羊毛”,死皮不要脸地蹭饭。 锦书也不是好惹的,隔三岔五就挖坑设赌局坑大哥,一开始只赌买菜钱,但是最近赌局逐渐扩大,钱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 拖地、刷马桶、倒垃圾、刷鞋之类的赌注都出来了。 于峰昨晚去找锦书签字,一开门就看到地上有个穿普拉达的屁股,于瑞言半跪着擦地板呢。 对外做的都是大生意,回家关起门来,为了占哥哥(妹妹)块八毛的便宜,各自使出十八般武艺,斗得不亦乐乎。 于峰甚至看到,于瑞言随身揣了一本孙子兵法,找到机会就要看看。 据说连续输给锦书三次,言总觉得知识储备不够了,已经开始充值学习了。 打算学成后继续跟他一肚子心眼的妹妹斗,非得赢锦书一次,让她去他家擦地板。 为啥是充值呢,因为他拿的那个孙子兵法,是林毅轩卖给他的,据说比市面上卖的孙子兵法更全面。 林毅轩为了还清给媳妇买东西花的钱,也是绞尽脑汁赚外快,毕竟就他每个月100块的零花钱,猴年马月才能还完。 于峰听完只有一个感觉,大哥这是......被这两口子合伙坑了吧? 锦书赢大哥,林毅轩卖秘笈,大哥买了秘笈,继续输给锦书,林毅轩再卖升级版秘笈plus给大哥...... 三人形成经济内循环,受伤的不还是大哥吗? 一开始于峰不理解。 一群完全不缺钱的人,明明对外那么团结一致,关起门却一个比一个幼稚,而且每个人都不亦乐乎。 直到他也输给锦书一次擦玻璃后,于峰终于体会到这份“快乐”了。 最近他除了工作,剩下心思都用来怎么赢锦书夫妇这对奸诈男女了,把于弘武一家怎么伤害他的事儿都忘了。 有快乐的记忆覆盖痛苦过往,谁吃饱了撑的总惦记过去的悲伤。 他的这个新家,是真的很有爱,他渐渐喜欢上这里了,前提是,他得赢眼前的大兔子一次。 锦书的大兔子造型太有迷惑性了,怎么看怎么可爱,但是她一开口,专业范儿马上就出来了。 “吃饭前,我想解决一件事。”锦书的猫爪指向一直站在边上不知说啥的秘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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