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下来,都喝了不少酒。 陈婷和刘雯雯考虑到第二天要上班就先走了,只留下陈文几人继续喝。 “喂……你和你家女人什么时候结婚啊。”周乐乐打着酒嗝,小脸儿也红扑扑的,今晚她喝了不少。 “八字还没一撇呢。” 陈文夹了一颗花生米送进嘴里,说到和苏慕冉的事儿吧,他还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平心而论,从生活中相处以及这次跟着回老家,陈文心里是有感觉的,加上一起在山上遇险,感触就更多了。 苏慕冉那女人吧,平时是凶巴巴的,还不会错过任何收拾他的机会,但在大事上从来不含糊,爸妈也将她当成了未来儿媳妇。 可怎么说呢,陈文一直就觉得他们这么蹩脚的生活在一起,其中还藏着另外的原因,在没弄明白之前始终感到心虚。 事情依然回到了原点,他知道自己的斤两,不认为真有那么大的魅力,像苏慕冉这样的大美女会主动凑上来。 这里边一定有他不知道的事,就因为这样他害怕真的踏出那一步的时候又会被泼冷水。 感情这事儿说来简单,有时候也挺复杂的,复杂的就是那颗心。 “废物!” 周乐乐切了一声,一把勾住了陈文的脖子,“兄die,你给咱们说个实话,是不是真的很拉胯,放心,我们是不会笑话你的。” “好好聊天。” 陈文任由着周乐乐搂着脖子,“哥有这么垃圾嘛,不是和你们吹,再怎么也是半个小时以上,你们以为和杨森一样啊。” “不是……” 杨森郁闷道,“关我屁事啊,说你就说你,别他娘的扯上我,我看乐姐就没说错,摆着一个大美女都搞不定,你也太没用了。” “哈哈哈……弱鸡!” 周乐乐大笑,还端上了杯子,“来,咱们为了弱鸡干杯。” “……” 有没有这样的朋友,一个个的都嘴上带刀。 “老实说蚊子,你当真搞不定要不就算了,你放心,老子养你一辈子,做兄弟的够仗义吧,哈哈……” “是是是,你仗义。” 陈文喝了一口啤酒,“话说乐乐,你新教的男朋友呢,也不带出来让咱们给你把把关,太过分了吧。” 记得有一次和周乐乐通过电话,知道‘哥们儿’交男朋友了,可现在究竟是怎么一个情况还真不知道。 “你管老子!自己的事儿都还没搞定,好意思呢。”周乐乐忽然抬起了陈文的下巴,“要不要姐教你两招啊,很有效那种哟。” “你?” 陈文瞅了瞅,“没胸没屁股,你有屁的个经验啊。” “你们俩记着,明年的今天去给这贱人上香,陈文,今晚老子不废了你就不是你乐姐。”只见周乐乐挽起了袖子,张牙舞爪的扑在陈文身上收拾。 杨森见了不仅没有劝阻,还在一旁助威呐喊。 只有顾翔,小抿了一口酒,心中叹息又叹息。 周乐乐交男朋友的事他也知道,他更知道的是周乐乐似乎并不是太来电,无非是在尝试着恋爱。
这姐们儿心里一直装着陈文,奈何陈文这笨蛋老是当做玩笑,似乎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两边都是朋友,他看在眼里,苦笑在心里。 “哎呀……你轻点,皮都掉了,周乐乐你要不要这么暴力,小心以后真嫁不出去。”陈文揉着被拧的地方,一脸的悲剧。 周乐乐一个白眼,“老子真嫁不出去,一定每天都骚扰你,老子不好过,你也休想好过。” “这么狠?”陈文怕怕的道。 周乐乐昂着脑袋,“必须狠,得不到你老子就毁了你。” “我躲!” 几人丝毫没有发现,就在他们桌子的不远处,一个戴着眼镜的青年独自喝着闷酒,从陈文他们聚餐开始就坐在角落,而且目光从没有离开过周乐乐。 算上时间和周乐乐交往也有个来月的时间了,周乐乐的性格外向,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他是非常喜欢。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他能感觉得出来周乐乐只是嘴上和他交往,根本就没有男女朋友之间应该有的感觉。 今晚知道周乐乐要和朋友聚餐,他就这么跟来了,当看到了周乐乐和陈文亲密无间,心里堵得慌。 很多时候男人的第六感也很准,他知道周乐乐为什么对他没有恋爱的感觉了,就因为这个人,陈文。 一口气喝掉了杯中酒,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鼓足勇气走了过去。 “乐乐。” 还在和陈文大闹的周乐乐听到声音,很惊讶的看着走近的林杰,“你怎么来了?” “偶遇。” 林杰泛起苦涩的笑容,看了陈文一眼,“没打扰到你们吧。” “没有没有,都是朋友,兄弟一起坐啊。”杨森神经大条的招呼着,压根就没有发现不对劲。 顾翔急忙拉了他一把,冲他轻轻摇头。 杨森愣了一愣,仿佛从顾翔的眼神中读懂了一些什么,然后再分别看了陈文三人一眼,心中一颤,不会这么巧啊。 知道周乐乐交男朋友了,却从来没有见过,莫非这哥们儿就是? “乐乐,咱们算了吧。” 林杰犹豫了很久才鼓足勇气,他的确喜欢周乐乐,可一个男人的自尊心让他无法接受今晚所看到的。 不管周乐乐和这个叫陈文的人有没有什么,关系铁到什么程度,他觉得周乐乐既然和他交往了就应该避嫌。 好歹也是名以上的男朋友,但周乐乐和陈文之间的亲密,在他哪里从来没有过。 “林杰你什么意思?就因为我没带你一起,你至于吗?”周乐乐怔怔的看着林杰,她没想过林杰会说出这话。 或许是性格原因,或许是习惯和陈文的打闹,在举止上就这样。 她喜欢陈文两年了,一直没有那个胆量表白,而现在陈文生活中多了另一个女人,让她更觉得没了可能。 交往一个男生算是尝试一下是否能找到恋爱的感觉,事实却是那么的真实,她对林杰不来电,她知道对林杰有些不公平,也想找合适的机会说清楚。 但林杰突然出现,摆明就是跟着她来的,还当着陈文三人的面说出这话,只会让周乐乐非常难堪。 “至于吗?” 因为喝了酒,林杰自嘲的笑了起来,指着自己鼻头,“我算什么,你的一个陪衬吗,周乐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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