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看他表情越来越难看,收敛玩闹的心思,正色道: “真出事了?” 林毅轩点头。 “咱妈的车祸,可能不是意外。” 之前孙英一直昏迷,车祸没有目击证人。 孙英是怎么被车撞的,撞她的车啥样,都不知道。 这会没监控,肇事逃逸难查,拿不到赔偿款,这才有了锦书穿来断粮的一幕。 孙英醒了,交警队过来了解情况。 孙英回忆车祸细节。 出事那天,她加班回家很晚,街道上没人。 骑车到半路,路灯坏了,她骑行的速度放缓。 有辆大卡车从路口窜出来,孙英没反应过来,就被撞飞了。 幸亏落草地上了,夏天草厚,这要是冬天,说不定得摔死。 细端详,问题不少。 孙英说,卡车没开车灯,车牌号还被布遮挡了,她落地的瞬间,还看到了车后轮毂系着红布。 京城对卡车的管控从八十年代就开始了,孙英走的那条路在城中,卡车是限行的。 又是遮号牌又不开大灯。 最可疑的是,后轮毂系红布,这是迷信做法,出了事怕冤魂索命,系个红布辟邪。 “她有仇家?”锦书觉得像是刻意寻仇。 林毅轩摇头。 “她管的那个部门一点油水没有,她再过几年就退休了,没有升职空间,不可能有冲突。” “做生意有得罪人吗?” “她为人谨慎,亲戚都不知道她具体赚了多少,每次出去倒卖都是独来独往,也不存在得罪人的可能。” “这就很奇怪了.......”锦书想到婆婆刚刚提点她的样子,的确是个做事谨小慎微的人。 锦书跟林毅轩一样,想不明白这么谨慎精明的人,怎么会出事。 她总觉得遗漏了什么细节,脑子里仿佛有什么灵感一闪而过。 孙英刚刚跟她说的那些话,似乎藏着什么信息,值得反复斟酌。 “咱俩晚上复盘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突破口。”锦书安抚林毅轩。 林毅轩知道心急不成事,只能慢慢调查,但无论多久,他都不会放弃。 “我刚听你跟张水灵说,你要消化掉8吨的粉肠?”林毅轩问。 “嗯,我们的人手足够,能拿下这个项目。晚上咱们的人摆摊卖磁带时,每人分100斤,价格足够低廉,会有人买的。” 市场价,粉肠是2元一斤,如果保质期正常,厂里给小贩的批发价是1.3元。 锦书拿货价8毛5,她打算按照1.4元一斤往外推。 价格便宜这么多,总能吸引到人。 “今晚你提了2000斤,咱们才6个人,每人100斤,剩下的你打算怎么办?” “周墨手底下也有不少个小弟,当初围攻咱俩时,他还带了10个人要削你呢。” 锦书对内扶持张水灵,对外结交周家姐弟。 之前就是用周翠的人脉解决了孩子被拐事件,这次销售熟食,正好拽周翠入股。 “他手下那群虾兵蟹将.......能行?”林毅轩提及周墨就没好气。 那臭小子,当初豪言壮志要亲他媳妇,被他揍成屎一样。 周墨手下的那群小弟,也都是不入流的二流子,看着就不靠谱。 “销售是一门不要面子的艺术,只要豁得出去,敢把脸面放家里,一心向钱看,就没有做不到的事,用他们,卖得反倒是更快。” 大学里有一门非常坑爹的专业,叫做市场营销。 于总看这个专业就跟看笑话似的,误人子弟浪费时间和学费。 销售部门是最不需要看重学历的,理论学出花来,也不会对业绩有啥帮助。 业务能力好的金牌销冠,好多都是初中或是职高学历。 “当然,好的素质会减少团队运营风险,他们的人很可能不守规矩,后期我会立规矩,眼下,咱们只需要足够多的人手,周翠的能力足够镇住她的人。” 摆弄食品厂是一个中期项目,后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眼前这第一步,就是快速清掉库存,联盟周翠是最好选择。 夫妻俩分头行动。 林毅轩去广场找白朗,联系周翠姐弟。 锦书回音像店,把她手下的六个销售人员聚在一起讲熟食的事。 磁带跟熟食,完全是不沾边的东西,跨界销售,年轻人们想都不敢想。 不过他们这几天卖磁带尝到了甜头,想法跟以前大不一样。 以前觉得卖东西做小贩丢人,现在,真香。 业绩最差的,一天也能卖个二三十盘,一天三十四的收入,比上班强多了。 进步最大的是铁男,第一天他都卖不出去,被锦书鼓励后,把妹妹胜男当吉祥物带在身边。 小丫头卖力吆喝使劲揽客,铁男也放下大学生的偶像包袱,业绩扶摇直上。 现在铁男的磁带销量仅次于李家哥俩和吕二,赚学费,干劲十足。 “今晚只是让你们熟悉下流程,明天白天,你们可以去酒店、早点摊、集市、熟食店推销,肯定比晚上赚得多。” 锦书拿出擅长的销售前动员,先把卖货思路告诉他们,再算起利润。 “卖一斤粉肠,你们赚1毛5,熟食另算,一晚上卖100斤,就多15的收入,白天找对路子,三天赚400是很轻松的事。” 对于李家哥俩和吕二这样的“销冠”来说,一晚上多15块钱,没啥吸引力,但三天400,这就很吸引人了。 他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卖熟食的钱,跟白的的差不多。biqubao.com 销售热情一下上来了。 锦书开完会,林毅轩领着周家姐弟过来了。 锦书给周翠讲解销售方法和分成,周翠没接触过这些,所以锦书讲得格外细致,周翠渐入佳境,听得入迷。 周墨哈欠连天。 他姐是学霸,他是学渣,生意经根本听不进去。 周墨在音像店里溜达,溜达到林毅轩边上。 林毅轩根据孙英提供的线索,画肇事车。 他是左撇子,画得不周正,周墨看他画了擦,擦了画,索性站在林毅轩边上嘲笑他。 林毅轩懒得搭理他,改了几遍,车的雏形出来了。 周墨看到画好的卡车,咦了声。 “这不是我三姨夫开的那辆车吗?” 林毅轩和正在谈生意的锦书同时眼神犀利。 “你确定?” “确定啊,我三姨夫在啤酒厂开大车,这车我都坐过多少次了,我认得。” “啤酒厂?”锦书眼一眯,她发现盲点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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