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妹她妈,这是怎么回事,你真的偷了人家孩子?”二大妈代表吃瓜群众,问出大家最关心的事。 “我不知道她是谁,她胡说八道,她是于幺妹这个小贱人故意找来害我的......”张招娣吓得胡说八道。 她这会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强行狡辩。 “到哪儿找这么像的人?人家娘俩走出去,一看这张脸都是一家子!”邻居有人开口。 这简直是年度最大的新闻,很难不让人热议。 “张招娣!你作恶多端,我不会放过你的,我好好一个女儿,让你欺负成什么样了?” 陈晨气得浑身都哆嗦。 刚刚张招娣嘲讽锦书没有像样的衣服穿,这句犹如利剑穿透了陈晨的心。 其实锦书是懒得在穿上花心思,但是在老母亲看来,这孩子就是太可怜了,又心疼又愤怒。 陈晨常年被丈夫和儿子宠着,从没跟人吵过架,气到极致也骂不出太恶毒的话,看着嘴笨笨的样子。 锦书正寻思要不要给老妈来个助攻,惊人的一幕发生了。 陈晨抄起二大妈家变型的洗衣盆,用力砸到张招娣的头上。 然后上去咣咣一通锤。 洗衣盆是铁制的,本来动静就大,扣在脑袋上邦邦敲,这谁受得了? 锦书噗的乐了。 她妈也是个狠人,不会骂街,直接上手了。 孙英看得目瞪口呆,问锦书: “这叫啥来着.......” “别惹老实人,平静的外表下,蕴藏着一座火山。兔子惹急了还会咬人,贵妇急眼了也会上手。” 张招娣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周围那么多人围观,硬是没有一个敢上前帮忙。 且不说陈晨现在这个状态太吓人,谁拦她就揍谁。 就说张招娣如果真换了人家闺女,人家会发脾气太正常了。 张招娣被陈晨揍了几下,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陈晨气喘吁吁,还想补两脚,锦书拦着她。 “妈,你消消气,别跟小人气坏身子。” “她竟然说你不配!我的女儿,有什么不配的?走,咱们现在就去国贸,我要把所有衣服都给你买回来!” 周围邻居一听,嚯!去国贸!还要都买回来! 这啥家庭啊? 国贸是京城目前最好的商场,那里面的一件衣服大几百,有的甚至上千! 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到那里面也未必能凑出一件衣服。 锦书的亲妈啥来头,竟然能轻易说出去国贸买衣服? 郑昕拿着大哥大过来,夫人刚刚交代了不让她下来,这是打完了她才敢过来看看有没有要帮忙的。 “报警。”锦书冷冷地说,半点情面都不留。 众人一看,竟然连大哥大都有! 再看人家那车,好家伙,只能说好家伙! 这是真的大款啊,想不到林毅轩家竟然娶了个金凤凰回来。 “锦书啊,这到底咋回事?”二大妈再次替群众问出心声。 “长话短说,就是张招娣在二十年前生了个畸形的孩子,然后我妈跟她在同一家医院生产,她怕人家笑话她,就把我换走了。” 锦书一句话就把这二十年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了。 众人恍然。 “那你怎么跟你亲妈相认的呢?”二大妈再问。 “街上遇到了,觉得挺像的,就聊了几句,我和婆婆这次出门,就是去黑市调查我的身世。” 锦书巧妙地瞒下了她做跨国生意的事,只说了一半真话。 合情合理,合乎逻辑,众人都深信不疑。 “我们会跟张招娣打官司,届时,可能还需要您各位帮忙作证,张招娣对我从不是坦诚相待。” 锦书对院里人客套,其实有没有这些人作证,都不影响她的官司,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加深邻居们的参与感。 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她要在舆论上占据压倒性的优势。 “感谢各位平日对我女儿的照顾,我和我丈夫不会忘了大家的!”陈晨开口。 以二大妈为首的热心邻居马上附和,这个忙大家肯定是要帮的。 有人是真的看不惯张招娣的所作所为,有人是觉得锦书娘家有钱想巴结,甭管目的是什么,锦书的第一步计划达成了。 她要占据道德制高点,打的张招娣一家无力还击。 真打官司,张招娣夫妇只会推一个倒霉蛋出来,顶格判也就是五年的事。 这五年是远远无法偿还于家骨肉分离的。 所以锦书要在三个月内,用尽一切手段,让张招娣一家被社会抛弃唾骂。 很快,派出所的人过来了,张招娣被带走了。 锦书一家进屋说话,对张招娣被带走的事,陈晨只觉得不过瘾。 “就这么抓她进去,太便宜她了。” 这么想来,陈晨又有些懊恼,觉得自己刚刚没发挥好,应该再揍她几拳。 “这才哪儿到哪儿?她很快就会被放回去的。”锦书说出残酷真相。 按照现有流程,张招娣被抓后,只要一口咬死她没换孩子,是医院出了问题错换的,把刑事案件强行狡辩成民事案件。m.biqubao.com 派出所没权羁押,只能放人。 想要让张招娣吃牢饭,也得等锦书一家起诉,呈上证据,法院判了以后才能执行。 锦书这么一说,陈晨就更堵心了。 “别为了这种小事伤了心情,妈你留下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 锦书转移话题,她自然不会跟母亲说,她对张招娣的打击才刚刚开始,这愚昧的一家人,势必要为她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但仅是惩罚张招娣一家,把偷孩子事件定性为私人恩怨,格局未免太小了。 锦书还有更深远的打算。 于家四口人里,陈晨是最单纯的那个,听到女儿要给自己下厨,什么烦恼都忘记了。 马上让郑昕打电话喊老伴儿过来,还特意叮嘱了句。 “那个花心大萝卜不要喊,我现在想到他就头疼。”陈晨对火车站发生的事耿耿于怀。 郑昕拿着电话犹豫半天,夫人的话不能不听,可是她有预感,如果不叫那颗花心萝卜,他可能会扣她奖金。 锦书看出她的犹豫,接过大哥大,主动打给于瑞言。 吃饭倒是次要的,锦书还有点别的想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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