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181章 全家的钱都被她没收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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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书的手里,赫然拿着一本书。
  封面的大字触目惊心。
  《哈士奇犬的赏玩与训练》
  晚归的丈夫,看到台灯下妻子的等候,这美好的滤镜,因为这不合时宜的书名,碎了个稀巴烂。
  林毅轩炸毛了。
  一把夺过书,指着锦书控诉。
  “你这叫什么知己知彼?!我跟这种犯二的犬类哪儿像了!”
  羞辱,绝对是羞辱!林毅轩非常受伤,不给100个亲亲都哄不好的那种。
  “写的还是有一定参照性的,你看这段关于心理描写,就很到位:
  小哈在如今社会中依然保持的雪地狼族的原始状态,在家中依赖主人,外出性情表达狂野。”
  她男人一出去那多狂野啊!
  就比如今天,他能在零点几秒内,开枪轰掉李鹤的手,多狂野!
  “还有这点,精力旺盛!太像了!”锦书抢回书,翻到她重点标记的那段。
  林二哈在床上的表现,跟拆家的哈士奇,有什么区别?!
  还有破坏力,也太像了!
  她身上这些见不得人的印子,都是血淋淋的证明!
  亏得她身体素质比较强,换个柔弱点的姑娘,就他这种狂野的鼓掌模式,说不定都得把人家精血榨干了。
  所以,锦书痛下决心。
  为了拯救别的女同胞,她愿意自我牺牲,林毅轩还是让她一个人睡了吧。
  终究是她一个人抗下了所有......
  “这种乱七八糟的玩意,少看!”林毅轩重新抢过书,唰唰两下撕掉。
  锦书瞪大眼,看,出现了!
  二哈必杀技,拆家!
  林毅轩摆出一副不好哄单方面冷战的样子,洗漱后直接躺床上,背对着锦书。
  那手感超级好的后脑勺,仿佛也刻上几个字:哄不好了。
  “真生气了呀?”锦书伸手呼噜他头发两下。
  林毅轩虽然没转过来,但身体还是很诚实地朝着她靠拢过来。
  锦书的手从头挪到他的后背上,轻轻地顺啊顺。
  然后,那个背着她生闷气的男人,就转过来了。
  腹肌朝天,造型摆好,就差哼唧两声,媳妇,摸我,别停!
  锦书也很上道,对着他一通rua。
  “下不为例,你怎么能把你男人跟那种不靠谱的犬类比!”林毅轩舒服地眯眼,享受佳人按摩。
  这就是考虑到她白天太累了,要不说什么的再运动运动。
  “嗯嗯!”锦书故作乖巧地点头。
  心里却是对那本惨遭林二哈撕毁的书钦佩不已。
  书上写了,二哈是一种非常喜欢人抚触的犬类,温柔地抚触,会增加感情。
  锦书拿眼偷瞄,见他享受得闭眼,心里不由得感慨。
  灵,是真灵。
  还好,企业家做事,从来都是有备无患。
  根据林二哈拆家的特点,她买了两本!
  明天肯定要好好地研究一二。
  当然,她会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悄么几儿的研究,不被他发现。
  林毅轩惊动家属院的“扛媳妇事件”,一时间成为院里的焦点。
  嫂子们已经从各自男人嘴里,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对锦书敢拿着枪跟歹徒对轰的事儿,佩服不已。
  听说跟锦书玩轮盘赌的那个女的,在龙渊待了一宿,转过天直接拉精神病院去了。
  又哭又嚎的,被吓出毛病了。
  大家钦佩锦书的胆识的同时,也为她捏一把冷汗。
  毕竟林队长也不是好惹的,昨天林队长气得不轻,回去后不会干架吧?
  隔天,穆凤揣了一篮子她从老家带来的咸鸭蛋,登门找锦书。
  通过这件事,她对锦书是彻底佩服了。
  除了想对自己之前嚼舌头的行动道歉,穆凤也是担心锦书挨林毅轩欺负,想着上门调解下啥的。
  结果,扑空了。
  林家只有孙英在家,锦书领着郑昕去股市了。
  穆凤扭扭捏捏地跟孙英说明来意,孙英摆摆手。
  “我家小书是不会跟你计较的,她要是真想跟你计较——”
  本想说,她要真跟你计较,你坟头草都老高了,又觉得这么说不合适,虽然也是事实。
  “我家小书特别有同理心,尤其是对女人,她以前在京城的时候.......”
  孙英挑着锦书在京城的事迹说了几件。
  什么把情敌化成她得力的助手啊,什么帮助被拐女童啊,还有帮助亲戚家的孩子提高成绩啊。
  重点讲了孙英成为植物人后,锦书是怎么守护她的。
  穆凤之前看锦书跟婆婆关系那么好,还暗搓搓地觉得是装的。
  在她的认知里,就没有处的好的婆媳。
  听了孙英说这些过往,穆凤羞愧难当,她错了,她真的错了。
  就这些事迹,随便拎出来一件,都能颠覆穆凤的认知。
  这世上,竟然还有胸襟如此豁达之人!
  她不是没有能力,她是有能力,但从不对弱者开刀。
  穆凤听到后面都哭了,她在村里被婆婆欺负时,要是遇到这么好的嫂子该多好。
  孙英嘴里的锦书,俨然是女人的守护神,有这么强大的女人做朋友,这将会是多有安全感的事。
  “婶子,你跟嫂子说,以前都是我不懂事,她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以后都听她的!这些咸鸭蛋是我自己腌的,你们别嫌弃。”
  “这多使不得!”孙英嘴上客套,心里却已经伸出小手,对着咸鸭蛋下手了。
  不是她贪小便宜,是她家现在穷了。
  是真穷。
  锦书早起,把婆家娘家所有人都聚集在一起,收缴了大家的现金。
  孙英留作家用的几千,都被她收走了。
  就连林毅轩,也在锦书的督促下,不情不愿地从腰带扣里,抽出了他窝藏的200块私房钱。
  据说这钱是他打算给锦书买生日礼物,偷偷存了好久呢。
  孙英正在愁晚上菜咋整,这咸鸭蛋,对她们这个一贫如洗的家来说,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的东西。
  晚上没钱买菜,弄一锅粥,全家人抠两个咸蛋,也能对付一顿。
  孙英虽然觉得自家有点惨,但一想到隔壁亲家,又心理平衡了。
  于弘文不止身上带的两万多现金被女儿没收了,用作周转的存折也被锦书拿走了。
  锦书临走前说了,她要豪赌,集合全家财力,凑了五十万,直接进军大户室!
  她说的是信心满满,孙英心惊肉跳。
  大户室是啥,她不知道。
  她就知道,锦书如果把钱都赔没了,家里断粮,这两间房,就得成为“大户尸”。
  尸体的尸!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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