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50章 这事宜早不宜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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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毅轩在路上想了好几种折磨她的方法。
  什么按在墙上亲、按在货架上亲、按在磁带堆上亲......
  反正,亲就是了。
  打老婆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对这种耳根子硬的女人,说服教育也不大可能——林毅轩有理由相信,他要是敢开口,她说不定给他来个反向教育。
  对付她这种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如铜豌豆一般的女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上嘴了。
  林毅轩坚决不承认自己这种思想是惧内,甚至为了体现他男子汉的气概,他特意吻得无比凶残。
  比起之前的浅尝辄止,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外面,还没走远的几个小伙子议论纷纷。
  “林大哥不会揍嫂子吧?他当兵这么多年,一拳能打死嫂子!”
  “咱们要不回去营救嫂子?”
  小伙子们的议论,一字不落地落在路过的男人耳里。
  男人四十左右,身姿挺拔,虽然穿着便装,但仔细看,他的额头有一道浅浅印记,这是常年戴帽子才有的痕迹。
  “你们嘴里说的林大哥,是林毅轩连长吗?”男人问。
  李多看向他,没有回答,反问:“你是谁?”
  “我跟他认识。”男人回道。
  “要问你自己去家里问,别问我们。”李多给弟弟使了个眼色,李少马上朝着店的方向跑去。
  其他人也在李多的招呼下快速撤离。
  看不到那个男人,有人问李多。
  “那男的干嘛的?无缘无故打听林大哥的事!”
  “你们没发现他站姿走路跟正常人不一样吗,瞅着像是部队过来的,谁知道是干嘛来的,让我弟弟通知一声总不会错。”
  李少过来敲防盗门时,防盗门内正火热一片。
  林毅轩把锦书钉在墙上亲。
  从贴上去的那一刻起,就没分过。
  锦书一分钟能想三个商业企划的大脑死机了。
  她想不起她的事业,想不起她的钱,她的世界被只有一条胳膊能动的男人入侵了。
  但这五分钟,也是缓慢的。
  慢到她能感受到他的每一次呼吸,他的体温,他霸道的舌头所引起尖锐强烈的感官,顺着每条神经线蔓延到全身。
  锦书的意识和感官在此刻分离,像是游走在另外一个国度。
  铝合金闷闷的碰撞声,像是从远方的天边传来,唤醒了她的意识,她骤然睁眼,推开他。
  在锦书看来,她这般意志力坚强的女人,从沉迷男色到清醒推开,肯定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的事。
  然而,墙上的石英钟,无情地提醒,时间已经过去五分钟了。
  五分钟,锦书的打击有些大,清醒的眸子蒙上一层恍惚。
  “账还没算完,等回去再跟你说!”他贴着她的额头轻轻撞了下,亲昵十足。
  一生要强的于总脑子一抽,一口咬过去,看到他瞳孔变大,心满意足。
  林毅轩漂亮的鼻梁多了一副小巧的牙印,于总给他盖了戳。
  “去开门。”锦书挥挥手,对找回主动权这件事颇为满意。
  “林大哥,前面有个奇怪的人!”李少在门拉上去的瞬间开口,同时也看到了林大哥黑漆漆的脸,以及,高挺鼻梁上的牙印。
  “你鼻子咋了?”不谙世事的少年傻乎乎地问。
  林毅轩避开这个话题,绷着冰块脸问。
  “什么人?”
  “就在前面街口,我带你过去。”
  等林毅轩过去时,街口已经没有人了。
  李少详细地描述那个陌生男人的长相,林毅轩在记忆库里搜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跟此人相似的记忆,但还是提高了警惕。
  锦书刚刚救了两个被拐孩子,来人也可能是人贩子过来摸底的。
  想到这,林毅轩马上返回店里。
  这几日,他决定寸步不离锦书,贴身保护,保护费他都想好了,就亲几口就行。
  锦书想得比他更远一点,回家后她发现,大姨妈走了。
  这个发现让她颇为惊喜,这具年轻的身体生理期只有三天。
  比起前世一来七天偶尔还会如洪水般泛滥血崩伴随着尖锐的腹痛,简直不要太方便。
  大姨妈对她现在的身体温柔且友好。
  这个认知让于总非常高兴,比赚钱都快乐。
  快乐过后,又开始思考如何推倒林毅轩的事来了。
  他只剩下半个月了,生女儿的日程,要提到桌面上来了。
  严谨的于总甚至还算了下排卵时间。
  虽然今晚不是最佳时机,但考虑新手上路要有磨合期,宜早不宜晚。
  所以吃了晚饭,一向把事业看得比天大的于总,破天荒没有坐在桌前修随身听,仔仔细细地洗了个澡。
  还特意挑了块茉莉花香皂,直觉告诉她,林毅轩那副闷骚的长相,肯定无法抗拒这个味道。
  但是等一身香喷喷的锦书出来时,却发现,林毅轩不在了。
  桌上的纸条像是笑她想太多了。
  锦书拿起来扫了眼,他用左手写出来的字体依然是刚劲有力:
  我去办事,账回头算。
  “我算你奶奶个爪。”锦书把纸条丢桌子上。
  坐在椅子上,越想越气,气自己自作多情,更气她百密一疏。
  林毅轩一定是抓人贩子去了。
  他的责任感不允许他放过那群嚣张的人。
  如果换做以前,锦书绝对能算到这点,但今儿她竟然算错了。
  林毅轩这个人间妖孽,仗着一身肌肉为非作歹,而她又太着急跟闺女见面,基本逻辑都顾不上了。
  锦书坐在椅子上,一边数钱,一边琢磨。
  要不,她找地方吃一碗臭豆腐得了,得遮遮身上这股香味,但又觉得这样反倒过于刻意。
  张招娣就是挑着于总最狂躁的时候过来的。
  入夜,月明星稀,张招娣拎着一兜子廉价水果登门。
  虚伪的笑脸在发现林毅轩不在后,变得嚣张跋扈。
  “没钱,不离婚,门在那不送。”锦书正闹心生闺女计划落空,招呼张招娣的心思都没了。
  张招娣一眼就看到锦书桌上的钱了,眼睛都绿了。
  钱,好多钱,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看到这些钱,张招娣就知道,她这次,来对了
  “于锦书,你大祸临头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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