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骨灰盒跟熟食有啥关系——你想把熟食卖到火葬场,来火化的,先买咱二斤猪头肉当贡品?!”张水灵脑洞大开。 “你快别出馊主意了,谁去火葬场买熟食?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说火腿肠都是用死人肉做的,报纸辟谣都没人信。”孙英给自己说恶心了。 那个牌子的火腿肠销量大减,特别火的牌子,没人敢买了。 谣言编造的挺假的,火葬场得多大胆子才敢把尸体卖给火腿肠厂? 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谣言,真就有不少人相信。 “谣言也是商战的一种,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咱们的肉制品一定不能跟火葬场挂钩。”锦书解释。 国人讲究个吉利,对死亡避讳至极。 一旦被贴上“死人专供”标签,以后想卖给普通消费者就难了。 “那你弄个骨灰盒干啥?”张水灵不解,她能想到跟骨灰盒相关的买卖,也就是把熟食卖给火葬场了。 “这个骨灰盒能帮我大忙,你们厂那批货,你先别提意见,让陈国栋上火着急个一天,后天是他的极限,他扛不住,自会主动找我们。” 孙英觉得,儿媳妇这把玩的太大,不太好收场。 几十吨的货,处理不好就担责任。 等张水灵走了,孙英对锦书说。 “小书,我下个月打算请假去一趟毛国,倒腾点日用品,你跟着我去,路上来回半个月,等你回来,食品厂的事也解决了。” 这是孙英想到的办法。 食品厂本来也不是锦书的产业,她就算撒手不管,把烂摊子丢那,谁也不会说锦书。 甭管是陈国栋倒下,还是张水灵倒霉,跟锦书都没关系了。 “陈国栋做事不择手段,你给他逼到绝路,他肯定会对你下狠手,我不能看着你出事。” “行啊,我去。” “反正你必须跟我走——嗯?你同意了?!”孙英没想到,锦书竟然这么痛快就同意了。 “同意啊,我跟着你去,我不仅去,还要带上它!”锦书拍拍骨灰盒。 “带它......?”孙英不解。 “你刚刚看到了,这玩意多好用。一把面粉撒出去,林美丽和林锣都吓跑了。咱们带这个出去,一路畅通无阻,比带一把枪防身都好使。” 这会想要去毛国倒卖,只有坐跨国火车这一条路径。 从京城到毛国,只有一趟国际列车,途经3国,全程六天。 毛国刚解体,正是混乱,轻工业几乎是没有,而国内刚好处在经济蓬勃发展阶段,这里面就存在巨大的商机。 把国内的服装小商品带过去卖,可以赚美元。 以打火机为例。 国内批发价8毛一个的打火机,拿到毛国翻2倍,到毛国境内,只要沿站叫卖,就能卖出去,货品供不应求。 卖了钱,再从那边进一些香烟和毛国特产,回来又能高价倒卖。 因为是唯一一趟国际列车,车票是非常不好买的,需要开介绍信,还得办护照。 孙英早在两年前就发现了商机,找关系弄了介绍信,成功赚到第一桶金。 巨大的利润,也伴随着高风险。 这趟列车并不太平,都知道这趟车倒爷多,身上有钱,所以坊间流传,k3一半是倒爷,一半是劫匪。 去年发生过大案,上面下了力度查,所以这一段时间相对太平。 孙英打算趁太平事少,托关系给儿媳办手续,让她跟着自己走一趟。 赚钱的同时,顺便也帮儿媳妇避风头,躲一下陈国栋。 锦书打算去毛国做一笔大买卖,顺便查她自己的身世,跟孙英一拍即合。 首要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题。 “咱们交易成功后,就把东西藏在骨灰盒里,路上如果倒霉遇到劫匪,他们肯定不会翻骨灰盒。” 惹急眼了,就用今天她对付林美丽的法子,打开盖子,扬一把面粉出去,给他们来个“太奶的祝福”,吓不死丫的。 孙英完全没想到,这个骨灰盒竟然是这么用的! 乍一听,特别荒诞。 细品,竟还有几分道理在。 孙英之前去的那两次运气好,都没遇到劫匪。 但她听人说,真要是遇到了,会被翻遍所有的包裹甚至要脱光衣服,看藏没藏钱。 锦书利用了国人对死亡避讳的心理,真要是遇到危险,没有比骨灰盒更适合藏东西的地方。 “面粉还是不太像,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锦书打算改良一下配方。 骨灰的材质跟农村烧大锅的灰质感有些像,里面掺杂一些养花用的骨粉,味道和质感会更接近真货。 “你还真打算带这个过去?去年查过一波后,这条线已经安全多了,没必要带这个吧?” “用不到更好,有备无患。” “你卖磁带也赚了不少,我进什么货,你就跟着我进一样的就行。” 孙英打算继续倒卖打火机,这玩意轻便,好携带。 再带一批皮夹克过去,皮夹克到那就能翻4倍,毛国冬天冷,皮夹克非常好卖。 “行啊。”锦书回答得很痛快,痛快到让孙英觉得不太真实。 “你就这么答应了?”这还是她那一身反骨的儿媳? 孙英觉得锦书这次过于配合她了,不太符合锦书一贯的做派。 “赚钱的事,为啥不答应?”锦书笑笑,话只说了一半。 跨国卖打火机,半个月赚个一万两万的,跟她在京城遥控李多他们卖磁带熟食的利润差不多。 如果只为了赚这点钱,她没必要出国折腾。 她这次去,要干一票大的,在那之前,她得先把食品厂的事儿处理好。 食品厂的那几十吨原材料,跟锦书这次去毛国的目的息息相关,她要办的事儿太大了,现在不能跟婆婆说。 锦书的视线落在桌上的照片上,林毅轩的战友把她和林毅轩拍得很好,每一张都跟艺术照似的,锦书爱不释手。 想到水灵把她和林毅轩的合影送给陌生人一张,她非常舍不得。 也不知道,送出去的那张是什么样子的,真想看看啊。 此时,那张被张水灵塞到公文包里的照片,已经被人捏在了手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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