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结束后,锦书陪着父母送走宾客,李鹤迎上来,满脸堆笑。 “小妹,真是恭喜你了。” “你叫我锦书就行。”锦书真想搓搓胳膊,都起鸡皮疙瘩了。 李鹤厚着脸皮跟锦书套近乎。 正如锦书对她的评价一样,李鹤是个拜高踩低的人。 之前她以为锦书是郑昕的穷亲戚,在极近挖苦之能事,不仅嘲讽锦书,就连陈晨和孙英她都不放过。 现在知道锦书是于家的孩子,她换了一副嘴脸,跟锦书说话就好像是一家人。 “小妹,这个是送你的,恭喜你认祖归宗,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李鹤掏出个盒子塞给锦书,里面是一个不轻的金镯子,这是她爸妈准备的。 锦书把盒子又塞到她兜里。 “爸妈说了,不让收礼。”说罢也不给李鹤反应的机会,转身就走。 李鹤有意讨好不成,见锦书转身,她马上露出个扭曲的表情。 小野种,还真把自己当千金大小姐了? 就算她是于家的女儿又怎样,等自己过门了,就是她嫂子! 于家这么大的家业,早晚都是于瑞言的,四舍五入不就是她的? 等她当了这个家的女主人,第一件事就是把于锦书这个小野种扫地出门,就没见过女孩嫁人后还赖在娘家的。 锦书转身,刚好把李鹤扭曲的表情看在眼里。 李鹤忙收敛内心的真实想法,挤出个假笑。 锦书扯扯嘴角。 李鹤还不知道于家的钱被冻结了。 所以她为了嫁过来,拼命地讨好于家人。 陈晨看不上她,不给她靠近的机会,李鹤就想从锦书这下手。 “对了,小妹。” “锦书。”锦书纠正她,小妹是于瑞言专用的,李鹤这么叫太别扭了。 有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 “行吧,锦书,我有个事儿跟你说,本来呢,我是你未来嫂子,不该说这些的。” “哦。” “但是不跟你说呢,我良心过不去——郑昕这个人,你还是不要太跟她亲近了。” “为什么?” “她就是个生活作风不检点的,整日出去应酬,我昨儿还看到她在醉仙楼跟一堆男人喝的醉醺醺的呢,这样的女人,以后怀了孕都不知道是谁的。” “昨天......”锦书想了下,“她是跟我一起去的醉仙楼。” 李鹤挑事儿的嘴脸尬住。 这个,她是真没想到。 “李鹤,如果有天,我哥没钱了,他不是于家的继承人,你还会跟他在一起吗?” 锦书问。 李鹤被锦书问得一愣,很快她回过神来,以为锦书是在考验她。 李鹤摆出一副慷慨激昂的表情,用小学时朗诵课文的声音,抑扬顿挫地说道: “那是当然的!我和你哥,情投意合,无论他有没有钱,我都会跟他在一起。” “破产了,你也要他吗?”锦书再问。 “当然了!他要是破产,我就是卖了房子拿出我全部积蓄,也会跟他在一起。” “哦,行,我记下了,录音机也记下了。” 锦书打开包,在李鹤惊诧的表情里,掏出个随身听。 熟稔地倒带,然后播放。 李鹤的声音从随身听里传来,我和你哥,情投意合...... 李鹤脸上的苹果肌都气哆嗦了。 她觉得自己被于锦书嘲讽了。 “好好的,你录音做什么?”这怕不是有病吧? 正常人跟人聊天,会录音? “我这是帮你,如果你能做到你的承诺,我哥以后要是对不起你,我就拿这个打他的脸。” 锦书比了比磁带。 她早就知道李鹤会这么说,特意留个证据。 倒不是为了帮李鹤,是留着以后给她老爸听的。 于瑞言想跟李鹤解除婚约的,他早就受够了这个女人,刚好趁着家里资金被冻结开口。 不过锦书觉得现在说不是时候,毛国的飞机明天开过来,等尘埃落定再说也来得及。 于弘文对自己一双儿女的想法,不是太满意。 于弘文是个厚道人,觉得既然是缔结姻亲,就这么悔婚不地道,全家就他一个反对的。 对老爸这种心慈手软的做法,锦书保留看法,她不想得罪人。 于弘文这个人,心地善良,做朋友和家人自然是再好不过的。 可是在商场上,这样的性格真的不合适,要不他弟弟怎么会造反给他逼成这样? 如果不是锦书这个天降神兵及时救场,于弘文的仁慈和宽厚,就把全家人害死了。biqubao.com 商场如战场,慈不掌兵,该狠心的时候就要狠点。 好在她哥于瑞言没她爸这个老圣父的体质,还算是个拎得清的,要不锦书真担心,这么大的家业未来该何去何从。 锦书料定了她爸未来会反对哥哥退婚,提前录这么一段,等未来李鹤反水了,嫌弃她哥。 她就把录音给于弘文听,嘲讽效果拉满。 想到这,锦书叹了口气。 这个家,没她都得散。 于瑞言拿到妹妹给的磁带时,乐得合不拢嘴。 “小妹啊小妹,你可真是我的宝贝。” 锦书嘴角抽抽。 “我可不是你的宝贝,让我男人听到了,你容易挨揍。” “不过话说回来,李鹤不会真的说到做到吧?她要知道咱家没钱了,还愿意跟着我,我咋办?” 于瑞言此刻的表情,宛若即将被家里送出去和亲的公主,凄婉哀伤。 他虽然换女朋友频繁了点,可也不是饥不择食,什么人都往嘴里哗啦吧? “她要真能做到,那你娶她好好跟人家过日子,这有什么可说的?糟糠之妻不下堂,患难见真情,你自然要好好对人家。” 锦书的眼落在不远处的郑昕身上,这话她说的倒是有几分真心。 她当然不相信李鹤能跟她哥共患难,毕竟小于总还没瞎,她看人还是挺准的。 她倒是觉得,郑昕有患难见真情的潜质。 “哥,郑昕知道咱家的事吗?”锦书问。 于瑞言摇头,家里资金被冻结,只有家里这几口人知道。 “板荡识忠臣疾风知劲草,明天毛国的飞机到了,事儿稳了,咱就跟她说。如果她愿意继续留下,就让她做我的——” “不行,她要是走了怎么办?!”于瑞言打断锦书。 一想到郑小猪要走,他的心就非常不舒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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