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今天才穿越过来。 原主叫陆芙蕖,暂时是陆家的千金,陆回舟的名义上的妹妹。 兴趣使然,原主在音乐学院学的古琴,她大学的朋友图栀子,两人毕业时一起合办了一个古典乐器行,卖乐器也开班教人中国古典乐器。 陆芙蕖和图栀子一看名字就知道两人合得来,毕竟都是花儿。 两人大学时都是学的古琴,图栀子主要负责教习古琴,陆芙蕖教习箫,还找了人帮忙管理与教学,原主平时也不算忙。 白珑这个世界是陆回舟,性格有些……不好说。 陆回舟在e国求学多年,前两年又在忙着管理海外的业务。 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原主与陆回舟这些年也没见过几面。 陆回舟好像从原主小时候开始就不怎么喜欢她,对她不至于不好,就是不亲近,很冷淡。 原主小时候很喜欢这个哥哥,可热脸贴冷屁股多了,自己也受不了了。 所以,原主与陆回舟相处一直都冷冷淡淡的,一点也不像是兄妹。 二十三年前,机缘巧合之下,唐瑜与原主的亲生母亲在同一个医院生产,在护士的失误之下,原主与孟梦橙开始了错位人生。 (就是如此狗血……) 陆回舟回国不久就开车撞到了孟梦橙,孟梦橙又与唐瑜长得相似,他疑心作祟,一番查证之后,发现孟梦橙才是自己的亲妹妹。 他把孟梦橙带回了陆宅,孟梦橙认祖归宗,原来她才是陆氏的真千金。 唐瑜与陆盼山很喜欢陆芙蕖这个女儿,且原主的亲生芙蕖前几年就出车祸双死了,这也是孟梦橙这么窘迫的原因。 因此原主自然没可能回什么孟家,唐瑜与陆盼山让原主留在陆家,与孟梦橙一样是陆家的女儿。 原主自知是自己偷窃了孟梦橙的人生,不,她现在叫陆梦橙。 出席一些宴会,原主也会自觉带着陆梦橙。 不过去了几次之后,原主与陆梦橙都不喜欢去了。 原主是因为有人嘲笑她是一个假千金。 陆梦橙从小在普通家庭长大,孟父孟母死后,她更是靠着补偿金熬到大学毕业,以前自然没见过这些高档场面,她也应付不来。 可原主心里有个人,是顾氏的总裁顾云霆。 原主与顾云霆从小就有婚姻,顾云霆不喜欢原主,只是把婚约摆在那儿罢了。 陆梦橙回了陆家之后,也进了陆氏工作。 在工作上,陆梦橙与顾云霆有了接触,陆梦橙完全踩在顾云霆的审美点上,与外面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 顾云霆了解到陆梦橙才是真正的陆家大小姐,才是那个真正应该与他有婚约的人。 他对陆梦橙展开了猛烈攻势,陆梦橙知道他与原主有婚约就拒绝了他。 顾云霆找到陆家说要退掉与陆芙蕖的婚姻,他喜欢的是陆梦橙。 原主不愿意退,陆梦橙只是沉默,顾云霆据理抗争。 陆回舟眼不见为净。 顾父顾母不在意,反正都是陆家的女儿,而且陆梦橙才是真千金。 唐瑜和陆盼山却是为难不已,毕竟原主也当了他们二十多年的女儿,他们自然也是舍不得的。 结果原主与顾云霆还是退了婚,原主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离开了陆家。 然后陆梦橙与顾云霆谈恋爱,结婚…… 之后原主与陆回舟一直都是按部就班工作、生活,像是断绝了异性缘…… 呃……芙蕖不太懂原主是咋想的。 为了顾云霆何至于此啊! 虽说他俩有婚姻可其实也没见过几面,顶多原主单相思罢了。 而且原主也是因为陆氏千金这个名头才能和顾云霆有婚姻啊。 人家现在喜欢正牌的千金就去喜欢呗。 这日子舒坦得不得了,干啥这么作? 芙蕖不理解。 只要陆梦橙人还行,芙蕖都愿意和她好好相处。 唐瑜与陆盼山想让她离开陆宅也行。 至于与顾云霆退婚这件事,不用顾云霆提,芙蕖到时候会先提。 …… 回归现实。 芙蕖坐在唐瑜身边瞅对面的陆回舟。 陆回舟觉察到了芙蕖的视线,看了芙蕖一眼,任她打量。 唐瑜看着芙蕖与陆回舟,忍不住开口,“你们俩就不能好好相处吗?谁家兄妹像你们一样,和陌生人也没好多少。” “要说啊,回舟都怪你,芙蕖小时候多喜欢你啊,你天天冷着个脸,把芙蕖吓得都不敢接近你了。” “妈。”陆回舟喊了一声唐瑜。 唐瑜没再继续翻旧账,她曾经一直以为陆回舟这么对芙蕖只是因为她和陆盼山没顾及他的感受,要了二胎。 以为陆回舟小时候因为这个而不喜欢芙蕖,可两人长大之后还是这样。 她与陆盼山自认为两人对两个孩子都是疼爱有加,不可能存在什么偏心。 陆回舟自己有责任感,愿意继承陆氏,愿意出国学习,他们也会给回舟最大的支持。 至于芙蕖,芙蕖从小就喜欢那些中国古典乐器,她们也给芙蕖请了最好的老师,芙蕖也如愿上了全国最好的音乐学院。 芙蕖毕业之后更是用这些年存的零花钱与朋友合办了一个知音乐器行,事业进行也算顺利。 两个孩子都成长得很好,可他们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有些奇怪…… 陆回舟本就心里有事,今日看见芙蕖,他竟然真的希望孟梦橙才是他的妹妹。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 芙蕖看着对面的陆回舟,心里“啧”了一声,可真是冷淡呢,白寒声都要体贴些。 “妈,我上去休息会儿,晚上下来吃晚饭。”陆回舟站起了身。 “好,你累了就先去休息。”唐瑜应着。 见陆回舟上了楼,唐瑜就转过脸来,“芙蕖,你看妈妈刚刚化的这个妆怎么样?” 唐瑜敷完面膜感觉自己的皮肤状态好得不得了,刚刚儿子没回家,女儿又去午睡了,就自己撸了一个全妆。 难得这么漂亮,得收获同为女人的芙蕖的肯定才是。 “妈妈今天格外漂亮,底妆很服帖,眼妆也很好。”芙蕖看着唐瑜的妆面认真称赞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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