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外的,今天先拿10盘做样品,后续订单肯定不能按着这个价走。” 于总一句就动摇了商贩的心。 大学的订单都不小,为了后续的大单,商贩爽快答应。 锦书挑了十盘,掏出身上仅剩的5块钱递过去。 “钱就不用了,这事你多帮帮我,事成少不了你的好处。”小贩满脸堆笑。 锦书一语双关:“钱不会少你的,你的好日子在后面。” 这价格拿货小贩肯定不赚,甚至会赔一点,她现在没别的选择,只能出此下策,先欠小贩一个人情,来日方长,总有找补的机会。 附近有个夜市,锦书转了一圈,光卖磁带的摊子就有2家,跟人家上百盘的规模比,她手里这10盘磁带太寒酸。 摆出来,不会有人停下来看,更不会买。 这点困难不可能难倒于总,初步调查完市场情况,她马上做出战术调整。 几百米外就有一家音像店,这会还开着,锦书进去溜达一圈,这年代版权意识实在是淡薄,音像店也是正版盗版掺和着卖。 正版9.9一盘,盗版10元3盘。 音像店的外放音响正播着时下最流行的歌,祝你平安哦祝你平安~ 锦书停好车,把其他磁带藏在车筐里用塑料袋遮住,手里只捏着两盘磁带,瞅着有顾客朝着音像店走,她忙喊人: “哥,帮个忙!” 被她喊住的中年男人回头,见到是个漂亮姑娘,有些懵。 “我买重复了,便宜点卖你,5块钱2盘,最流行的歌,你听,正放呢。” 锦书把手里的磁带展示给他看,刚好就是祝你平安。 “这不能有问题吧?” “磁带没拆封,塑封还在呢,我的磁带比地摊还便宜,遥遥领先音像店,大哥我看你丰神俊逸气度不凡,一看就是好人,帮帮我吧。” 长得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小嘴抹蜜似的,这谁能扛得住? 中年男人乐呵呵的掏钱,这个好人,他当定了! 锦书守在音像店门口,她看人奇准,专挑着二三十岁的男人下手,成功率近乎百分百。 低价买磁带,还能得到漂亮姑娘赞美带来的情绪价值,买卖双方都很开心。 不到半小时就卖完了,音像店的音响动静大,老板没留意外面有人挖墙角。 锦书这一路都在想明天做什么赚钱,意识到有人跟踪她时,已经进了胡同。 开始她以为有人跟她同路,当她发现,她加速后面也加速时,马上提高警惕。 月光撒在漆黑的胡同里,没有路灯,不足两米的宽度堪堪够两辆自行车并排。 这条胡同是两个院子的背面,如果遇到坏人喊人求助,从前院出来绕过来也得一段时间,这几分钟,足够发生很多事了。 锦书在脑子里过一遍地形。 这条胡同有三个拐角,她听着后面跟着她的人还有段距离,加快速度闪入拐角。 后面跟踪的自行车也加快速度,等他们来到拐角处,锦书的自行车孤零零的待在那,人不见了。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男生从车后座下来,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对骑车的男生说道:“哥,她不见了,该不会是闹鬼了吧?” “她是林损人娶的婆娘,林损人最不信鬼神......这世上哪来的鬼!”骑车的男生看着稍长个两三岁,左右顾盼寻找锦书。 “啊!”弟弟惨叫,哥哥吓得回头。 他弟被人用刀抵着脖子逼至墙上,持刀的,正是锦书。 “你,你是人是鬼?!”哥哥声音都吓哆嗦了,这女人从哪儿出来的,太吓人了。 “我是鬼。”于总心里翻白眼。 她现在可不就是鬼么,穷鬼。 被两个半大的孩子跟踪,还要踩着自行车翻到墙上装神弄鬼吓唬小屁孩,传出去她的一世英名就毁了。 “为什么跟踪我?!”锦书问。 “我们想护送你回家顺便吓唬你一下,我们跟林损人住前后街,我俩没恶意!” “为什么叫林毅轩损人,有多损?”于总来了兴致。 难道林毅轩还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危害乡里,鱼肉百姓? 提起林大损人的辉煌战绩,小哥俩苦水稀里哗啦的往外倒。 “他就不是个好饼!长了个文质彬彬的小白脸瞅着比电影明星还帅,那都是表象,他心可黑了!” “展开说说,怎么个黑法?”于总好奇,主要是担心自己顶着“损人遗孀”的头衔,别出门被人套麻袋打闷棍了。 “他爸牺牲的那半年,他性情大变,见到坏人就打,方圆五里地所有的地痞混混,都被他揍过!”哥哥控诉。 “我和我哥偷了二大妈半个西瓜,让他追出去三条街!前街的老六更惨,偷看二大妈洗澡被他打到骨折!现在老六想起林损人还瑟瑟发抖呢,”弟弟补充。 “你俩是寻仇盯上我——不,不对,你刚说,要护送我回家。”锦书凝视小哥俩,看的两半大小子不敢抬头。 这女人身上有一股跟林损人很接近的气质,超正的威压瞅一眼好像都能从身后冒出万丈红光,一颗红心向太阳的那种。 “他不只是阻止你俩做坏事那么简单吧?他还做了什么?”锦书追问。 小哥俩红着脸磕磕巴巴解释: “他不让我俩偷东西,借钱给我们帮我们还债......我们就是还他个人情!” “还他人情需要堵我?你们不用回答,让我来猜——你们担心我扔下他母亲跑路,想要给我个下马威?” 小哥俩合不拢嘴。 他们的表情告诉于总,她猜对了。 锦书收刀。 “人心不是靠武力就能威胁的,我想这点,林毅轩已经身体力行的证实了,你们替他母亲着想,不是怕他的拳头,是佩服他的德行,他拽你们走正路,你们别再犯浑让他失望。” 小哥俩被她说的脸都要滴血了,怪难为情的。 见锦书骑上自行车要走,哥哥喊住她。 “你会不管他的母亲吗?” “不会。”占了原主的身体,她有义务承担原主的责任。 “林损人.......林大哥,真的死了吗?”弟弟声音有些哽咽。 锦书沉默。 这俩半大小子嘴上说林毅轩不好,实则把林毅轩当成了偶像,灯塔一般的存在。 思及此,锦书给了个满分答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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