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自诩,她这波助攻是非常有效果的。 “什么厂长?他肯定不是真心的。”于瑞言急吼吼地对郑昕说。 郑昕怔怔地看着他,锦书满脸欣慰,这不就水到渠成了? “什么厂长会看中你啊,说不定他就是看中你背后的资源了!” 于瑞言这句话说出来,郑昕的脸从红变白,嘴唇都哆嗦了。 锦书揉太阳穴,她哥挺好个人,怎么长了张嘴? 这嘴不会说话就不如闭嘴,整这个死出...... “言总,我辞职。”郑昕憋了一口气在心口,她觉得自己的情绪要爆炸了。 “辞什么职!”于瑞言也炸了。 她难道是想跟那个厂长双宿双飞?! “您既然觉得我的个人问题会影响公司运作,那我避嫌,我辞职!” 郑昕说完转身就走。 于瑞言急得都要喷火了,伸手就要抓她,郑昕的手本就流血,被他一抓疼得更是叫出声来。 锦书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全程目睹了于瑞言是如何作大死的。 “你别跟着捣乱了,我去。”锦书丢给她的傻哥哥一句,快步追郑昕。m.biqubao.com 郑昕的眼泪出了院就决堤了,连陈晨在背后叫她都没听到。 “这是怎么了?”陈晨看到郑昕不太对,就问锦书。 “让我哥那个二百五气到了。” “你哥可真是的,惹小郑干嘛?你快去哄哄!”陈晨把重任交给锦书。 郑昕这一路跟着于家,国内国外两边跑,不仅在生意上跟着出力,老板的家事她也没少帮衬。 于弘文夫妇对她非常器重,陈晨更是很喜欢她,听到郑秘书受了委屈,赶紧把锦书派出去帮忙。 郑昕走得很快,几乎是跑着出去的。 她此时又伤心又愤怒,满脑子都是于瑞言那疑似轻蔑的神情。 他说“什么厂长能看上你”,这句话更是如魔咒一般,在郑昕心里盘旋。 郑昕就想着快点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漫无目的瞎走。 身后喇叭响了两声,她回头,竟然是锦书开车过来了。 “大小姐,你有驾照?” “并没有呢。”锦书笑呵呵。 郑昕不敢走了,停下来,锦书从车上下来,把驾驶位让给郑昕。 郑昕说是辞职,可是于家的每一个人,她还是放在心上的,她不可能看着没有驾照的锦书乱跑。 “去哪儿?我送你过去。”郑昕问锦书。 “去北海公园吧,我想走走。” 郑昕把车开到北海公园,锦书下车,她也只能跟着锦书一起下车。 这一路,郑昕的情绪也冷静下来了,脸上的泪早就干了,只是被伤到的心还是隐隐作痛。 “我看电视剧,有句台词我特喜欢,早熟的人通常都晚熟,骄傲的人又很急性,这句话,用来形容我哥最合适不过了。” 这句台词,出自后世一部知名军旅剧,锦书非常喜欢。 “早熟为什么还晚熟?”郑昕问。 听着好迷糊啊,这不是相反又矛盾的吗? “以我哥为例,他不是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跟我爸妈过了一段苦日子,严格意义上说,也不是天生的公子哥。” 于家早年的社会地位不高,在谁都能骂陈晨是资本家的年代,于瑞言的童年要面对的困境和白眼肯定不少。 “他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势必要比寻常孩子更懂事一点,我妈你知道的,不谙世事,她没什么心机,我哥为了保护她,肯定会比普通孩子更早熟。” 于瑞言对待家里的女眷责任心特别重,无论是妈妈还是妹妹,他都尽他所能地保护她们。 于家出事,他甚至不想告诉锦书,想要跟父亲回去搏命。 “我为什么说他晚熟呢,因为他看似长大了,但心智并没有完全成熟,尤其是对待感情,他的态度不成熟。” 于瑞言成长在父母恩爱的家庭,接受了父母的相处模式,长大后也想重复父母的感情之路。 但是彼时的他,身份已经不一样了。 贵公子,还想天真地寻找一份不掺杂质的感情,锦书不用问都知道,他肯定是受过感情的伤,被生活无情地吊打过。 “我哥的初恋,或是他年少时谈过的感情,是不是狠狠伤过他?” “你怎么知道?他跟你说的?”郑昕觉得不可思议。 她会知道这件事,也是于瑞言喝多后告诉她的。 那段往事,连于家爸妈都不知道。 大小姐这是什么魔力,刚认亲,就能让于瑞言说出心底秘密? “不用他说,我能猜到。” 既然锦书猜到了,郑昕也就不瞒着她了。 于瑞言读大学时,交了个女朋友。 跟他一样,也是华侨,姑娘是来自宝岛的,感情非常好。 于瑞言那会并没有公开他的身份,只说他是普通家庭的孩子,那姑娘也没嫌弃他。 二人一起在外租了房子,于瑞言甚至决定大学毕业就娶她。 对此,于弘文夫妇是有点意见的。 于弘文打听过女方家庭,那家人的立场是有问题的,不承认他们跟华夏是一家,这点于弘文就不能忍。 他家的儿媳妇,可以穷,可以丑,但是心必须是红色的,连自己祖宗都不认,这种人家不行。 那会于瑞言大概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坚持他女朋友是真爱,跟她家里人的立场不一样,还举例说明。 “他说,人家姑娘愿意跟他过苦日子,都不嫌弃他没钱,他打工赚的钱给她买了个围巾,她一直带着。” “啧啧啧。”锦书啧了几声,真看不出来,花心萝卜年少时,还有这么纯情的一面。 于瑞言为了女友,不惜跟家里闹决裂,打算长期跟爸妈斗争下去。 结果,那姑娘背地里打电话让他听到了。 人家根本不是为了他这个人,纯粹是看上他于家大少爷的身份了。 接近他之前,早就把他的家世背景查得一清二楚。 甚至跟于瑞言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跟黑人同学眉来眼去,给于瑞言戴绿帽子。 就从那以后,于瑞言不相信真爱了。 看所有女人都像是奔着他家钱来的,他对女性的好感和尊重,全都仅限于自家的女人。 锦书猜得没错,她哥人是长大了,心还是个不成熟的小孩。 “昕昕,咱俩不是外人,我告诉你个事儿。” “你不用劝我了,我肯定是要辞职的。”郑昕以为锦书是劝她的。 “我家破产了。” “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961/74154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