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嘴角抽抽,话从李少这傻小子嘴里说出来,怎么那么别扭呢? 说得好像她刚跟林毅轩钻被窝似的。 瞥了眼林毅轩,他正襟危坐看似不为所动,耳根却是微微泛红。 啧,还挺纯情。于总垂眸,嘴角微扬。 林毅轩抓起茶缸盖砸向李少,借此掩饰“钻被窝绯闻”的尴尬。 “臭小子,皮痒了?叫谁损人呢?” “嘿,我们是高兴嘛。”李家兄弟挠挠头,憨憨的笑,一副不怎么聪明的样子。 林毅轩跟这俩小子说话明显流畅了许多。 少了跟女人相处时手足无措,多了一份从容淡定的霸气,这才是他正常状态。 只是说话的间隙,总是有意无意地看看锦书。 想到他刚到家时观察到的细节,林毅轩越发觉得,小于是非常优秀的好同志。 隔壁传来孙英的咳嗽声,锦书和林毅轩同时站起来。 “我去吧,你们继续聊。”锦书趁着照顾孙英的机会溜出去。 她得给自己点时间思考,眼前的局势,有点超出她的想象。 李家哥俩见锦书走了,凑到林毅轩身旁,压低声音告状。 “你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你姑跑过来欺负嫂子,还有嫂子她妈,天天上门,骂得可难听了!” “我们不能直接过来撵人,要不邻居们该说嫂子闲话了,我们只能把她们的自行车胎戳了......” 张招娣每次回去,自行车胎都是瘪的,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都谁欺负她了?”林毅轩眸色深沉,嘴角向下抿了抿。 李多掏出皱巴巴的纸。 “我都记上了,你不在的时候,院里好多人都说嫂子的坏话,林大哥你可不能信他们的鬼话,嫂子人可好了。” 林毅轩颔首,他当然知道她人好。 两人虽没来得及深谈,但这些天,家里发生的一切,都体现在细节里。 作为侦查连连长的他明察秋毫,看得很明白。 家里有医院的化验单花费不菲,厨房里的饭菜全都是好消化的流食,荤素搭配。 母亲衣着干净,屋子收拾得整齐,他的新婚妻子超额完成了护理任务。 在没人看到的地方做到面面俱到,见到他却只字不提她的辛劳,也不邀功。 这样贵重的人品,足以让林毅轩对她刮目相看以礼相待。biqubao.com 她不说,但他都记下了。 林毅轩接过纸,一目十行地把上面的人名都记住。 “林大哥,你是打算跟院里的人解释,说嫂子不是那样的人?”李多问。 “她什么都没做错,我用得着跟人解释?你见过哪个耳朵真正地被嘴巴说服过?”自证只能让那些编排她的人更嚣张。 “所以,咱就这么算了?” 林毅轩将纸揉成一团,精准丢入废纸篓,霸气宣告。 “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尊严只在剑锋之上。” 她受的气,他会以别的方式找回来。 小哥俩长舒口气,还好,林大哥血性不减当年。 他要是不给嫂子出头,那小哥俩只能半夜翻墙,挨家挨户戳车胎了。 “对!嫂子还教我们一日三炷香给你招魂,看,你这不就活过来了?” 林毅轩想到锦书那双通透的眼,完全没办法把完美的小于同志跟封建迷信联想到一起。 “她原话怎么说的?” 林毅轩听着小哥俩说着这些日发生的种种,锦书看着卧室的门出神。 刚刚短暂的一面,她确定林毅轩就是女儿的生父。 他耳垂有一颗痣,女儿也有。 原本于总想着,林毅轩如果还活着,她就成全他和他那个青梅竹马,离婚后自己专心搞事业。 在街上看到他时,于总还想着离婚后,偷他个蝌蚪,看看能不能把女儿再生出来,离婚带娃拼事业,想想都很爽。 林毅轩活着,这问题不难解决。 找到了女儿的生父,这问题也不难解决。 但,林毅轩就是女儿的生父,两个原本简单的问题,合二为一,变成了一个复杂的问题。 这个婚离还是不离,tobeornottobe。 如何平衡好各方关系,这是个难题。 小哥俩从卧室出来,对着锦书挤眉弄眼,似乎大有文章。 隔了一会,哥俩抬着一箱空啤酒瓶子回来了,把箱子摆在林家门前,对着屋里招呼。 “林大哥,准备好了。” 今天坐在院子里乘凉八卦的人比平日里少了许多,不敢靠林家太近。 一个个都竖着耳朵,时刻观察着林家的动静。 林毅轩稳稳的走出来,一条胳膊吊着,气场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往那一站,颇有王者归来君临天下的味道。 李少搬来个凳子把啤酒瓶放在上面,狗腿地对着林毅轩做了个请的手势。 外面这么大的阵仗,锦书好奇他要干嘛,站在门口装作路人甲围观。 林毅轩的视线扫过院里的众人,平日里闹哄哄的院子,鸦雀无声。 他的视线转了一圈,落在看热闹的锦书身上时,犀利的目光柔和许多。 来到她面前,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在锦书手里,硬邦邦的。 “别怕。” 他转身,一手刀劈过去,啤酒瓶变成两半。 院里响起齐刷刷的抽气声,暴力,忒暴力! 李家哥俩眼睛都要变成星星眼了,他们的偶像太帅了! 锦书低头看着手里的军用压缩饼干,啼笑皆非。 他在家门口搞“军事演习”,展示战斗实力,以此震慑院里的长舌妇八卦男,很铁血的做法,没毛病。 但他为啥用吃的堵她的嘴,还用哄孩子的声音跟她说别怕? 于总摸着脸反省,他把她当弱不禁风小白花,她做了什么让他产生了这么大的误解? “再来!”林毅轩发号施令,李家哥俩屁颠屁颠地摆酒瓶。 院里稀里哗啦响,心虚的人瑟瑟发抖。 林毅轩这简单粗暴的手段,效果立竿见影,好几户窗户悄无声息地关上。 都是之前嚼舌头的,躲在家瑟瑟发抖,唯恐他挨家挨户敲门,劈完酒瓶劈人。 于总饶有兴致地看他劈,地上一堆啤酒瓶碎渣,背对夕阳的男人身上洒满霞光。 红色的霞光落在英挺的汉子身上,热血正浓。 勾的沉稳自持的于总玩心大起,径直的朝着林毅轩走了过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961/74153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