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他。 “你就不问问我,关于我那100万的局的事?” 100万,在这年代做企业不算多,但对寻常百姓而言,可不算少。 林家这样地段最好的四合院,一整套下来才五十多万,够买两大套,容纳二十户住家。 她敲定了这么大的事,但是林毅轩的关注点只在“坚决不离婚”,以及......谁上谁下。 “看你胸有成竹,心里应该有底。”林毅轩回。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装的?”锦书不服。 “这里,告诉我的。”林毅轩把手放在她的胸前。 “???”说正经话题,上什么手? “你心跳很稳,有节奏,还很软。” “你就是想故意占便宜吧?”最后一句,什么鬼! 林毅轩叉腰,大方承认。 “我媳妇怎么可能不讲良心坑人?哎,我摸摸你的良心,真软。” 锦书差点被他带跑偏。 她要设一个局,引幕后资本上钩。 等厂长跟她签了合同,确定了股份的事后,她马上让厂里再进一批配件。 只是这次的合同,要由锦书亲自拟。 “商务合同里能动手的漏洞很多,我只要追加违约责任明确赔偿金额,抓住对方把柄打官司,稳赢。” “你怎么会懂这个?” “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条件,今日你所见,只能说是最接近真实的我,但事情远比你想的复杂,敏锐如你,一定能发现我身上有秘密,我的条件是,你选择跟我在一起,就不要问我的秘密,时间到了,我会告诉你。” 如果林毅轩是寻常男人,于总想要瞒天过海非常轻松。 但侦察连长出身马上就要进龙渊的林毅轩,怎么可能毫无察觉。 原主只有高中学历,身边又接触不到有能力的大佬,不可能会有锦书这样超凡的见识和手段。 楚伯良过来家访已经发现这个问题了,锦书用“跟婆婆学的”搪塞过去了。 用这种鬼话糊弄林毅轩,根本不可能成功。 所以锦书来了一招险棋,直接告诉他,她身上是有秘密的,如果林毅轩能接受不追问,两人才有进一步的可能。 “我知道,我的这个要求有些强人所难,如果你不同意或是需要思考——” “我同意。”他沉着。 “你不怕我心怀不轨?”锦书问。 “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的眼光,如果我连一个人的好坏都看不清,那我也没资格做你男人,是死是活我都活该。” 林毅轩不是做事冲动的人,也不是恋爱脑,他能如此坚定回应锦书,是他认真思考过。 锦书身上迷雾缭绕,这是二人心照不宣早就知道的事。 但用她做的那些事产生的结果反推她的动机,林毅轩能得出一个结论,锦书心有格局,绝不是坏人。 动机是好的,产生的结果也是好的,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又何必纠结过程。 这一刻锦书觉得,她眼光也挺好的,挑到林毅轩极品男人。 她果然没看错人。 “不过,就算你在合同里明确赔偿金额,对方赔不起怎么办?能用残次品坑人的,不会是什么正规单位吧?”林毅轩问出担忧。 媳妇的秘密他可以不问,但百万商战关乎他媳妇,他还是要问个仔细的。 “肯定不是正经单位,皮包公司罢了,有没有营业执照都不一定,但是钱,他们是一定会拿出来的,他们没钱,但是他们身后的主子有,不想闹大就得把钱给我吐出来。” “他们的主子,就是你嘴里说的资本吗?他们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 从林毅轩说出他相信她那句话起,锦书就把他当做自己人,除了她的来历不能说,其他的他问什么,她都愿意解答。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个年轻人,摆摊卖油炸糕,料足卖得便宜,渐渐在市场打出了名声。 可是有天,不知从哪儿传来的消息,说年轻人用脚和面,豆沙馅里还有蟑螂。 人们不敢再买年轻人的炸糕,年轻人被迫离开。 这时,地摊边的大饭店挂出了招牌,本店新推出特色美食油炸糕。 价格是地摊的3倍,虽然不如地摊的好吃,但它宣传口号是干净又卫生。” 锦书用了一个简单好懂的故事,把复杂的商战讲得明明白白。 “大饭店,就是资本?”林毅轩若有所思。 锦书点头,眼带嘲讽。 “听着是不是挺脑残的手段?但好用。” 八九十年代崛起的品牌,在千禧年后,被这种算不得高明的商战手段干倒一片。 如果不是锦书及时出手,随身听厂辛辛苦苦做起来的牌子,即将背负质量差的骂名,消匿在市场里。 “搞厂子的这波资本,利用厂长急功近利的心理,弄一批残次配件坑厂子,让消费者亲眼目的质量不行,同时推出一批便宜的竞品。 你要是消费者,你会选哪个? 等厂子熬不下去了,他们就会跳出来低价收购,雪藏。 再过些年,市场被垄断,他们想卖多钱就卖多钱。” 前期给消费者让出的那点小利润,终究会以几倍的价格差,还给消费者。 林毅轩陷入沉默。 之前锦书跟他说,她的理想是振兴国货制造业,林毅轩对此深信不疑。 因为锦书身上,就有一种“办大事”的气质。 但此刻,他以丈夫的身份,真正接触到她办的那些事时,才意识到,她说的那些“豪言壮志”不过是她要做的九牛一毛。 林毅轩的眉头拧了起来,想了一会说道: “我信守承诺,不过问你的秘密,但你也要答应我,遇到危险时要告诉我,别的事我或许帮不上你,但是护你安全,我还是能做到的。” 她不是跟某个人宣战,她是跟所有资本死扛到底。 林毅轩职业军人的素养告诉他,这是非常危险的事。 锦书点头,正要回答他,铝合金的防盗门被用力敲击,胜男带着哭腔的声音急促响起。 “不好了,林哥,出大事了!嫂子!出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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