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转头看了一下杜佳芝,似乎也明白了她的心意,笑道:“好吧,那需不需要我为你和前任的爱情祭奠一番?” 杜佳芝瞪着徐松,大概也知道自己没震慑力,竟然扑过来,抓起徐松的手臂一口咬了下去。 “喂喂喂。”徐松吓到了,杜佳芝胆子真大呀,“你属狗的呀?” 杜佳芝给徐松的手臂上留了一个浅浅的牙印,抬头笑道:“你才属狗,我属虎的,虎咬人天经地义,怎么,不服呀!” “对哟,你98年的,属虎,我00年,属龙,我们是龙争虎斗,注定无法和谐相处。”徐松揉着牙印处,其实不痛,反而像是恋人间的印记。 “反正不准唱情歌,就算要唱,也唱甜甜那种,分手的、怀念的统统不要。”杜佳芝定下规则。 “行行行,我怕了你这只会咬人的母......会咬人的老虎。”徐松看到杜佳芝眼神不善,急忙改口。 “本来我已经要站松笑倩兮cp了,现在又觉得松芝恋挺不错的。” “杜佳芝都直接上嘴了,乖乖,对徐松简直是羡慕嫉妒恨呀。” “徐松,出来单挑呀!” “我告诉大家,杜佳芝是我老婆,她的口水是香的。” “前面的兄弟想p吃呢。” “一比较,还是发现松芝最配,沈倩对徐松多多少少带点崇拜的意思。” “崇拜有什么不好,女人对男人的爱,都是从崇拜或好奇开始的。” “话说徐松又要唱歌了,他怎么能写出这么多歌呀。” “是呀,他要唱的话,肯定又是好歌。很多专业词曲家,一年都写不出一首好歌,他都几首了?” “所以说,任何行业都是要看天赋的,不然雪燕女神怎么会那么看重徐松。” “说起来,对徐松的才华,不得不服,也怪不得这么有女人缘。” ...... 在观众们的议论声中,徐松和杜佳芝走进了琴房,看着满屋的中式乐器,杜佳芝问道:“你要准备用什么乐器给我唱歌?” 徐松扫视了一圈,心里同时也在盘算着唱什么歌,最后把目光落在了古筝上。 除了吉他和钢琴,他的其它乐器水平可没有得到强化,还只是停留在“会”这个阶段,所以必须要选一个能和歌配上,操作上还要求不高的,而古筝这个最易上手的乐器就是最好的选择。 同时,自己要唱的这首歌,用古筝来操作也简单,号称只要背下乐谱,一个小时之内就能完全弹奏。 首先,这曲子用到的指法,斜线是食指抹指法,形状符合是大拇指托指法,横线的指法和前面的一样,弧线是中指勾指法,用到的琴弦是中音区和高音区。 徐松坐在古筝旁边的椅子上,绑上义甲,笑着对杜佳芝说道:“你既然不要情情爱爱的歌,刚才又提到了江湖,要不我给你唱首关于江湖的歌吧。” 杜佳芝眼睛亮了:“你还会写这种歌?就是古装武侠剧里的那种武侠歌?” 徐松脸不红心不跳:“会呀,写歌我是专业的,什么类型都是手到擒来。” 杜佳芝很纠结:“我虽然对音乐不太懂,但是我知道,每个词曲家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有些人会写情歌、有些人会写摇滚、有些人会写民谣、有些人会写励志歌等等,可能会跨几个类型,但不可能所有类型都会写得很好。可你这么说,我偏偏不怀疑,真是奇了怪了。” “哈哈哈,不是没有,只是你没见过而已,现在你面前就有一个了。”徐松笑道。 天球有没有这样的全才,徐松不知道,原主也没去研究过这个,只知道龙语乐坛的四个曲爹很厉害。 但徐松知道,地球的华语乐坛至少有个李宗盛。 他确实擅长写情歌,但是他写的《真心英雄》,位列华语乐坛十大励志歌曲之一;他写的中国风歌曲《凡人歌》,在描述人生方面无歌能出其右;至于台湾省摇滚开山之作《摇滚舞台》,也是他写的;至于民谣,也有《没有人知道》、《风吹云淡》等等。biqubao.com 只能说,全才不是没有,只是很少很少。当然,拥有整个地球宝库的徐松,他不是全才,他是比全才更牛逼的挂逼。 “行吧,那你来首武侠歌吧,我最喜欢这种类型的歌了。可是听我老爸说,这种歌很难写,单是一个‘韵味’就难倒了无数人,同时还要求朗朗上口和押韵。不过我相信你,你总是把你吹的牛都实现了。”杜佳芝很是期待地说道。 “嘿嘿。”徐松笑了两声,然后随意拨弄了几下古筝,找了一下感觉后,开始表演。 这首歌在古筝上的前奏很简单,对于初学者来说,就是用大拇指随意由下向上拨弄,然后再用食指由上往下拨弄,反正想怎么甩就怎么甩,跟着进入正歌部分。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 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 “嘶!” 无数人倒吸一口冷气。 好的歌手唱好歌,能让人瞬间头皮发麻,而徐松拥有s级的歌神技能,加上被称为武侠歌曲巅峰的《刀剑如梦》,更是直接让人眼前出现刀光剑影,一股江湖的草莽之气扑面而来。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 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 杜佳芝整个人都傻了,因为一股不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苍凉之气从心中升起,对于人生的无常和命运的捉弄,感到深深的无力。 人生匆匆,最后究竟还能留下什么? 每个人都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谁与我生死与共!” 用近乎悲愤的语气唱出这句歌词后,乐音渐缓,徐松再用最温柔的声音吐出这句歌词:“谁与我生死与共?” 一曲终了,荡气回肠。 “啪啪啪!” 杜佳芝疯狂鼓掌:“徐松,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一首武侠歌曲,太好了,太巧了!” 徐松一边取义甲,一边好奇地问道:“什么太巧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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