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昕听完锦书的话,脑子里马上浮现一道人影。 身材高挑,面容俊秀,戴着金边眼镜却难掩双眸精明锐利。 “于弘武有个养子,叫于峰,因为排行老三,所以我们都叫他三峰,这个人特别厉害,于弘武大部分私产都是他在运营,他跟言总关系一直还不错。” 身为于弘武的军师,还能跟于瑞言保持不错的关系,锦书觉得这个三峰挺有手段。 “于弘武身边有这么厉害的职业经理人,为什么落魄的打我岳父的主意?”林毅轩发现重点。 郑昕叹气。 “于老登的两个儿子能力都非常差,还有毒瘾,经常挪用公款还赌债,三峰再有能力也没办法一次次救他们。” 还是抢于弘文的钱来的最快。 “现在把嫌疑人锁定在于瑞言的海外关系上,海关会有入境记录。”林毅轩锁定了侦破方向。 郑昕抓着锦书的衣领紧张地问:“他不会有事吧?如果真是三峰带走了他,他们是好友,应该不会伤害你哥吧?” “不会的,他要想动手,直接在办公室下手就行,没道理带着我哥出去,他应该别有所图。” 锦书嘴上是这样安抚郑昕的,其实她心里也没有底。 亲人,朋友,在利益面前往往很少有人能禁得住考验,她感觉到这个把大哥带走的人,是故意向她下战书。 说不定,此时他正躲在暗处,等着看锦书手忙脚乱。 “让工人们下午就生产,我们必须要赶在工期前把货赶出来。”锦书下命令。 林毅轩带着人走了,临走前摸摸锦书的脸,什么都没说。 锦书知道,他是想安慰她,但说再多的话,也不如把她哥毫发无损地带回来重要。 林毅轩跟上面请了两天假,加入了专案组,跟着一起查于瑞言失踪的案子。 陈晨的身体不太好,锦书怕她受刺激,只对她说大哥去外地进货了,信号不好,过两天就回来。 她自己则是带着郑昕守着工厂,开工第一天就遇到不少问题。 从d国运回来的设备,工人们不会用。 说明书都是d文,郑昕虽然懂四国语言,但是工业用语有很多生僻词,她也说不太准。 锦书拿起说明书,随便扫了几眼,直接上了操作台,机器刚运转一会,传送带出问题了。 锦书戴上安全帽拎着修理箱,在众人瞠目结舌地表情里钻机器底下,叮咣一通凿,修好了。 她就像是一根定海神针,稳稳地坐镇后方,连凯文和郑昕都不得不佩服,于家的长公主,真的是十项全能。 郑昕其实能够察觉,锦书身上有不少秘密的。 能看懂机械d语,还会修机器,这就很难用解释。 但这些逆天的本事出在她身上,又会给人一种“原来如此”的释然感,如果一定要找个没有弱点的人,那一定是锦书了。 中午饭锦书就在车间里吃的,跟工人们一样,蹲在地上吃煎饼卷大葱,一瓶水配上一个煎饼,乍一看就跟普通工人没什么区别,不说谁也不知道这就是于家长公主,活得一点也不娇气。 老板这样卖力抓生产,第一批工人也干劲十足,到了下午时,就已经出了一批货了。biqubao.com 锦书拿着货到实验室,检测质量。 吸水性中规中矩,透气性稍微差一点,不过在市面卫生用品里,这个质量已经属于偏上乘了。 距离锦书最终心理预期还有距离,不过眼前这样也不错。 “照着这个速度生产,后天我们就能交第一批货,只要晚上原材料过来了,我就组织工人三班倒。”凯文恭敬地对锦书说。 谁都能看出,于家这个长公主可不是花架子,虽然办厂的事都是于瑞言弄的,但是于瑞言失踪后,锦书突然接手,竟然一点卡顿都没有。 操作甚至比她哥还丝滑,这样有能力的老板,凯文是不敢忽视她的。 锦书点头。 她今晚就住在工厂了,预计天黑了以后,会有村民过来投诚。 掐指算来,她的生理期似乎也该到了,锦书就顺手拿了两包产品扔办公室,以备不时之需。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太忙了,发生的事太多,生理期推迟了一天,小肚子丝丝拉拉的痛感,给她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既视感。 就怕她在厂里办工时,突然来个血崩现场,那就尴尬了。 天黑了,锦书坐在传达室,手里抱着一个茶缸子,里面装着温水,她把茶缸子贴在小腹上,试图缓解那隐隐的痛感。 “你是不是要生理期了?难受的话,我盯着就行。”郑昕看锦书脸色不太好,就关切地问了嘴。 锦书摇头,她还能坚持。 传达室飘着一股浓郁的味道,锦书鼻翼煽动,突然觉得有些馋。 “这是什么?”顺着香味看过去,传达室的桌上,有一个铁盔,里面绿绿的果子被切成十字花刀。 让人感到新奇的是,这上面竟然裹了辣椒面,这种奇怪的吃法不是北方人的口味,但锦书看了就觉得绿油油的果子很诱人。 “是我看到院里有绿李子就顺手摘了点,俺老家是边陲的,李子蘸水是我们那的特色,于总您要不要尝尝?” 传达室大爷搓着手说,说完又觉得人家这么有钱的人,哪儿可能吃这玩意,别是把领导得罪了吧? “我洗干净了,我还没吃呢,都干净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锦书本想保留一丝体面的,但是这个味道酸酸的,太诱人了。 她控制不住了,用手捏了一个放嘴里,眼睛都酸得眯起来了。 酸辣的口感在口腔里炸开,独特的口味让锦书宛若开启了全新世界的大门。 怎么形容呢,第一口吃,稍微有些奇怪,但是随着唾液大量分泌,就会忍不住吃第二个。 “有这么好吃吗?”郑昕也捏起一个放嘴里,吃一口就吐出来了。 好酸,牙都要酸掉了。 不远处,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正朝着工厂快步前进,锦书知道来活儿了,只能遗憾地暂时跟李子告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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