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一行人进行长办公室,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差不多。 在这里,他们不仅喝到了手磨咖啡,还有配套精致的小西点。 行长对于瑞言说话的态度,简直是恭敬的不能再恭敬,非得要请于瑞言去本地最好的酒店吃饭。 被于瑞言婉拒后,又死乞白赖的约饭局,为了巴结于瑞言,把锦书从头到尾夸了个遍。 林家三人哪儿见过这架势,在行长办公室如坐针毡地待了一会,咖啡什么味没喝出来,倒是嗅到了不少钱味。 这个阶层,是他们根本碰触不到的,就这么一段经历,回去也能当成谈资吹很久了。 这可不是平日里取钱的小银行,这可是省级银行总行啊,这么有排场的地方,于瑞言说来就来。 于瑞言等郑昕和锦书吃得差不多了,才推辞要走。biqubao.com 行长从秘书手里接过一个密码箱交给郑昕,这种拎包的工作都是秘书做,郑昕的打扮很职业,一看就是秘书。 于瑞言顺手接过来,在行长略显惊讶的表情里握住郑昕的手。 “内部消化了,这是我未婚妻。” 锦书挑眉,呦呵,还带暗搓搓给自己升辈分的? 眼角余光瞥到郑昕一脸感动的模样,锦书只感慨,年轻人啊,还是tooyoung! 郑昕是太喜欢她哥了,轻而易举就原谅他了,这要是换做林毅轩敢那么对她,她不把人折腾没半层皮绝不善罢甘休。 听到于瑞言的车还没过来,行长主动把自己的车和司机借了出来,又给秘书使了个眼色,秘书忙跑着出去,隔一会拿了两个盒子回来。 “不知道郑小姐跟您的喜事,礼物也没提前准备,这点小意思就当是我的贺礼了。” 林美丽抻着脖子看,就见秘书给锦书和郑昕一人送了一个礼盒,盒子上印着银行的标。 林美丽哪儿见过这个架势啊,上了车也不管司机还在,谗着脸问锦书。 “这小盒子里装的啥啊?总不会是个银手镯吧?” 在林大姑看来,“赠品”给个银手镯,已经很了不得了。 最好是破烂的银锁,或是不值钱的玛瑙什么的。 锦书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根小金条,银行发行的,重量是50g。 林大姑脸色大变,第一反应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黄金现在市场价要80多一克呢,50克,4000块钱啊!!! 普通人大半年的工资,银行一下子拿出了两个,8000块! “假的吧?铜做的吧?你们就是救了他亲妈,他也不能一下子拿这么贵重的赠品给你们!” “大婶儿,我们银行发行的金条都是有国家999纯金钢印的,造假黄金可是违法的,我们可不能那么做。” 司机都听不下去了,大客户家为什么会有这么没素质的亲戚? 如果不是怕得罪大客户,他都想骂人了。 质疑银行发行的金条是假的,这不是纯纯脑子有病吗? “你到底做了什么,他给你这么多好东西?”林锣的声音都不一样了。 至少软了好几度,给锦书都要听出鸡皮疙瘩了。 这些人双标要不要这么明显? “也没做什么,就是简简单单的存了点钱罢了。” “这得多少钱啊?” “不多,流动资金3000而已。” 今年还在执行去年的利息标准,活期3.15%,1年期10.98%。 这利息拿到三十年后,都快赶上高利贷标准了,银行为了拉于瑞言存款,别说是两根50g的金条,就是再贵重的礼物他们也愿意送。 只是怕于瑞言不收,才选了这么保守的送法。 “才3000就送金条?那我存他也给?”林美丽的眼睛都快掉锦书手里的金条上了。 买个黄金戒指都扣扣搜搜舍不得,这可是金条啊,金条! 融了,得做好几条金链子吧?打个镯子都够了! “你要是能存他那么多,当然也会给你了,哦对了,他说的3000,单位是万。” “3000......万?!”林美丽噶一声,差点晕过去。 3000万,这辈子都没听过的数字,把她论斤卖了,也不值这个数啊! “只是前期的流动资金而已,后面我们要在国内建厂,流水肯定比这个多。”于瑞言淡淡道。 当了几天穷人,他都差点忘记挥金如土是什么感觉了。 “你家不是破产了吗?” “只是资金冻结,如果没有你嘴里的扫把星,也许真破产了。”于瑞言憋了这么久,就等着说这一句呢。 他妹妹心大不在乎这些人风言风语,他可记仇呢。 他们老于家前世行善积德修来的福宝妹妹,凭什么被人说成克家的灾星? “她?!于幺妹,不,是锦书?!”林美丽在金钱的作用下,突然就学会了礼貌待人。 于幺妹这个称呼,孙英几次三番的纠正,林美丽就跟丢失了脑瓜仁似的,死活记不住。 现在,钱让林美丽找到了她丢失的脑瓜仁,突然就礼貌起来了。 “就是我妹妹解决的,你身为亲戚,不会不知道我妹妹多厉害吧?” “呃——”林美丽梗住,她还真不知道。 于锦书不就是个开音像店的吗,做点上不得台面的小买卖,怎么听于瑞言的意思,她能耐还不小? “这么说吧,这些,还有银行存的那些,都是她弄到的。”于瑞言拍拍箱子,又非常恶趣味地打开,让林家众人看到里面满满的钱。 林家三人的眼睛都快往外冒火了,意念已经化作一只只小手,伸向这一箱子钱。 好多钱! 林美丽甚至不受控制地把手伸过去了,在她即将碰触到钱的瞬间,箱子合上了。 林美丽眼看着巨款从眼前溜走,整个人呼吸都不畅了。 林家父子也是,心跳如鼓。 刚刚鄙夷锦书的那些话,他们全都抛在脑后,一个个挂着谄媚的笑,林美丽甚至把锦书身边的郑昕拱到一边去了。 硬生生挤到锦书身边。 “小书啊,打从你一进门,我就看出你是个旺夫的面相,我打从心眼里就那么喜欢你。” “噗!”于瑞言被逗乐了,这人要是厚脸皮,还真是天下无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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