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你可爱啊。” 锦书想到他那个带着情绪的“愤怒后脑勺”,没绷住,噗一声,又笑了。 “!!!” 林毅轩炸毛了。 可爱,她竟然用这种词汇形容他,这是对硬汉该有的态度? “真的挺可爱的,就毛嘟嘟的,有点想rua......” 锦书光说还不够,她还伸手,做了个呼噜呼噜毛的动作。 林毅轩的眼神逐渐危险。 “呃,我的意思是,你脑形睡得真好,配上小寸头,毛嘟嘟——我是表扬你,真的!” 锦书努力地做出个真诚的眼神。 越描越黑。 林毅轩这种硬汉,是不可能喜欢自己被用“可爱”来形容的。 这种萌萌哒的词汇,从喜欢的女人嘴里说出来,杀伤力翻倍。 于是,也不给母亲按摩了,一步步朝着锦书走来。 于总聪明一世,聪明通透,奈何感情史太少,男女之事不开窍,一点也没意识到自己把人家惹炸毛了。 “还好你妈没给你睡那种扁平头,我真的觉得那种扁平头很丑,后脑勺跟块大板砖似的,还是你这种可爱。” 可爱!她又说可爱!这两个字,对林毅轩来说就是导火索。 “你想摸我后脑勺?” “想吧。”锦书犹豫三秒,还是很实在地点头,那么好看的脑形,那么可爱的小寸头。 “代价挺贵的。” “哦?一顿饺子,还是一顿馅饼,或者你想吃包子——唔!” 锦书的话消失在他覆过来的唇上,眼睛骤然变大。 林毅轩的吻,来得毫无预警。 来势汹汹,落下时却似大雪般无声,冰冰的,有水果牙膏的香气。 “咳咳,我那啥,我啥都没看见!”老李尴尬的声音从门口响起。 屋里的两人快速分开。 老李发誓,他感受到了真真切切的杀气,来自林毅轩,锦书背对着老李,看不到她什么表情。 老李心里一阵嘤嘤嘤。 他也没想到会看到这么炸裂的一幕。 虽然俊男靓女亲嘴的画面,的确是赏心悦目。 但是看了以后会被林连长用眼神欻欻,这谁不怕! “李哥,过来拿随身听啊。”锦书转身,脸上跟平日一样,看不出异常。 但仔细看,眼神稍微有点飘忽心虚,小嘴有点红..... “不是拿随身听,之前的还没卖完,我过来给你俩送点西瓜,我丈母娘种的。”老李扛着个网兜,里面装了五六个西瓜。 锦书佯装淡定,心里却是窃喜,总算把白日乱啃的茬儿接过去了。 “以后来我家,要敲门。”林毅轩冷冷地丢下一句,继续给他妈按摩。 锦书脸上的笑要挂不住了,这家伙是真不怕社死啊。 老李也是同样尴尬的表情,站在那不知道说啥。 锦书招呼他进屋坐,顺便问起随身听的销量,老李摇摇头,满脸愁。 “现在一天也就能卖个三五台,我这几天从你这拿的还没卖完,拿回去也是占地方,你就先修着吧。” 说着,从兜里掏了五百块钱递给锦书。 “大哥手里就这点现金,先给你一部分,剩下的等我卖完了再给你。” “不对劲。”锦书蹙眉。 老李满脸羞愧:“大哥知道是不对劲,一台10块,应该给你5000,可是大哥手里没钱——” “不是说钱,是你这个销量,不对劲。市场绝不会一夜间萎靡,一定是有外力介入。” “啥外力?”老李不解。 “你下午别摆摊了,四处转转,重点是批发市场、百货商场,反正就是所有卖随身听的地方,都是你要调查的。你看看是不是有人低价销售。” 锦书做企业十项全能,只从老李只言片语里,就听出问题不对劲。 “用不着吧?我做这行这么多年了,咱这行价格基本都是稳定的,咋可能低价?”老李用经验分析问题。 锦书摇头,一直赌气自己的吻被打断的林毅轩开口了: “昨晚下雨,今天大晴天,明天还不知道什么天气呢,天气变幻无常,做生意就一成不变?” 如此愚钝,怪不得会挑着人家两口子亲热的时候进门!林毅轩小气地想。 老李被他训得面红耳赤,他就是再迟钝也听出林大兄弟记仇了。 不好意思多待,临走前,像是想起什么,从兜里掏出一盘磁带放桌上。 “这个给弟妹试机器用......我觉得特别适合你俩,真的。”最后一句,求生欲十足。 老李说完就跑。 锦书好奇地拿起磁带看,还念了出来。 “甜蜜蜜?” 是邓丽君专辑,里面的歌都是老歌。 林毅轩脸一热,按摩的手劲不自觉变大。 突然又觉得,老李也没那么碍眼,惹祸还知道补救。 他跟小锦好好过日子,可不就是甜蜜蜜么。 孙英被逆子这猝不及防的手劲按出了一身冷汗,心里骂骂咧咧: 小兔崽子,你是甜蜜蜜了,考虑过你亲娘吗,真疼啊.....骨头都要按碎了吧? “那啥,就这个歌,你什么看法。”林毅轩硬邦邦地问,耳根都红了,心跳加速。 刚刚亲完,又这么应景的歌,她应该懂他的心意吧? “挺好听的。” “然后?”好听,就没了? “我其实不太喜欢她的歌,写爱情的太多了,除了爱情就不能写点别的?歌颂下祖国大好河山不行吗,歌颂下朋友之间的真挚友谊,不行吗?” 林毅轩哑火了。 气氛都到这了,她咋还能一本正经地说这种话! “就想不明白,除了爱来爱去的,没别的事儿做了?都不如琢磨下,随身听为什么滞销。” 林毅轩被她这云淡风轻的态度气得上不来气,不行,他得出去走走,冷静冷静。 把林毅轩气走后,锦书陷入思考。 她想了几种可能随身听滞销的可能,以及应对突发状况的应对方案,以及,林毅轩为什么要吻她。 好吧,后者占了她大部分的思考。 毕竟商战对于总来说,跟切大白菜的难度差不多。 真正让她觉得难的,是她的好兄弟,无缘无故就炸毛了,然后就吻她了。 虽然是蜻蜓点水只一下,但锦书有种预感,如果老李没有过来打断,可能就不是蜻蜓点水那么简单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于总有些茫然。 他要嘎哈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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