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轩严重怀疑,她在调侃他。 如果不是老李这个巨大电灯泡在这,他还能过去给她来个“强买强卖”。 抓着她的手放自己脑袋上,摸一下,他就亲一口。 锦书和老李都在思考赚钱的事,只有林毅轩在琢磨发点媳妇“财”,美色也是财富的一种嘛。 “想好了怎么选吗?”锦书的视线重新落在老李身上。 老李沉默了一会,苦涩地开口。 “那就卖给你吧......钱什么的,我不急。” 在保住自己利益和讲情义之间,他选择了保自己。 锦书点头,正想说让他两天后来。 林毅轩在边上说: “走吧,趁着银行没关门。” 锦书没想到林毅轩会开口。 她原本的计划,是让老李等到周一。 周一周翠过来,她会说服周翠入股,她可以跟周翠合伙。 她手里现在有一千多,老李这批货价值一万。 周翠入股投点,她再稍微运营下,分批付货款。 谈判层层递进,总能吃下这一单。 林毅轩的加入,成了最大的变数。 他竟然给她拿了全款,打乱了于总的节奏。 林毅轩进了孙英的卧室,隔了两分钟,拿了个存折出来。 锦书看到存折心里便知道怎么回事了。biqubao.com 这一定就是张招娣和林大姑屡次上门的原因,孙英多年攒下的家底。 林毅轩把折塞在锦书手里,锦书打开扫了眼。 较大的数额有三笔,最大一笔2万4,时间是7年前。 从时间上算,应该是他父亲的抚恤金。 后面两笔分别是1万2和2万6,是去年5月和今年年初。 剩下的都是几百几百的存,应该是把林毅轩的工资存起来了。 锦书只看这个时间就猜到孙英做了什么。 国际贸易,进货坐火车去了毛子国卖,90年代最先暴富的那批人,都是做这个的。 怪不得亲戚们如此惦记,这钱放在这个年代,相当炸裂的存在。 而且从亲戚们的反应里不难看出,孙英把这些钱瞒得很好。 大家都知道她有钱,但不知道她这么有钱。 这个婆婆,实力很牛。 林毅轩竟还是个富二代。 锦书知道有存折的存在,但她没翻过,不是翻不到,是她不屑做这种事。 她是有足够的自信养家糊口,不至于窝囊到动人家保命的钱。 “合适吗?”锦书问林毅轩。 林毅轩挥挥手,满不在乎的样子。 “你是这家的女主人,用吧。” 言了,还恶趣味地补充了句:“你丈夫超有钱的,而且还找到了‘暴富’的方法。” 这是刚刚她调侃他的,又被他丢回来了。 在林毅轩看来,他不过做了件很正常的事。 他妈现在醒不过来,家里的钱给媳妇支配,天经地义。 哪怕这笔钱是别人眼里的巨款,他也不在意,他信任妻子。 锦书拿着存折,看了二十秒。 这二十秒,足以改变很多事。 钱拿了,绝非是赚钱对半分就能还清的。 这是林家的家底,他拿出来,就是毫无保留的信任。 信任两字,对生意人来说,是罕见且宝贵的品质。 这就不是钱的事。 锦书犹豫间,林毅轩已经把折放她兜里,拍拍她肩膀。 “我陪着你一起去。” 这么一大笔钱,女同志单独去取很容易被盯上。 “你妈要是知道了,能愿意吗?”锦书做最后的挣扎。 “她很喜欢你,会同意的。” “那啥,你妈不是植物人吗,咋还会表达喜欢?”老李在边上插了句。 “我了解我妈,她如果清醒一定会喜欢小锦,走吧。” 屋门关上,一行人离去。 屋内恢复了安静,孙英欣慰。 儿子说得没错,她的确很喜欢小锦这个儿媳妇,儿子了解她。 可是,当母亲的,也是了解儿子的。 儿子比自己更喜欢小锦。 亲都亲了,抱孙子抱孙女的梦想,还远吗? 从银行取了钱,锦书和老李完成了交易。 “这几天,你拿走了60台机器,给了我500修理费,这些账咱先勾掉不算,等于我给你省了100元。咱们算剩下的机器。” 锦书从柜台借了纸和笔,其实她早就把账算得明明白白,这是写给老李看的。 “还剩下439台,25一台,10975元,加上我给你的4390元补助,应该给你15365,只是你想清楚了,钱给到你手,后续一切都跟你没关系了,确定不跟我合作吗?” 锦书问。 老李憋了个红脸,结结巴巴地说:“其实你给我1万5就行,零头不要也行。” 这就是要让锦书自己扛风险了。 锦书颔首表示理解。 把刚取的钱递过去,老李接过来一看,有零有整,刚好是15365,脸更红了几分。 原来弟妹早就猜到他会这么选,跟人家比,他这小心思真是藏都藏不住。 “那我就收下了......弟妹,对不起啊。”老李心情复杂地接过钱,有点愧疚,但不多。 他总觉得坑了人家,可是在强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他禁不住金钱的考验。 “没事,写收据吧。做生意谈不上谁对不起谁,只是我用这批货赚了大钱,你也别觉得我对不起你。” 锦书的话,老李根本不信。 赚大钱? 怎么可能! 不赔就不错了! 如果弟妹不给他一台10块钱的补助,或许她还能少赚点。 她给了他补助,她拿什么赚钱? 别的店已经降价那么多了,还有啥利润空间。 他就是不看好这个项目,才拒绝锦书一起投资一起分红的提议。 “合作一场,送你一句话,对你未来发展有帮助。”锦书顿了顿。 “商场如战场,商道即人道。有时候,光看眼前的利益,容易吃大亏。” “是是是,弟妹说得都对。” 老李笑逐颜开地数钱。 显然,他没把于总价值万金的忠告听进去。 充当保镖的林毅轩却是一字不落地听进去了。 虽然不知道他媳妇要怎么扭转乾坤,但林毅轩有点同情老李。 他媳妇的话翻译过来就是:她欠老李的人情还完了。 商道即人道,用江湖话直白点说就是,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得罪朋友活该你赚不到钱。 老李一定是错过了很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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