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是啥?”村霸听不懂,什么病啥的。 “aids,世纪黑死病,通过性传播,你可能也得上了。” 村霸惨叫,没出息地吓晕了。 这种病在当下还是绝症,让人闻风丧胆。 为了所谓的“特效药”,铤而走险,这在锦书看来,就不是智商超过80的正常人类会做的事。 能够控制艾滋病情发展的“鸡尾酒疗法”,还要几年后才能问世。 于弘武用这个做诱饵,竟然能骗到李鹤和彼得。 在锦书看来,这种拙劣的骗术,甚至比不上后世的电诈话术。 在九十年代初期说艾滋病有特效药,这跟“我,秦始皇,打钱”,有什么区别? 李鹤竟然信了,她不仅自己信,她还拽了她的炮友,一起信...... “趁着现在没酿成大祸,收手,放我们走,还来得及。” 锦书试图讲道理。 “于弘武承诺你们的药,我们于家也是有能力帮你找的,本来我们也没有深仇大恨,何必闹到无法挽留的地步?” 李鹤杀红眼了,根本不听劝。 “有没有药都不影响我要弄死你!弄死你,于瑞言就会痛苦,你男人也不会放过他的,我要他们看着你死!” 锦书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李鹤看起来像是受了巨大刺激疯了。 先是退婚,后又查出来得病,想要报复于家人,一路追踪过来。 还被当地村霸性侵了....... 各种倒霉经历叠加在一起,整个人都不正常了。 锦书放弃跟李鹤沟通,转向彼得。 “我们两家的恩怨跟你无关,你何必趟混水?炸药不是开玩笑的,一旦不小心炸了,你也要葬送在这里。” “谁说跟我无关的!我派出去的打手现在被抓了,已经供出我来了,京城已经通缉我了,我不要坐牢!” 彼得嘶吼。 “他们顶多是个未遂,就算供出你又能怎样?关几天就够了,至于闹成现在这样?” 锦书觉得,彼得跟李鹤二人加一起,都凑不出一个完整的脑瓜仁。 有钱人培养下一代,都不注重法制教育吗?这种基本的法律常识为什么都不知道? “我已经颜面扫地了,又被她传染上病了!我没有退路了!弄死你们我就回国,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彼得眼神浑浊,瞳孔涣散,看着异常亢奋,锦书一看便知,这还是个瘾君子! 估计是刚嗑完,正在上头。 这个圈子实在是太乱了,李鹤和彼得身上有很多共同点。 都被家里无条件宠溺,失去管教,仗着有几个臭钱无法无天,听他话里透出来的意思,手里的人命可能还不止一条。 在这俩人眼里,捆了人杀,不过就是一场疯狂的游戏。 “来,鹤儿,你也来一针!”彼得从兜里掏出个针管,对着锦书做了个解裤腰带的动作。 “一会就送你上天,先是灵魂上天,然后bengbengbeng~” 彼得用手指做出烟花绽放的效果。 炸死两个人,对他来说,就跟放两个大刺儿花那么简单。 眼见着李鹤开始扎针,锦书的太阳穴直突突。 不扎针,已经很疯癫了,扎完后就是彻底疯狂了。 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是不可能了,她得上点狠活儿。 “于锦书,想不到吧,你竟然会死在你家门口,哈哈哈!” 李鹤一边打针一边对锦书冷笑。 “我要于瑞言,一想到他害死了他的亲妹妹,他就痛彻心扉!我要你男人,一想到你死在他部队的门口,他却找不到你,抓心挠肝!” 锦书眼看着李鹤开始发癫,深吸一口气。 是时候,拿出她的看家绝活了。 “李鹤,要不要跟我赌一局?” ...... 股票交易大厅门前,荷枪实弹的迷彩战士集合。 林毅轩下达指令,在现场拉警戒线,调查在交易大厅附近的商贩。 从门口摆摊卖橘子的大婶嘴里,得到了一个有用的线索。 大婶看到了锦书跟着个女人上了辆面包车,开车的是个男人。 因为锦书长得特别好看,所以大婶印象深刻。 大婶口中面包车,在s市算是非常常见的车型,因为没有记住车牌号,想要排查下去,非常困难。 距离锦书失踪,已经四十分钟了。 时间多一点,锦书的危险就多一点。 林毅轩心如刀割,又不得不保持镇定指挥全局。 正待他命人去交警队,调查本市所有这个型号的面包车时,一个矮个的中年男人挤了进来。 中年男人看到郑昕,激动的啊啊两声,郑昕顺势看过来,在队员赶中年男人离开之前喊停。 “是帮我们运垃圾的老王。”郑昕对林毅轩说。 老王是锦书刚雇佣的,负责运送加工厂的虾壳,锦书心思细腻,特意挑了个语言有障碍的。 老王对着郑昕一通比划,啊个不停。 郑昕以为他是想要结算今天的工资,林毅轩盯着老王的唇看了一会,眼睛骤然亮了起来。 “他见过小锦。” 老王是后天造成的失语症,之前也是会讲话的,所以他讲话时,唇形跟正常人讲话一样。 别人只听到他啊啊,但是林毅轩读懂了他的唇语。 “你什么时候看到她的,她去了什么地方?”林毅轩问。 老王“说”,他上午跟锦书见面后,对漂亮的老板印象深刻。 没有人愿意雇佣他这样的残疾人,锦书给他这样的机会,老王非常感激。 运垃圾刚好路过加工厂,老王看到了锦书跟一个女的上了车。 因为看到那个女的用枪抵着锦书的腰,老王觉得事情不对。 老王年轻时当过民兵,知道枪的样子,他还以为看错了,特意多看了几眼。 确认了锦书是被劫持后,他就蹬着电动三轮,一路尾随。 亏得锦书心善,想着加工厂和饲料厂隔得远,用普通三轮车运工人太辛苦,特意加钱改造了电动三轮。 电动三轮的速度开到最快,也能一路远远的尾随着面包车。 发现锦书被带到加工厂后,老王就想着赶紧去龙渊报信,看到龙渊的人出来后,他又跟着跑过来,这才找到了林毅轩。 “她被带到哪里去了——加工厂?”林毅轩马上下令,全速前进,目标,加工厂。 小锦,你一定要等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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