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众人的视线不约而同地落在了郑昕身上。 “我选小于总。”郑昕毫不犹豫地做出选择。 她的声音微微颤抖,情绪稍显激动,但眼神却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于瑞言气得指着锦书和郑昕。 这两个女人,行,太行了。 “你说,怎么分输赢?”于瑞言现在是彻底上头了。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有天竟然会沦落到跟自己的亲妹妹抢女人。 “三天后,我们各自拿出一套方案,模拟算出各自选址的盈利,谁的利润高谁就赢。” 商战版的沙盘推演,现实操作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可控因素,但推演时的利润,还是有一定参照性的。 “我要是输了,我给你白打工一年,你要是输了,请你为今日对郑昕不礼貌的傲慢道歉。”锦书掷地有声。 “你这是多大把握能赢我?”于瑞言被锦书的态度气到了。 这个赌注,明显是锦书有十足的把握才提出来的,她甚至说,她输了就给他白打工一年。 太羞辱人了,于锦书就差把“老娘稳赢”这几个字刻脸上了。 “不能说百分百吧,这世上就没有百分百的东西,不过9成半的把握,我还是有的。” 于瑞言觉得自己天灵盖要掀了,这丫头,太气人了。 “商战胜者为王,比的又不是谁脾气大,三天后,我等着你道歉!郑昕,咱们走!” 锦书说完就领着郑昕威风八面地离开了,临走前,还不忘对爸妈邀请。 “晚上我做几道‘平民’小菜,爸妈一起来,我们无产阶级的食物,贵公子怕是吃不了,于公子你自便。” 于瑞言冷哼一声,用食物制裁他?瞧不起谁呢。 “你说你,惹呼你妹妹干啥.......”陈晨摇摇头。 于瑞言保持霸总的表情,冷峻不可一世。 可是郑昕红着的眼却总是在脑中浮现,时不时拷问着他的心。 他真的没有错吗? 晚上,饭菜的香气从隔壁传来,于瑞言看看面前的泡面碗,索然无味。 欢声笑语穿墙而来,衬托得于瑞言一个人越发孤寂。 于瑞言把筷子扔桌子上,回房生闷气去了。 于锦书这个小丫头,太嚣张了,仗着有点奇思妙想,跑到他头上作威作福,说什么也要赢她一局,杀杀她的锐气。 “打倒于锦书,夺回郑昕!” 铿锵有力的口号从于瑞言身后响起,吓了于瑞言一跳。 回头一看,林毅轩拎着个鸡腿站在他身后津津有味地啃着。 “怎样,我对你内心剖析,还算到位吧?”林毅轩欠欠儿地说。 “你不是上山了吗?”于瑞言翻了个白眼。 “下雨,提前回来了,你是不是特别好奇我媳妇做了什么?” “并没有。”于瑞言没好气地说。 “烧鸡、酱肘子、焖鱼,锅包肉,除了这些北方菜,她还入乡随俗做了几道本地特产海鲜。” “她知道错了,想请我过去,用糖衣炮弹收买我?”于瑞言摆出很有骨气的样子。 林毅轩啃了一口鸡腿,摇头。 “并不是。” “那你过来干嘛?” “给你报菜名啊,让你饥饿的心灵得到滋养。” 于瑞言产生了跟林毅轩真人pk的冲动,这货损不损啊! “s市的海产丰富,就说当地典型菜。 海螺片炒莲花白,你吃过吗?海螺片薄如蝉翼,过油后微微卷曲口感鲜嫩~ 油炸小巴蛸,香酥美味,吃一个还想第二个,还有,你看,这是什么?” 林毅轩叼着鸡腿,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个大飞蟹出来。 比巴掌还大的飞蟹,红彤彤得诱人。 林毅轩拎着飞蟹在于瑞言鼻子底下绕一圈,给你闻闻,香不香~ “林毅轩!你损不损啊!” 于瑞言的咆哮透过墙壁传到隔壁。 客厅里,一家人围坐一起享用美食,听到隔壁的咆哮,孙英有些尴尬。 手在桌下轻轻推推锦书,示意儿媳过去看看。 她那个缺德儿子,指不定过去干啥了,当着亲家,这多不合适。 “没事儿的,毅轩他有分寸。”锦书说。 “林毅轩!你给我滚出去!”于瑞言中气十足的吼声传来。 锦书眨眨眼,哎呀,这么巧,这不拆她台么? 桌上安静了几秒。 双方父母,都比较尴尬。 孙英的脚丫子都要抠地了,她儿子到底干了啥啊...... 锦书夹了个炸巴蛸带给郑昕。 “你尝尝,这可是我的拿手保留菜,对火候的要求特别高。” 郑昕晚上吃得不多,锦书厨艺精湛,但是她心思都在三天后跟于瑞言的“对决”上,胃口不佳。 “有工作热情是好事,但是吃饱了才有力气工作,吃个螃蟹,可肥了。” 锦书给郑昕夹了个螃蟹。 靠海的城市,海鲜新鲜又便宜,不需要复杂的烹饪手法就会很好吃。 “要不给瑞言送点菜过去吧,他自己在家也不知道吃了什么。”孙英如坐针毡。 林毅轩推门进来,嘴里叼着鸡腿手里拎着飞蟹,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他说饿死也不吃咱们的饭,很有骨气。”林毅轩说。 于瑞言气都气饱了,锦书夫妇太气人了。 “造孽啊.......”孙英想要训儿子,碍着亲家在不好开口。 “没事,他那一肚子花花心思,饿几顿就当是轻减了,小书这个凉菜拌得真好吃。” 陈晨对作死儿子挨饿的事表示活该,闺女的厨艺,真是好。 “里面放了海蜇头、黄瓜、扇贝肉、虾仁和花生米,灵魂是香醋,很简单的,我把配方写给你。” 锦书对林毅轩拉仇恨的行为大加赞扬,奖励他一只葱烧海参,来,补补。 她甚至打算半夜派林毅轩过去,蹲在于瑞言床头啃个螃蟹,再拉一波仇恨,梅开二度。 背离群众物化女性的万恶资本家于瑞言,就该是这个下场。 于家兄妹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本来于瑞言就郁闷女人被妹妹抢走,又被损人妹夫狠狠拉了一波仇恨,心火越发旺盛。 连夜电话召集他的得意干将,势必要在三天后拿下这一局。 于家在内地公司人才济济,这么多人,还能输给两个女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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