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瑞言原本还觉得妹妹下手太重了。 可是当他听到,这个无耻之徒,目的竟然是郑昕后,只觉得锦书下手太轻。 把人拖起来,抓着头发对着墙咣咣一阵磕。 “你别把人打死了!” 郑昕刚说完,一颗白色不明物体落了下来。 于瑞言把人的门牙打下来了。 “这么大动静,人还没醒,药劲儿是真大。用这个祸害了多少姑娘?” 锦书靠在桌子上,双手环抱。 于瑞一想到这个人想要把卑鄙手段用在郑昕身上,他就有杀人的冲动。 “啧,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红颜,你感动了吗?”锦书问郑昕。 郑昕急死了。 “快拦着他啊!” 锦书端着茶缸子慢慢吞吞地喝水,不着急。 换做是林毅轩那种铁拳,她还会担心一下,弄不好是真会打死人的。 但是她哥这种常年坐办公室的,想把人打死还真有点难度。 锦书根本没打算拦。 这个下药的人渣以及龙子昂那个废柴,他们所受到的一切苦难,都是他们自己作出来的,不值得同情。 龙子昂因为去医院,躲过一劫。 跑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锦书有的是办法收拾他。 眼下,她要利用这个下药男,帮着她哥在郑昕心里刷一波好感,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眼见着于瑞言打了几下拳头都肿了,再让他打下去,他都得战损。 锦书终于开口了。 “感谢言总替我秘书出气。” “别跟我扯犊子!什么秘书!她是我喜欢的人,我还没有窝囊到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保护不了!” 锦书等的就是这句,郑昕的脸都红了。 以前总觉得于瑞言的喜欢不够真实,现在她是相信了。 “呐,你也看到了,人在愤怒时,智商会下降,在智商下降的状态下,他没有撒谎的心眼子。” “......于锦书,你夸人为什么也那么像损人?”于瑞言察觉到又被妹妹算计了,为时已晚。 不过瞥到郑昕红彤彤的脸,他又觉得锦书算计得不错。 “我哥是真喜欢你。”锦书拍拍郑昕。 好妹妹!于瑞言嘴角疯狂上扬。 “不过呢,你现在一心想搞事业,不想早结婚也是对的,有了钱,结婚后才有底气,没男人不会死,但是没了钱一定过不好日子。” 于瑞言疯狂上扬的嘴角僵住,这丫头到底向着谁说话?她是回旋镖? “各退一步,就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吧,我这提议咋样?” 锦书赶在亲哥发飙之前把话往回收。 这句还像点人话,于瑞言难看的脸色缓和了些,郑昕还有点迟疑。 锦书话锋一转,站在郑昕的角度替她分析。 “他比你大一些,你拖着他不给他名分,先考验他是否改邪归正,毕竟他前科那么多。 这老男人手里还掌握了不少资源,咱俩利用他发点财。 他表现好呢,你赏他个名分,表现不好,你踢了他,他到时候已经是老帮菜了,可咱们还有钱,女人想要青春永驻可容易了,只要肯砸钱八十也童颜!” 老男人:??? 郑昕被她说得心动了。 “明儿你跟他吹个枕头风,再让他帮我拿块地给我建厂,厂建起来,我给你10%的股份,他要是还跟以前那么浪,你踢了他,用他给的资源找个更年轻的男人——” “于锦书!我还在呢!”于瑞言要被她气死了。 垃圾桶妹妹! 他在现场,她都敢灌输郑昕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思想! 可想而知,他要是不在,她指不定要把郑昕教成什么样子! “昕昕是我合作伙伴,未来也许还是我大嫂,你是我亲哥,手心手背都是肉,我谁也不偏向,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给你们提供一个可行性方案。” 锦书摆出一副贴心的样子,慈眉善目和蔼可亲。 “哥,虽然你一直叫我垃圾桶妹妹、跟我男人背地里说我坏话、昨天吃饭时抢了我最后一个鸡腿、看电视抢我遥控器、吐槽我家茶叶不好还不给我好茶叶......种种吧,我都忘记了,我于锦书是个大方的人,从不记仇。” 于瑞言气乐了,这叫不记仇? 一笔笔的,就差拿小本记上了吧? “但再怎么说,你也是我哥,有我在的一天,我就有信心跟你一起把家守下去,我们凭本事赚钱,没必要靠着联姻锦上添花,有我在,你就不需要被送出去和亲。” “......”和亲是什么鬼! “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易得千金宝,难得有情人,郑昕在你破产时也没离开,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你不能因为在一个女人身上吃过亏,就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爱慕虚荣,前任挖坑后任摔死,这不公平。” 锦书又转向郑昕。 “世界每天都在变,人也是,他混过浪过但他现在不一样了,经历了那么多人,但那些人只是从他生命里路过,所谓缘分,不过是你的等待,恰逢花开。” 锦书短短一番话,解开了郑昕和于瑞言各自的心结。 二人的视线对在一起,竟然有种初恋时怦然心动的感觉。 锦书把横在他们中间所有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挪开,留下的,只是最原始的悸动。 想不开的时候,觉得不能在一起的恋人是隔山隔海。 想开了,再复杂的感情,也不过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事罢了,天大的困难往前一步,就过去了。 于瑞言正想夸锦书两句,就听锦书小声嘟囔。 “我还是觉得郑昕亏了,如果把爱情比作花朵,我男人这种洁身自好的好男人,开花后结出来的都是冰山雪莲果。 你这样曾经私生活混乱的,开花后结出根黑黄瓜,好在你还有悔过的心重头再来...... 昕昕,他以后要是还乱来,你就把他切下来,做成东北名菜拍黄瓜。” “我看行!”郑昕点头,真是好主意。 当红娘自诩功劳比天大的锦书还嫌不够,无视她哥黑掉的脸色,继续作死。 “哥,有个问题我特好奇,就是......你真跟大卫一样吗,人菜瘾大——靠,你竟然敢推亲妹妹,我要告诉林队长削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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