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婷婷抱着他的脖子感受着他的一呼一吸。 想到前段时间找不到人的焦急,她觉得这一刻的幸福太难得。她现在想想都后怕,若是秦川那个警察一样出事了,她不知道自己会怎样。 第一次全心全意爱一个人,跟小时候对霍思远的那种喜欢根本就不一样。 秦川亲了她良久,唇瓣在她锁骨上徘徊,哑着声问:“如果我不止是想亲你呢?” 沈婷婷猛然睁大眼睛,“你身体刚恢复,不行!” 果断的拒绝,让秦川心里的火苗不敢再烧。 沈婷婷也觉得再这么让他亲下去怕是不好收场,于是推着他起来。 怕他误会,又解释道:“我不是不愿意,是你身体刚刚恢复,等你好了再说。” 一张小脸红得像番茄,秦川看着猛然笑了出来。 “又不是没有过,你怎么还这么爱脸红?” 交往一年多,已经到了订婚这一步,两人怎么可能没有过,但也就那么一次还是偷偷摸摸的。 沈月如不允许她夜不归宿,秦川生日那天,两人在秦川的公寓里,她单独陪他过生日,晚饭后在家看电影,自然而然就发生了。 这也是秦川急着跟她订婚的原因,有了第一次,肯定想有第二次,无奈丈母娘看得严,只能加快进程,订完婚年底就能提结婚,这样也不至于一直忍着吃不到肉。 “一次而已,就想让我修炼成脸不红心不跳?” “你这是嫌我频率太低了?”秦川逗她。 沈婷婷憋着笑,瞪他,“你觉得呢,两个多月了,这频率是高是低你心里没点数?” “那我有什么办法,你妈把你看那么了紧,晚回去一会儿就查岗。” “那周末的白天呢?你真的没有时间吗?”沈婷婷反驳。 秦川听着笑了,“原来你有过这个想法?但是大白天干这事,你会不会觉得我太……”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一直没有女朋友了,就你这个死板样儿,除了我谁会要你。” “多谢老婆大人肯收留,也多谢老婆大人提点,以后有贼心就要有贼胆。” 沈婷婷快速在他唇上亲了一下,“不客气,调教夫君,是为妻的本分。我嫂子说我学不会,看来我还是很有天赋的。” 秦川疑惑,“学不会什么?” “我嫂子的驭夫术啊,她和孙淼淼都说我学不会,还说我要将来的丈夫肯定会一天打我十顿,秦川你会吗?” “驭夫术”,女人之间的聊天都这么劲爆吗?怪不得沈总对老婆那么好,原来是因为太太会驭夫。 若是她们所说的那个驭夫术可以让夫妻感情那么好,他很乐意沈婷婷多学学。 “我怎么会打你,宠你还来不及,你尽管学,我支持你学。” 沈婷婷一直觉得他哥对林溪已经没有招架之力,看来秦川在他哥身边带了这么多年没有白待,宠老婆这事他也学得不错。 这时候秦母过来敲门,“川儿、婷婷,出来吃饭了。” 秦父秦母看沈婷婷嘴巴和脖子上红红的,老两口相视一眼乐呵呵地给她夹菜。 秦母夹菜的时候还不忘瞪了自己儿子一眼,一直挺稳重的一个孩子怎么就这么猴急了,看看给人家姑娘脖子啃的。 大病初愈这么急能有利于身体恢复? “婷婷,你看我们家秦川也老大不小了,你要是觉得还行要不我们两家商量商量你们的婚事?” 为了不让儿子太辛苦,秦母一脸笑的望着沈婷婷。 不待沈婷婷说话,秦川先截了话,“妈,我们还没有订婚,怎么就直接结婚了,该走的流程不能少,我不能委屈了她。” 秦母眯着眼白了他一眼,怎么这么傻呢,订婚之后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最快也要年底才能结婚。 若是直接结婚,那不是就不用等那么久?名正言顺地睡不好吗?难道年轻人都喜欢现在这样? 想不通,但儿子这么说做父母的还能怎么说,说多了像是不看重人家姑娘。 “行,你们愿意怎么办,我给你爸都支持。但这几天你就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我照顾你几天。” 本来秦川是想回自己公寓去住的,这样沈婷婷他们俩还能多呆一会儿,空间也更私密。无奈自己老妈非要让他回来住,说是瘦了太多要养养。 沈婷婷垂眸笑道:“我没意见,听秦川的。” 秦母乐得一脸笑,之前儿子还说什么大小姐难伺候,怎么相处了这么久也没觉得有什么大小姐脾气?反而很好相处。 秦川看着沈婷婷娇俏的笑意,心里的满足无法用言语形容。 在被抓的那几天,唯一撑着他的信念就是欠沈婷婷一个求婚,所以现在他怎么可能会愿意越过求婚直接结婚? 沈婷婷走的时候,司机在楼下等着,秦川抱着人不松手。 “你要是走了我今天怎么睡?已经习惯了跟你共处一室。”biqubao.com 沈婷婷也很舍不得,忐忑道:“那我也不能不回去呀,我妈看我比较严,我哥搬出去之后她的所有目光都在我身上。” “早知道还是不要出院好了。” “瞎说什么呢,你赶紧痊愈,我们赶紧订婚,订婚后住一起,我妈应该就不会说什么了。” 秦川没有再说什么,牵着她的手将人送上车。 这一晚果然很久没有睡着! 一早在公司看到秦川黑眼圈很重,沈易则疑惑,“你怎么这个样子还来公司?” “我在家待着也没什么事,就来转转,闲得浑身难受。” 若不是知道他之前的工作量,沈易则会觉得他这话矫情,但他知道闲久了是真会难受。 “昨晚没有休息好?” “没睡着?” “为什么?” “突然回家不习惯了。” 沈易则看看他,秦川不好意思的笑笑。 这下沈易则了然。 这些天沈婷婷几乎没有回过家,秦川住院多少天,她在医院守了多少天,突然一下子分开确实不适应。 之前林溪拍戏一走,他要好几天适应,同道中人,他能理解。 于是,好心提点,“想想办法尽快结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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