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缓缓驶入,站台上已经有很多人等在外面了。 这是非常具有时代特色的一幕。 车停了,倒爷们一窝蜂地下车,兜售着各自的商品。 也有跟孙英婆媳这样的,不下车,仅通过车窗卖货。 收的都是美刀,也有以物易物的。 有个女人看上了锦书的罐头,用一个漆盘换了2个罐头,如获至宝一样的离开。 “给多了,一个罐头都多。”孙英忙着卖货,顺便指点儿媳。 毛国特产漆盘,做工非常精美,制作过程也很繁琐,艺术价值很高。 吃不上饭的时候,最不值钱的也是这些玩意。 孙英出来倒腾货,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些花里胡哨的玩意。 她宁愿换一些伏特加或是万宝路香烟什么的,拿回去很好卖。 国内这会刚解决温饱,人们更喜欢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 这些器具好看是好看,但携带不方便,回去也不太好卖。 别说是国外的工艺品,就是国内的古董价格也是历史最低点。 孙英的话倒是提醒锦书了,等回去,她抽空还可以收点古董。 列车在这一站停了二十分钟,孙英卖出去80多个打火机。 锦书帮忙卖了一些打火机,她自己的罐头还有大用,所以只换出去两个,剩下的都留着。 锦书很喜欢换到的那个盘子,列车开了以后,她还在反复摆弄。 孙英看到后只笑她没见过市面,现在毛国最不缺的就是这些好看的器物,俗称,美丽的废物。 锦书也不争辩,这盘子的价值别说是2个罐头,后面加一个零也够了。 但婆婆也没错,特定的时期有特定的价格,对孙英来说,没有什么比钱更实在的东西了。 接下来车再停下,锦书也学着婆婆做奸商,能收钱就收钱,工艺品除非是特别喜欢的,尽量少收。 于瑞言给的那2000件皮夹克,锦书没急着卖。 车上有坏人蠢蠢欲动,这么多货如果都在路上卖了,那些人动起手来第一个就是瞄准她家。 虽然林毅轩有以一当十的本事,但是被人家当靶子总是多了份风险。 货在货仓里,劫匪是不会动货仓的,拿钱总比搬运货安全的多。 锦书只过去拿了几十个钱包出来。 这玩意小,单价还高,不容易引起注意。 于瑞言这个宠妹狂魔给锦书准备了200个钱包。 这玩意不占地方,于瑞言用它塞满皮夹克的缝隙。 锦书本以为这玩意小,20美元一个就差不多了。 但是于瑞言派过来的司机说,言总说,这一个至少要卖60美刀。 孙英惊讶,这能卖出去? 皮夹克一件才30美刀,这玩意巴掌大小,一个60,有人买? “他们这边经济这么困难,谁会花60美刀买这个?”孙英不信这玩意能卖出去。 她上次来,也看到过有人卖钱夹,一个好像才几美刀。 “便宜的是国产的,他这个钱夹是d国的。”锦书明白了。 那2000件皮夹克是国产的,这200个钱包是d国进口的,皮夹克的价值还不如钱包贵。 “不都是用来装钱的钱包吗,价格怎么会差这么多?”孙英还是不太明白。 “这里面有品牌溢价,简单的说,就是身份的象征,经济再怎么崩,也还是有富人的。” 锦书简单的解释了下,这就好比奢侈品包。 10块钱一个的帆布袋能装东西,几百万的爱马仕也是装东西的包,受众群体不一样。 同样是钱包,普通群众用来装钱,满足最基本的使用需求,那就无所谓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了。 对有身份的人来说,钱包的功能是社交和身份象征,d国钱包作为最高品质的象征,会有人要的。 在孙英将信将疑的眼神里,锦书开始卖钱包。 这钱包根据司机的说法,在国外也就10美刀一个,于瑞言让锦书加了5倍去卖。 刚开始锦书按照50美元卖,卖了2个后,她发现不对劲。 买到货的人表情太激动了,通常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解释,卖便宜了。 于是她涨价到55,依然是很好卖。 林毅轩见证了奸商是怎么炼成的。 他媳妇停一站,就加点钱,还都是美刀。 车开了两站后,小小的钱包已经涨价到了80美刀。 看那些人的表情,锦书觉得下一站她还能加点。 这玩意估计太紧俏了,从车站买到货的本地人,拿着出去再去加价,还是有人愿意买。 锦书婆媳乐得合不拢嘴,数钱数到手软。 这种上车算账,下车收钱的感觉,真的会让人产生大量的多巴胺,快乐加倍。 列车再次开动,孙英肉眼可见的快乐,眼角的鱼尾纹都散发着赚钱后豪横的气息。 完全忘了刚上车时,内心是怎么自卑,怕千金儿媳跑路什么的,不存在,统统不存在! 照着这个架势赚下去,她家这不是要提前奔小康了吗? “以前我是真不知道,钱越多生的小崽子越多,今儿我算是开眼了。”孙英说。 她前两次来,都是卖打火机这类的廉价商品。 一趟下来,赚1万2万的,就觉得非常了不得了。 可是锦书这会已经收了4000多美刀了,折合rmb也3万多块了。 关键是,人家还有大货没动呢。 还剩下2000件国产皮夹克,还有100多个d国钱包。 于瑞言算的利润是这一趟应该是40万的rmb,但按照锦书这种奸商卖法,得直奔50万去了。 这种一锤子买卖,不用担心回头客,能卖多高就卖多高,全看个人发挥。 同样是跑一趟,付出了一样的时间,孙英只赚了锦书的零头,本钱多,利润也大,钱生钱的速度太可怕了。 “有的人吃不起饭,有的人花好几百买不当吃不当喝的钱包,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这么大?” 把钱包换算成rmb,可不就好几百一个么。 锦书点头,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有钱人会越来越有钱。 富人掌握的信息是普通人不曾掌握的,就比如于瑞言,他知道更多的信息,也有孙英这个阶层触碰不到的资源。 d国的钱包,不是什么人都能搞到的。 婆媳俩正在说话,林毅轩回来了,脸上带着神秘兮兮的表情。 “媳妇,你猜,我发现什么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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