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的众人早就憋着一股无名火,从林天赐大放厥词的时候,她们就已经想收拾他了。 锦书一声令下,嫂子们跟解除了封印似的,合伙把人推下车去了。 伴随着两声闷响,车后斗重新被拉起来,林锣父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面的卡车远去。 林毅轩看到这一幕,眉尾轻挑。 “队长,这什么情况?” “我媳妇看这爷俩疏于锻炼,特意给他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千万别耽误他们锻炼。” 要不说林毅轩情商高呢,这话说的,滴水不漏,翻译过来就是,我媳妇踢他们下来,咱们可不能把他们捡回来。 像是回应他似的,前面的车斗里,传来了家属们整齐的歌声。 “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我去你大爷的再见!!”林天赐感觉自己在众人面前丢人了,脸红脖子粗地对着卡车咆哮。 林毅轩从他身边路过,顺便提醒他。 “她大爷似乎就是你爸。” “......”林天赐语凝。 好像,还真是! “还有,我提醒你一下,这里距离家属院跑步需要四十分钟,你有力气回去?” 跑四十分钟! 林家父子脸都绿了,打死他们也跑不了那么远,会累死的。 “让我们上车!” “不远了,跑步的话也就是二十分钟,喘口气就上去了。” 二十分钟! “这条路,可能会有狼哦~”林毅轩渐渐跑远,声音从远处飘来。 林家父子不敢站在原地,撒腿狂奔。 本以为二十分钟,咬咬牙就到了。 但他们哪儿知道,林毅轩说的二十分钟,是以特种兵跑步速度计算的。 当锦书她们到达目的地,从车上下来时,林毅轩刚好也带着人上来了。 “那两个傻狍子呢?”锦书指的是林家父子。 “落后面了,不过你放心,我在路口留了个人照顾他们,如果他们跑不过来——” “你的人就把他们背上来?”林大姑凑过来问。 林毅轩摇摇手指头。 “不不不,我的兵不是伺候人的保姆。他们跑不过来,我的人会给他们加油的,我甚至还把哨子给他了。” 跑不动就吹哨么,精神力量足以战胜一切! “噗!”锦书乐了。 那画面,光想都很有趣。 “林毅轩,你是飘了吗?你大伯父千里迢迢的过来找你,你就这么不顾念亲情?”林美丽擦着眼角痛诉,“我们都是你实在亲戚!” “大姑,你也想跑步回去?”锦书一句话,就把林美丽秒杀了。 “那啥,我去看看你婆婆。” 林美丽唯恐锦书也不让她坐车,一溜小跑远离锦书。 “看起来,她跟大伯父的关系也不怎么深厚的样子。”锦书摊摊手。 林毅轩点头,谁说不是呢。 队员们进了山很快就散开,偌大的林子,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林毅轩给锦书留了对讲机,如果有紧急情况就可以呼叫他。 正式开始采蘑菇前,锦书组织家属们聚在一起,拿出一个本子,开始给大家培训。 这是她昨晚跟林毅轩讨教的“秘籍”。 “入秋后,蛇的活动频率会比较多,我跟林队长讨要了一个口诀,大家记一下。 夏秋晨昏多,毒蛇常夜行。蛇本怕人类,咬人属自卫。尊重不招惹,绕开洞穴行。手足要防范,踏步保平安。” “嫂子你说的太对了,遇到蛇不要怕,不惹急眼了它是不会主动攻击的。”有个来自山区的家属对锦书的口诀钦佩不已。 这短短几句,凝结着多少生活经验在里面。 “呵,整这一套,吓唬谁呢?”林美丽小声叨叨,“整得跟小学生讲课似的,她咋那么喜欢给人当老师?还有这么多人捧着她。” 林美丽只听了第一段就觉得闹心,她上学时就不乐意学习。 现在让一个晚辈给自己上课,面子挂不住,才不要听呢。 眼角余光看到孙英和陈晨都在聚精会神地听,林美丽心里呵呵。 两个长辈,被一个晚辈拿捏,真是一点面子都没有了。 她就不一样了,她才不要听呢。 不就是采蘑菇吗,毫无技术含量,她在京城时,也跟人一起去林子里采蘑菇,有啥难的,长手就会做。 林美丽把孙英和陈晨鄙夷个半死,这两人太丢脸,她才不要学呢。 就是要摘多多的蘑菇,让于幺妹看看,她不听这些破烂玩意,也一样厉害! 锦书讲完防蛇,又开始介绍第二项安全事项,也是重中之重。 “林子里有好几种蘑菇,我们主要采摘的是两种。” 锦书掏出她从家带的蘑菇,让大家传阅一圈。 “接下来我介绍几种有毒的蘑菇,大家不要采。” 锦书展示她的小册子,里面都是林毅轩画的毒蘑菇。 翻到最后一页,锦书着重讲解。 “当地把这个蘑菇称为鬼姑娘,大家看到这种黑色团状物,一定要避开,这是一种剧毒蘑菇,只要一点就能杀死一头牛,黑团越大,毒性越高。” 这种蘑菇林毅轩给她讲了好久。 学名叫什么不知道,是当地特有的品种,长得还挺可爱的,有人好奇就会捡起来看看。 总有人觉得毒蘑菇只要不吃就没事,其实摸一下,风险也是有的。 在野外摘了毒蘑菇,没有及时洗手,一旦手上出现伤口,或是摸了毒蘑菇又去吃东西,就有中毒风险。 如果是普通毒蘑菇,或许还没那么邪乎。 但是这种黑团蘑菇,毒性太大了,只一点就能毒死一头牛,碰触都不安全。 林毅轩他们在野外训练,如果看到这种黑团,他们都是谨慎处理掉的,唯恐有人登山误采。 锦书刚说完,就听到林美丽得意的笑声从不远处传来。 众人齐刷刷地看过去。 就见林美丽,手里捧着一个婴儿头颅大小的黑色团团,骄傲地朝着这边昂首阔步走。 “孙英,你瞅瞅,这是太岁不?我要发财了!”林美丽急着炫耀她找到的宝贝。 她记得太岁好像就长这样,就是颜色不一样,泡水据说包治百病,可贵了。 众人看看她手里的黑色团团,再看看锦书手里的小册子,一阵阵惊呼此起彼伏。 发财?见阎王还差不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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