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弘文夫妻劫后余生,心悸之余,面对林毅轩的提问,显得很迷茫。 于弘文经商非常讲究仁义,要不他怎么会回国投资呢,在商场从不得罪人。 他来大陆,做的也都是于国于民的好事,真想不出谁要这么狠心害他。 “此地不宜久留,这一伙人被抓,难保他们不会再派人过来,明天你们就返程回京。” 林毅轩出于安全考虑提议。 “可是——”陈晨不舍地看向锦书。 她刚跟女儿相认,女儿刚刚还叫她妈妈呢。 “我们本来也不会在这里逗留太久,你多留在这一天,风险就多一点。”锦书拍拍她的手安抚。 “我们回京后,有的是相处机会。” 锦书来黑市的目的就是查身世,现在她的身世已经水落石出,她在这座城市就没有逗留的必要了。 “小妹说得对,妈,你要真舍不得她,咱就在她家附近买一套院子,你只要回京就住在那,想见就见。” 于瑞言跟着劝道,现在这情形,已经超出他们的掌控了,留下来是太危险了。 虽然妹夫一身绝学,可双拳难抵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这次刺杀人家带着枪,难保下次还带枪来。 “两孩子说得对,郑秘书,你现在就订机票,我们明天走。”于弘文当机立断。 他也舍不得女儿,但他知道,如果继续留下,或许会给女儿招来杀身之祸。 一家人去了警局做了笔录,回来已经凌晨了,锦书陪着陈晨又说了一会话,这才回房。 这一天对她来说太过惊心动魄了,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于家夫妇的飞机定在了早上,锦书唯恐错过送他们,睡前用酒店的闹钟定了时间。 可是当她醒来时,日晒三竿,于家夫妇一行人已经回去了。 锦书非常失望,坐在床上对着林毅轩一通粉拳发脾气。 “我都说了,你如果早起就叫我!” 林毅轩常年在部队,生理时钟非常准,就算没有闹钟,他也能早起。 “咱爸说了,让你再睡一会。”林毅轩改口的也是十分丝滑。 之前对张招娣夫妇,他坚决不改口,因为他们对锦书不好。 但是于弘文夫妇就不一样了,他们是真心疼爱锦书的,配得上林毅轩喊一声爸妈。 “这个,是咱妈临行前给你的。”林毅轩掏出个小盒子。 锦书打开,刚好林毅轩去拉窗帘。 清晨的阳光撒在盒子里5克拉的鸽子蛋上,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这是陈晨给女儿准备的见面礼,据说是出自她自家的矿场。 之所以没有镶嵌,是想让锦书选择她喜欢的款式,做戒指或是项链头冠都行。 “这也太夸张了吧?!”锦书扶额。 她的新妈妈也太傻白甜了吧,出门带这种贵重物品,她是真不怕被抢。 昨天的劫匪肯定不是图财去的,要不怎会放过这种鸽子蛋小极品。 小小一颗,足够在京城换2套四合院了。 “她说她还准备了一首饰盒的珠宝给你,只等着回京后给你。” 林毅轩对媳妇突然成为富豪千金这件事,好像也没特别反应。 对他而言,这就是个好看的石头,比小时候弹的玻璃球好看一些。 “咱们还要出远门,整这么个东西放哪儿啊?”锦书头疼。 最后这价值2套四合院的鸽子蛋,被锦书塞在了骨灰盒里。 林毅轩看她拿出骨灰盒,以及骨灰盒里那些高度相似骨灰的不明粉状物,整个人都麻了。 不得不说,他媳妇在某种意义上讲,挺有发散性思维的。 这创意,让林毅轩这个军事鬼才都自愧不如。 然而林毅轩夫妇此时都没想到,这颗被埋在骨灰盒里被锦书起名为“太奶的荣耀”的鸽子蛋,会在不久的将来,改变整个于家的命运。 孙英全程不知情。 昨天她太累了,吃了晚饭就回房睡,睡了一大觉,全然不知锦书认回了亲爹妈。 更不知锦书的亲生爸妈,在她睡觉时,经历了生死。 这段经历,锦书是三人坐上火车赶赴毛国时,才讲给孙英听的。 如果不是孙英上车后看到那2000件皮衣,她甚至以为儿媳妇在给她讲故事。 故事会里编出来的故事,都没她家儿媳妇的经历精彩。 她家儿媳妇,竟然是流落在外的富家千金。 这个认识让孙英说不出什么感觉,心里有些怪怪的。 于瑞言安排了他家的司机在火车上负责看货,司机见到锦书直接叫大小姐。 这种阶级落差,一下子就出来了。 前一刻,还是跟孙英一起住人多的四合院了的胡同大妞。 下一秒,人家成千金小姐了。 这还能看得上她儿子吗?能吃得起满汉全席,谁还愿意吃粗茶淡饭。 孙英是个直肠子的人,情绪都写在脸上。 眼见着司机一口一个大小姐的叫着,孙英唯恐儿媳妇回京就跟儿子离婚。 对比孙英的忐忑,林毅轩简直是没心没肺,准确说,是放飞自我。 锦书是大小姐,还是胡同大妞,都不耽误他跟媳妇腻乎。 一行人住在硬卧车厢,出了黑市绕一段路,然后才能进入毛国境内,长达一天的时间里,是没有生意做的。 林毅轩不穿制服也不用注意形象,这次出门对他来说就是出公差谈恋爱,赢麻了。 一会跟媳妇互相喂个饭,一会牵着她的小手在车厢里溜达。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出来私奔的小情侣,太腻乎了。 从硬卧车厢一路溜达到硬座车厢,货仓这两人也去。 有时候还用带过来的吃的,跟别的车厢的人换特产吃。 晚上睡觉,锦书还会从下铺消失,然后林毅轩的上铺被窝里会传来两人嘀嘀咕咕的悄悄话。 孙英老母亲的烦恼,林毅轩是一点也get不到,抓紧一切时间跟媳妇谈恋爱,抽空还要说服她,回去后跟他随军。 终于,趁着火车在中途停车,锦书下车透风的功夫,孙英一把将儿子拽到一边说悄悄话。 “林毅轩你是一点也不上火?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溜达?”biqubao.com “我和小锦那不是随便的溜达。” 他可是带着目的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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