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 一晃,九点了。 于瑞言茶水续到没有颜色,喝一肚子水。 书房里的两个女人,还没有出来。 于瑞言对正在拖地的林毅轩抱怨。 “你媳妇怎么好意思,说我是万恶资本家的?这都几点了!她还霸占着郑昕!我看她才是万恶的资本家!” “自己没本事跟我媳妇抢人,冲我发什么脾气?” 林毅轩把地板擦得锃光瓦亮,丢给于瑞言一个鄙夷的眼神。 换上他的报纸套装,钻儿童房漆墙去了。 于瑞言让他怼得哑口无言,道理是这样没错,但还是很气! 快十点,郑昕才从书房里走出来,看到于瑞言有些惊讶,仿佛在问,你怎么还在。 于瑞言郁闷个半死,什么表情呢? 锦书从书房里走出来,脸上的表情轻松了许多。 “我明天就去找合适的人选。”郑昕对锦书说。 锦书点头。 “郑昕跟我的时候,我可是给她加班费的!” “我自愿跟老板的。”郑昕一句话就把于瑞言噎个半死。 什么叫自愿的! 跟他不是自愿吗? “我明天上午联系人,中午搬完家跟你去股市。” “搬家?!搬哪儿去?”于瑞言耳朵动了动,为什么他不知道? “我托战友在附近帮她找了套房子,刚拾掇利索。”林毅轩从儿童房探头。 于瑞言又是一记暴击。 所有人都知道,只瞒着他? “这个你带着,现在天凉了,晚上还是有蚊子。”锦书掏出盒蚊香递给郑昕。 郑昕笑呵呵地接过。 于瑞言嘴都要撇耳根后去了。 蚊香才几毛钱?至于笑成这样? 他送她包和手表什么的,她都没有给他一个笑脸。 “礼物不在贵重,这蚊香是我亲自挑的,不像某些人,女朋友不要的东西拿来送礼。这叫什么?” “狗剩!”林毅轩拉踩完大舅哥,还不忘补充一句。 “跟我那种充满诚意的手作礼品,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你那虫子娃娃还好意思说?!”于瑞言要吐血了。 “礼物的意义是提供情绪价值,我那几天还是充满期待的,这是一次有效送礼。” 锦书替自己男人说话,在于瑞言痛心疾首的眼神里,又补充了句。 “你只要了解他的动机,就不会为了荒诞的结局而愤怒。” 生活的体验,本就该是丰富多彩的。 锦书过后想想,还挺有意思。 “那几十棵果树我不捐了!”于瑞言赌气。 林毅轩和锦书异口同声。 “哥,我们错了!” 于瑞言被这两个活宝气得太阳穴直突突。 转头看到郑昕在笑,嘴角也跟着扯。 很难形容是被气笑的,还是逗笑的。 “哥,您需要续茶吗?”锦书殷勤。 “哥,您要捶肩吗?”林毅轩讨好。 这两口子,为了院里的几十棵树,也是拼了。 于瑞言嫌弃地摆手。 “你们家那个破茶叶,冲两次就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谢谢大哥送我们耐泡的好茶叶!”锦书一鞠躬。 “大哥敞亮!大哥给的多!”林毅轩热烈鼓掌。 于瑞言待不下去了。 这俩家伙,太会剥削了,再坐一会,不得把他家搬空了? 郑昕看得好欢乐,笑就没停过。 察觉到于瑞言看她,郑昕收敛笑意,搜刮词库,想到对这一幕的合理解释。 “言总,您自从当了哥哥后,越发像个有血有肉的人了。” 于瑞言:....... 不然呢!以前他是骷髅,是骨架子? 送这俩人离开,锦书站在窗台上眺望。 于瑞言跟郑昕并排走在院里,身影被路灯拉得挺长。 林毅轩搂着她的腰,把头抵在她的肩膀上。 “你们俩,商量出什么方法来了?” “我们打算雇个人,让他把工厂里的垃圾统一运到饲料加工厂。” 虾头和贝壳,都是可以加工的原材料,饲料加工厂会愿意要的。 猪瘟后,猪肉市价走高,养猪的人多了,饲料市场也会一片大好。 “我计算了,拉一趟垃圾,扣除车费,还是有赚的。” 这是个无本买卖。 她只要牵线搭桥,就能赚钱,雇的那个运垃圾的人,也会愿意每天多点收入。 “我媳妇这脑袋,千金不换!”林毅轩颇为惊喜,对着锦书的小嘴吧唧一口。 王戈村垃圾的事,都要把楚伯良愁死了。 跟村子沟通过几次,负责人点头哈腰,满口答应。 答应的很好,但不做。 跟个滚刀肉似的,油盐不进。 锦书想到那些人愚昧的样子,挺膈应。 挑着龙渊的方向倒垃圾,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纯纯的见不得人好。 这世上就是有种人,特别喜欢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这件事解决起来并不困难,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派出去运垃圾的这个人,嘴要严实,最好找个语言有障碍的。” “为什么?” “对待品行有问题的人,要拿出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们,要想到最坏的可能。就比如王戈村的那些人。” 锦书给林毅轩分析。 如果她告诉王戈村民,这垃圾是拿去卖的,那些红眼病,指不定要出什么幺蛾子,往里面掺耗子药都有可能。 这样的案例也不少见。 八九十年代,因为嫉妒别人赚钱,往竞争对手的馒头里下毒鼠强。 锦书觉得王戈村的那些人,就有下毒鼠强的气质。 “咱们最好找个不能说话的残障人士运垃圾,也算是扶贫了,对王戈村就说队里出资清理垃圾,他们才会配合。” 要让他们觉得占到了天大的便宜,合作才能推进下去。 锦书甚至能想到他们的反应。 村民一定会得意洋洋的说,那些傻大头兵,钱多的哩,他们住楼有什么用,不还是得帮咱们倒垃圾吗,蠢得很~ 殊不知,锦书不进治理了垃圾,还在里面得到了盈利。 “这就是我保持着阅读习惯的原因,我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用有限的智商去揣测无限的世界。” 楼下,于瑞言脱下外套披在郑昕身上,两人身影渐行渐远。 她哥也是时刻保持着吸收知识的心态。 强者从不抱怨环境,只会积极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 “媳妇,我觉得你说的太好了。”林毅轩一边说一边脱衣服。 “我的话跟你脱衣服.......有什么联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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