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之一的车皮,那就是说2吨的容量。 小霸总于瑞言,在短时间内,为锦书凑了至少2000件皮货,这是除了食物以外,毛国最喜欢的货物。 利润也远比打火机大。 于瑞言可以直接送钱,不用这么麻烦的。 但是为了哄妹妹开心,他选择了让锦书自己赚钱。 2000件皮货,成本价不到60人民币,拿到毛国30美元,按照现在1:8.5的汇率,一件4倍多的利润。 近40万的利润,是于瑞言给妹妹的见面礼。 换做寻常人,凭空成了豪门千金,认哥哥第一天就拿到了这么多的“零花钱”,早就喜不自胜了。 锦书不是伸手党,拿了人家的见面礼,她也打算还一份。 不过这份见面礼,她得从毛国回来后才能确定下来,到时候再找于瑞言说。 认亲进行到这一环节,一切都在锦书的掌控中,她很轻松地跟于瑞言相认。 理所当然地以为,接下来跟于家夫妇相认,也是这么轻松。 但锦书错了,根本没那么容易。 五分钟后,于瑞言领着于家夫妇过来。 陈晨进屋直奔锦书,抱着锦书一通哭。 锦书看到于夫人才想起来,两人之前在京城偶遇过。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人家会认定了她,dna都不用做。 这张复制粘贴一般的脸,还有什么可说的? 怪不得于老太过寿,张招娣死活不让她回去。 她这张脸如果跟陈晨遇到,直接露馅了。 陈晨见到女儿除了哭什么也顾不上,拽着锦书的手就不肯撒开。 陈晨追问女儿在外这些年的经历,锦书是半路穿来的,思来想去,也只能用四个字概括。 “历尽沧桑。” “我可怜的孩子啊.......”陈晨听得心碎,悲痛过度晕过去了。 于弘文父子赶紧扶她到床上。 锦书很自责,她觉得是自己把事情搞砸了。 于瑞言刚对她说,不要对母亲过于冷漠,哪怕是装一下,也可以。 她答应得好好的,也自信能做到。 不就是认个有钱的爹妈,有什么难的。 看着于夫人躺在床上,于家父子焦急万分的样子,锦书觉得自己被打脸了。 认亲难,太难了。 她很想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跟陈晨抱在一起哭,安抚一下这个可怜的母亲。 做生意的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说真心话已经成了基本操作,锦书自诩她也是非常擅长演戏的人。 但面对人家毫无保留的母爱,她演不出来。 如果于家夫妻跟于瑞言似的,能够理性跟锦书相处,分析利弊,探求发展,如谈生意那般有来有回,锦书发誓,她一定能处理得很好。 她跟于瑞言不是聊得很愉快吗? 可于家夫妇对她,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这让锦书手足无措,尤其是陈晨看她的眼神,母爱浓烈得都要溢出来了,看得锦书莫名的心虚。 她觉得自己像是个感情骗子,骗了人家浓浓的母爱。 锦书的手足无措落入于弘文眼里,他只当女儿是离开家太久了,一时间有些紧张。 等陈晨醒了,于弘文就带着家人离开,虽然有些舍不得,但要给女儿一点适应时间,明天再聊或许会好一些。 陈晨走到门口回头看锦书,锦书感觉她好像要哭出来了。 洗漱过后,锦书坐在床上想着陈晨离开时的眼神,越想越愧疚。 “要不,我去看看她睡了没?再聊一会?”锦书问林毅轩。 她现在一闭眼都是于夫人那伤心的眼,根本睡不着。 林毅轩比了比衣服。 就知道她会这么说,他衣服都没脱,等着她开口呢。 “空手过去,是不是挺奇怪的,要不买瓶汽水,问她要不要喝?”锦书努力地想表现得自然一点。 “噗!”林毅轩乐了。 “你笑什么!” “你现在这样,像不像吵架没发挥好,回家越想越气,提前背好骂人的话,找茬重新跟人干一架?” 锦书恼羞成怒地捶他。 如果是干架还好办了呢,她打架怕过谁? “也说不出来为什么,就觉得让她难过心里挺愧疚的。”锦书小声嘟囔。 她两世为人,遇到的母亲都是特别不负责的那种。 陈晨这款慈母类型的,她还是头回遇到,她只是不知道怎么回应人家的母爱,没想把人弄那么难过。 “毅轩,你说我该怎么安抚她,别让她那么难过呢?” “你往那一站,她就很开心了,刚见面有些生疏也是正常的,慢慢就好了。” 林毅轩从没见过她这么紧张。 只能说,她走心了。 如果不走心,她完全没必要如此小心翼翼。 这样想来,又很心疼她。 她被家人辜负得太多次,磨砺出了一身本领。 别人习惯了她的无所不能,她自己也习惯了。 可是当真正爱她的人出现,她却要连坦然接受别人的爱,也要反复练习。 之前接受林毅轩的感情是这样,现在她真正的家人出现,她还是这样。 林毅轩想得心拧着疼。 他想让她习惯被爱包围的感觉,他想让她遇到每一份爱时,都能坦然地伸手接住。 那么好的她,就该理直气壮拥有一切美好的东西。 想到这,他伸出手,握住她冰凉的手。 “小锦。” “嗯?” “等从毛国回来,你跟我走吧。” “啊?”锦书正在心里排练台词,想着一会如何面对陈晨那母爱满满的眼神。 对她而言,面对一个真诚的母亲,远比拿下一笔大订单还难。 林毅轩突然来这么一句,她有些懵。 “你想让我随军?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个?” “离得太远,你手凉的时候,我没办法帮你捂热。”他对她满满的感情,全都浓缩在这一句里。 “冷了就抱个热水袋呗,这有啥?”锦书直女思路正常发挥,差点把林毅轩创死。 虽然她没有答应,但是林毅轩不死心,总有机会说服她。 俩人各怀心思,来到于家夫妇的房间,锦书深吸一口气,举起手敲了两下门。 “我是锦书,你们休息了吗?” 里面没有回应,锦书以为他们没听到,提高音量又说了一遍。 还是没有回应。 锦书以为他们休息了,转身正要走。 突然,屋里传来陈晨声嘶力竭的喊声:“快跑!” 锦书犹如坠入冰窖,浑身犹如过电一般,林毅轩不假思索,抬腿用力踹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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