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隔音,锦书把张招娣领到院外。 “你要不想被林家退货回来,就赶紧把钱拿出来!他回来你就说给孙英看病用光了。” “我要是不拿呢?” “不拿你就等着离婚吧!”张招娣阴森森,“你姐跟张水灵一个厂,张水灵跟厂里提出要调岗了。” “她调岗跟我离婚有什么关系?”解锁了新人物,锦书有点懵。 张水灵....谁啊? “她跟林毅轩一起长大,如果不是我帮你争取到这桩好姻缘,嫁到林家的就是她了!张水灵听说林毅轩家里出事,车间主任不做了,要去看仓库,方便照顾孙英。” “呃......”张姑娘一片真心让人感动,于总自叹不如。 让于总放弃事业,跟要她命差不多。 “林毅轩要听说她这么重情重义,还能要你?” “那你又能‘帮’我什么?张姑娘重情重义,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你把钱拿出来给我生儿子,我让你姐跟林毅轩说张水灵在单位搞破鞋,把张水灵名声搞臭,林毅轩就不要她了!你不拿钱,我就散播消息,说你趁着孙英昏迷出去搞破鞋! 一边是作风不检点的你,一边是重情重义的张水灵,林毅轩会怎么选?” 张招娣亮出最后的底牌,自诩可以稳稳拿捏锦书。 “你只会荡妇羞辱这么低级的招术?”锦书看不上这种恶心的手段。 如果林毅轩跟张水灵真是郎有情妹有意,她自愿退出,送给上祝福。 但是,让她败坏别的姑娘名声,她做不到。 哪怕在别人眼里,张水灵是她的“竞争对手”,于总也不屑用这么脏的手段,太降低她的格调了。 她只会把权谋手段用在商战上拼事业,绝不会用低劣手段搞雌竞,不爱她的男人,她不屑要,更懒得去争。 “你不听我的,我让你身败名裂无家可归!”张招娣凶狠地威胁。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于幺妹是你亲生的吗?”于总直视张招娣,这句,她是替原主问的。 “废话!我怀胎十月把你生下来,你吃里扒外的帮着林家!” “为了拼个儿子,你不惜败坏女儿的名声,值得吗?你若能尽到母亲的责任,或许晚景不会太凄凉。” 这番话,于总说的十分诚恳。 张招娣现在幡然醒悟,于总虽不会把她当母亲尊重,但她会替原主尽赡养义务,这是她给张招娣的最后机会。 “女儿怎么跟儿子比?有儿子我就能直起腰杆子!我必须要个儿子!” “你没救了。”于总叹气,对不起原主小妹妹了。 她给了张招娣机会,但她不珍惜。 “你给我钱,生儿子秘方分你一份,你给林毅轩生个儿子,以后谁也动摇不了你!”张招娣觉得这个“诱人”条件,是个女人都不会错过。 “我不需要,我爱孩子跟性别无关。” 张招娣用看疯子的眼神看锦书。 “怎么可能有不想生儿子的女人?你没儿子,别人怎么看你?” 于总已经不屑跟张招娣讲话了,多说一个字,她都嫌浪费生命。 张招娣气急败坏地指着锦书的背影咆哮:“给你的时间不多了,错过机会哭都没地方哭!” 于总忙着赚钱,不亦乐乎,根本不在乎张招娣放的那些屁。 不过张招娣给她提供的信息,于总还是挺重视的。 林毅轩有个叫张水灵的发小,两人很可能是情投意合,这对锦书来说,算是个好消息。 等林毅轩回来,她决定跟他开诚布公地谈一次。 人活一世,要以自己的心意为重,不要被虚无缥缈的恩情束缚,他要是真喜欢张水灵,就跟自己离婚,明媒正娶把人家娶回来,她非常愿意成全有情人。 这样既解决了林毅轩的困扰,也成全了于总拼事业的心愿,何乐不为? 张招娣本想恶心一下锦书,没想到,她的消息让锦书更有动力了,抓紧时间赚钱,为离婚做准备。 连着两天,锦书都在广场卖雪糕,白朗乐开了花。 自从锦书过来帮忙后,他收入提升,生意也好了不少,他巴不得锦书在他这常驻。 第三天,锦书没来。 她现在手头宽裕了点,抽时间带孙英去医院做检查。 锦书换着花样地给孙英做流食,营养搭配得不错,睡前还会给孙英按摩。 孙英各项指标都正常,没有生褥疮。 只是锦书有点小困扰。 “医生,她偶尔会流泪,会不会是眼睛有炎症?” “不存在病理问题,她都什么时候流泪?” “喝豆汁的前后.....难道她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意识逐渐恢复了?”锦书问。 “没遇到这种先例,不过豆汁滋养脾胃,适合营养不良和便秘人群,适当地给她喝一些是没问题的。” 孙英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啊流,刚好被医生看到。 “咦,还真有反应——这样,你以后一天喂三次豆汁吧,或许她真的很喜欢。”医生说。m.biqubao.com 锦书颔首。 孙英泪流成河,她!不!喜!欢! 在医院耗费了小半天,锦书把孙英送回家,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这个时间做不了生意,索性去批发市场找磁带小贩。 上次没遇到,趁着有时间,锦书想着把钱给人家补上。 她过去时,磁带小贩正愁眉不展地蹲在地上抽烟,看到锦书激动的蹦起来了。 “妹子,订单的事咋样?” “对不起,上次我没跟你说实话,我是给你补差价的。”锦书从兜里掏出钱,简单地说了自家的情况。 小贩眼里的期待变成失落,再变成绝望。 “算了,你也不是故意骗我,你家里有病人不容易,差价不用给我了,我现在这样,你这几块钱也帮不上我,你走吧。” “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锦书看他不太对劲,多问一嘴。 “我这麻烦太大了,跟你说也没用......”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帮不了你呢——”锦书正说着,一抬头看到对街穿军装的男人,心跳骤然变快,甚至忘了呼吸。 “等我回来再跟你说!”锦书丢下小贩,拔腿就跑,奔着男人的方向狂奔。 那个穿军装的男人,她没见过。 但他的脸,锦书再熟悉不过。 跟她女儿太像了,不,也许是女儿跟他太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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