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通叹了一口气,一脸便秘的样子:“现在没时间和徐松协商版权问题,但热搜一定要买,就买五十名以内的吧,歌唱音频就截十五秒,着重于观察员的评论和观众的反应。” “好的。”女助理应声,又叹了一口气,“唉,这可是神曲呀,徐松怎么不提前注册呢,白白浪费这么好的引流机会。” 然后突然她眼睛一亮,惊诧道:“不可能真的是徐松听到有才艺表演才临场创作的吧?包括那首我有钱,也是在吃饭的时候创作的?” “那是肯定的,要是我创作出这种歌曲,注册版权都不带耽搁一秒的。”法务人员笑道,不过随后又说道,“当然,也有可能没有推广渠道,所以耽搁下来也没多大问题。” “乖乖,肯定是临场创作,不管能不能推广,既然作品都成型了,肯定要注册吧。”女助理很肯定的说道。 李显通只是来了一句:“这徐松很有才,而且在节目里把路走宽了,就看他怎么选择了。” 那位把徐松带到《逃离地狱岛》的女助理,对徐松很有好感,所以好奇地问道:“李导,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呀。” 李显通看了她一眼,还是解释道:“唐雪燕一直在等着好歌一飞冲天;沈倩是准备歌手出道,也需要好歌;赵宁也是歌手;还有一个人也能给他帮助。虽然她不是歌手,但架不住现在对他很有好感;而且,我们这个节目观注的娱乐圈人士肯定也不少,徐松多半已经进入了一些人的视线,这你都不明白吗?” 女助理更好奇了:“等等,李导,你说的还有一个人,指的是谁?” 李显通看着各自回宿舍休息的嘉宾们,终于还是说了出来,只不过说得很小声:“杜佳芝。” “杜……”女助理急忙把声音低下来,“她也是资方派过来的?不过我看过她的资料,平平无奇呀。” 李显通摇头:“不是,她本人就是素人。” 女助理懂了,然后问道:“那李导,你是徐松的话,你会怎么选?” 李显通白了女助理一眼:“我不是他,我不知道要怎么选,要是我,肯定会选择留在电视台。” “电视台?”女助理一脸疑惑,“继续在电台当他的主持人?” 李显通忍不住“呵呵”笑了两声:“他如此有才华,不可能一直留在电台的。后面不管是继续做主持也好,其它也好,树大才好乘凉。先在电视台干出一番成绩,结交一些人脉,以后再出去闯荡,会少受很多欺负,而且以后要和电视台合作,也容易很多。” 女助理突然笑道:“徐松如此有才华,那李导你会不会拉他一把?” 李显通想了想,摇摇头:“在娱乐圈,没好处的事,少做;没关系的人,少帮,花花世界迷人眼,搞不好什么时候,你帮过的人就会转头反咬你一口。” 见李导都把问题提升到人生问题了,女助理嘟嘟嘴,知趣地不说话了。 “今天的怎么统计出来了吗?”李显通现阶段最关心的还是这个。 “今天有效时段的平均收视率已经统计出来,我们排在今年所有地方节目第五的位置了!”工作人员汇报的声音都有点颤抖。 “咦!”李显通虽然知道成绩会很好,但没想到会这么好。昨天才第十,今天就第五,这上升的速度就跟坐火箭一样,这么快就让他完成了基本任务,心里还有点不适应。 “李导,要不我们明天再安排一场才艺表演吧?”有工作人员提议。 李显通想了想,然后摇摇头,说道:“我们是恋综,还是把重心放在恋爱上,天堂岛约会的升级,才是我们节目最大的看点。” “那要是明天还没有情侣能入住天堂岛呢?”有工作人员问。 李显通笑骂道:“男女四比三,又是第三天,这种比例都还没人入住天堂岛,我就请你们去住。” “哈哈哈。”控制室里爆发出一片笑声。 忙累了一天,幕后人员的神经现在才缓和了一点。虽然地狱岛规定十一点才息灯,现在才十点不到,但嘉宾们不会来个什么深夜约会。毕竟外面蚊虫很多,也没有合适的地方给他们约会。 果然,地狱岛上的嘉宾们都默契得开始洗漱,女生也大大方方当着镜头卸妆。不得不说,三位女生的颜值真是顶配,哪怕素颜,都非常耐打。 “卸了妆,也只是肌肤色泽暗淡一点,这三个女生的姿色,真是绝了!” “我现在还在回味杜佳芝和尤悠悠的舞蹈、沈倩的歌声,发现三个女生我都爱上了。” “说到唱歌,徐松才是最牛b的,可惜歌是原创,在热搜上只能看到十五秒片段,只有耐着性子等后面的重播视频了。” “节目组为什么不去版权网站购买商业版权呢?是因为不想为一个素人嘉宾推广吗?但现在明明是两利的事情。” “哈哈,有没有一种可能,这首歌是徐松临场创作出来的,还没来得及注册版权呢?”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么仓促的时间能写出《单身情歌》这种质量,还是如此完整的歌,徐松还来参加什么恋综,早就被那些大娱乐公司收入囊中,奉为座上宾客了。” “呵呵,兄弟,你把娱乐圈想得太简单了。现在的娱乐圈是最复杂的名利场,首重利益,其次是人脉和背景,然后是时机,最后才看重才华。” “对,在娱乐圈,才华不等于利益。因为不管你是能唱能演还是能写,在传媒时代想出位,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高效渠道。而拥有后者,哪怕推出一砣屎,都有人买单。” “了解,屎的成本比才子的成本低多了,所以才华在资方的眼里,不如一砣屎。” “我觉得吧,如果一个人能连续写出《单身情歌》这种质量的作品,哪怕是资方,也不得不低头吧?” “哈哈哈,楼上这个兄弟说得对,直接用首首经典来代替资金积累流量、开辟渠道是行得通。但是,谁又能做到这一点呢?我们龙国那四位曲爹都办不到!”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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