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建国和卫娇娇终于还是没找到。 卫南山猜到或许是和魏宝军有关。 可是他舍不得放下这么一条挣钱的路子。他乐观想着,也许卫建国是挣了钱跑路,或者找卫娇娇去了呢? 公安找了两人很久后,也猜测他或许是在找卫娇娇的路上遭遇了意外。 王小花得知最心疼的一双儿女失踪,生了一场大病。 而卫老三跑东跑西,瘦了不少。 苦苦寻找了一个月后,他决定放弃。 “老大!那群不孝顺的我不要了,以后我就当只有你一个孩子。” 卫南山也充分体会了独苗的幸福,他家三个孩子直接霸占了兄妹的房间。 卫建国和卫娇娇仿佛没有存在过。 而徐娟娟竟然成为了村里唯一惦记卫建国的人。 她犹记得,卫建国去城里前,跟她说过他找到一条挣钱的路子。 徐娟娟原本不信。 可卫建国却直接给了她五十块,还笑得志得意满, “城里粮站那个姓魏的男人,我说东他不敢往西!” 徐娟娟半信半疑,卫建国赌咒发誓他能从他手里再要500块,建房子跟她当邻居。 可那天以后,卫建国直接消失。 她不是个小孩子,能让别人言听计从,要么就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就像她以前对赵修远;要么,就是抓住了那男人的把柄。 那姓魏的男人能不反抗,任由卫建国威胁? 徐娟娟有怀疑对象,却不敢告诉卫家人。 她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赵修远也在慢慢改好,她不想自找麻烦。 再过了一个月后,村里也逐渐平静。 徐家三人也总算回了村。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村里的鸡下蛋十分勤快。 村里人十分佩服徐惠惠,不管他们卖她多少鸡蛋,只要新鲜,她都收。 而且价格比公家总要高上几分。 他们去徐惠惠家多了,便免不得和她唠唠家常,一时间她成了村里最受欢迎的人。 “惠惠,你家这红红的果子真好看,是什么?”王家大婶指着草莓问。 徐惠惠笑了笑,“大婶,这是草莓,要不要尝尝?” 王大婶嘴上拒绝,眼睛却老往果子上瞟。 柳莹抓了把洗好的草莓,“快吃吧!都当了多少年邻居,还这么客气?” 王大婶不好意思笑了笑,擦了擦手,才慢腾腾拿起一颗草莓吃起来。 她本来吃得快,但草莓是个稀罕东西,她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品尝,生怕没尝到味儿。 “这叫草莓的,还真挺好吃哈!” 徐惠惠笑道,“草莓去年就种了,没注意防虫,被蜗牛吃了个干净!今年有了经验,草莓就收获好多。可惜我院子不大,再多的苗也种不下。” 王大婶有些忐忑地问,“惠惠,你有多的苗?能给我能种吗?” 等的就是你这句! 徐惠惠点头,“当然可以啦!王大婶,您和我妈最好了。但是这草莓有多的,您可得换给我!” “行!” 王大婶得了苗子,知道徐惠惠家还有多的,自告奋勇给相熟又老实的其他村民宣传。 不久,徐惠惠的草莓苗子就送完了。 柳莹不解,“这草莓又不是肉,真能有人买?” “县城会越来越富,咱也不缺那买草莓的钱!咱村里人多种几年,到换钱的时候也能多些经验。” 柳莹虽然不赞成,却从不干涉她的想法,就像是她不明白她为什么总逼着卫川读书。 托徐惠惠的福,村里人都挣了些钱。 在酷暑来临前,好几家人都买了电风扇。 徐惠惠还好,他们家最怕热的,是小葡萄。 这个年代的电压不稳,农村动不动都停电。 电一停,小葡萄就热得直哭。 徐惠惠听不得他哭,只能带着他去村口那棵大树下乘凉。 好在未来已经有了环保健康的驱蚊手环,她戴在孩子手上,蚊子便不怎么咬他们。 “惠惠,快来!”何秀兰远远地招呼她。 大树底下也是分阵营的,大婶们围在一起八卦。大姑娘小媳妇儿们又围成另一个圈。 何秀兰相当稀罕小葡萄,她迫不及待从徐惠惠手中接过小葡萄逗了起来. 旁边一个孩子妈十分羡慕,“你家小葡萄还真有福,蚊子都不咬他!我家国庆都被咬几个大包了。” “什么福气不福气的,也许只是跟遗传有关,从我爹到我都不被蚊子待见。” 众人嘻嘻哈哈笑起来,“惠惠说话就是好听,我也想不招蚊子待见。” 其实徐惠惠想说跟血型和血液的含糖量之类的有关,不过说了她们估计也不懂。 有个女孩儿看徐娟娟不说话,便问道:“娟娟,你是不是也不招蚊子?” 徐娟娟迟疑了一下,“嗯!” “看来徐家的人都一样,不爱招蚊子!”众人又是一阵羡慕。 “娟娟,你快生了吧?” 徐娟娟点头。 “你家那口子是个什么意思,在医院生还是村里呢?” 自从徐惠惠在县城生了一回,回村状态又那么好以后,她们都萌生了去城里生娃的想法。 “县城没住的地方,不方便,我还是更愿意就在村里生。” “哦!” 其实哪里是没住的地方,多了一口人,远方的赵家也不打算再给钱,他们哪里还敢挥霍。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花冤枉钱进医院的。 一起聊天的女孩儿们都默契地讨论起了下一个话题。 “你们见过吴知青吗?”一个小姑娘突然问起。 “吴娉婷?” “就是她!” 众人都摇头。 “我上次去县城人民医院,竟然碰到了她。但她捂着肚子,脸色不好。我冲她打招呼,她都不理人。不知道是不是没看见我。” “人家都进城了,当然就装着不认识我们了呗!” “就是啊就是!那些知青们天天做梦都想回城,怎么可能理你!” 小姑娘们数落了一番城里来的知青后,又突然问徐惠惠,“之前那个朱小燕知青不是跟惠惠你最好吗,你俩还有联系吗?” “小燕回到家以后,每月都有给我寄信。知道我有了小葡萄,她还送了我几尺上好的棉布呢!” “人和人还真不一样!” “就是啊,朱知青还是不错的。” …… 吴娉婷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她今天已经蹦跳了几个小时。 为什么这个孽种还那么坚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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