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267章 你被开除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锦书本想着给林毅轩上一课,但林毅轩却用他数十年如一日的直男审美,狠狠给锦书上了一课。
  就这套大龄儿童与众不同的可爱装扮,在林毅轩看来就是好看的不得了。
  如果不是早起着急上班,锦书估计他都得上手“稀罕稀罕”。
  过了一会,家属们陆陆续续下楼,锦书“大兔子”造型成了全场焦点,谁见到都得rua几下。
  造型虽然特别了点,但是不可否认,手感真好,家里有女孩的嫂子们都挺感兴趣的,跟锦书打听价格,想给自家闺女也买一件。
  锦书成了行走的活广告,带货成功,不过她开心不起来,脸上的笑容越发僵硬。
  这些嫂子家的闺女就没有一个超过10岁的,堂堂的小于总,成了童装带货模特,这谁能开心的起来。
  队里的车过来了,在开往电子厂的路上,大家都兴致勃勃地议论起这家神秘工厂。
  锦书揪着兔子耳朵听了几耳朵,都是好奇薪资待遇的。
  “听说二老板是国外回来的,好像还是哈弗毕业的!”有消息灵通的,已经打听到了一点内幕。
  萧红闻言,有些诧异地看了眼锦书,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锦书的秘书也是哈弗毕业的,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归国的哈弗海归是二老板,那么大老板是——
  萧红看向锦书,锦书低着头,只能看到她动来动去的大兔子耳朵。
  萧红心里似乎有了一点点预感,但又说不太准。
  林队长媳妇是个富二代,这件事院里人都知道,家里两辆车,随身携带大哥大,这样的人家可不多。
  但具体有多少钱就没人知道了,林队长一家都挺低调的,昨天萧红去买菜,还看到锦书跟买菜的讨价还价呢。
  锦书这几天是真无聊,二峰虽然腹黑了点,但工作能力不是吹的,工厂丢给他和郑昕,锦书闲得就差在家数开叉头发了。
  今天蹭面试的车到工厂溜达一圈,权当是孕妇溜胎了。
  到了工厂,家属们按照指示排队面试,锦书趁人不注意溜了,在工厂里随意晃悠。
  说来也惭愧,这个工厂从选址到设备采购,都是她哥在忙活,后期的设备对接是郑昕带人做的。
  锦书作为大老板,只出了思路和预算,后面都是她身边人做的,建好后也只来过一次,她这个老板当的有点太轻松了。
  占地不到100亩,在锦书看来规模还比较小,只比一个足球场大一点,只有两条生产线,生产的也不是高端配件。
  这是锦书第一家工厂,没用她娘家资金,钱是没用,人脉资源倒是用了不少。
  她手里流动资金只有几十万,能把工厂办起来全靠着政府扶持,场地免费给她用,资金不足全靠银行贷款。
  锦书算了,这个厂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不出半年就能还清贷款,到时候就借更多的钱,增加生产线引进人才,再做更复杂的电子产品。
  电子产品的生产线已经到位了,第一批工人正在生产,锦书看了眼,没挑出大毛病,不过小瑕疵还是有的。
  锦书记下有问题的地方,等一会见到二峰跟他说。
  除了配件车间,她还开辟了一个单独的车间,用来生产摇摇车,这会正在调试设备,现场一片嘈杂。
  前面有两个人起了冲突,锦书挺好奇他们为什么吵,悄无声息地坐在没拆封的设备上听着。
  厂家安装工人跟于峰自己带过来的秘书打起来了,秘书是个华裔小伙,汉语不是太好。
  安装工人听不懂他的话,两人连比画带猜,呜呜喳喳的,看着跟隔空对招似的。
  锦书听了一会,知道这两人是因为安全生产起了争执。
  锦书心里已经有了判断,正待她想站出来说两句公道话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不友好的女人声音。
  “小孩儿,谁让你进来的?”
  咦,这个声音,似曾相识啊,锦书背对着来人,不仅声音熟悉,这讨人厌的质问口吻,也很熟悉。
  锦书是坐着的,箱子很高,遮住了她的大长腿,从后面看就像是个大孩子。
  沈佳妮不悦地看着前面的大粉兔子,这哪个工人不规矩,把孩子领进来了?
  她现在心情非常不好,就想着拿孩子撒气。
  “你家长是哪个车间的?叫什么名?这地方是你能来的吗?”
  趾高气扬的口吻让锦书一拍脑门,想起来了,沈佳妮吧?
  沈佳妮训完了,得意扬扬地等着小破孩吓得瑟瑟发抖。
  结果,就见前面的大兔子,缓缓地举起手,拍了下额头。
  手上还带了个猫爪手套!
  “你这个小孩!怎么这么不礼貌?信不信我一句话就能让你家长丢掉工作?”
  沈佳妮的声音逐渐失控。
  “唔......”锦书保持着猫爪扶额的造型,此情此景,她很想念一句打油诗啊。
  “你处世之道真稀奇,不交朋友四处树敌。生活切忌小心眼,待人还需......大肚皮,大肚皮!”
  最后三个字,锦书是把猫爪搭在自己肚子上说的,一语双关。
  做人还需大肚皮,就是说做人要大方一点,大肚能容天下事。
  当然,锦书也有调侃自己的意思,再过些日子,她也差不多该显怀了。
  跟林毅轩在一起久了,她也沾染了写歪诗的恶习。
  “你这个死孩崽子谁家的——啊?是你?”
  沈佳妮嚣张的声音消失了。
  锦书缓缓地站了起来,转身笑眯眯地抬起猫爪。
  “hi,又见面了。”
  “怎么会是你,你为什么在这?”沈佳妮看到害她丢到铁饭碗的元凶,两眼都往外喷火了。
  她之前在表彰大会上,试图用开水泼锦书,结果误把局长孙子泼了。
  局长当着一群人说不在乎,但没用两天,她就接到调岗信息,要把她调到偏远县城!
  那地方甚至都不通火车,沈佳妮在城市待久了,怎么可能去那种地方。
  一气之下辞职了,刚找了份工作,上班第一天就遇到于锦书了。
  沈佳妮一想到自己那破碎的修车师傅都补不上的车带,气不打一处来,就恨不得上去给锦书来两个耳刮子。
  突然,沈佳妮想起了什么,嘴角不怀好意地上扬。
  “你是来找工作面试的吧?不用面了,你被拒绝了!”
  “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961/74154239.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