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延维工作之余瞥向一边的芙蕖,发现芙蕖在发呆,便走了过去。 白延维站在芙蕖身后,见芙蕖也没在玩电脑,“芙蕖,在想什么?是不是陪我在公司太无聊了?” 芙蕖的思绪被白延维打断,“是有一点,我在这都没什么事情可以做。” 芙蕖觉得自己被昆仑镜污染了,她刚刚竟然在想…… 白延维细想了一下,把芙蕖一直圈在自己身边,芙蕖也会觉得无聊,但是让芙蕖再去做医生,他又感觉芙蕖会太操劳。 他们公司最近和政府正在合作一个项目,主要是助力乡村医疗发展,不知道芙蕖会不会感兴趣…… “芙蕖,盛远近期……,不知道芙蕖有兴趣吗?” 芙蕖听得两眼放光,她都要无聊到发霉了,而且做这种事从某种意义上也完成了原主的梦想,又能帮到其他人。 “感兴趣,我想去。” 白延维摸了摸她的发顶,“不要着急,这个项目正式运行还要再等一段时间。” “好吧。”那她就再咸鱼一段时间。 “里面有一个休息室,芙蕖要是觉得坐这里无聊,就去休息室玩。” 芙蕖早就坐得不舒服了,立马站起身来,勾着白延维的脖子亲了他一口,“亲爱的努力工作,我在休息室等你。” 芙蕖又在引诱他,白延维亲了好几下才放芙蕖离开。 芙蕖进了这间休息室,有床,有沙发,有浴室,甚至于还有一个不大的衣柜…… 芙蕖打开那个衣柜,里面都是白延维的一些西装、衬衫之类的。 芙蕖拿了一件白延维的衬衫,计上心头。 芙蕖换上白延维的衬衫,长度嘛,很合适。 若隐若现,欲迎还拒…… 她躺在床上睡觉。 临近下午五点,白延维工作也处理完了,准备去叫芙蕖。 哪里知道,一打开休息室的门就是这种活色生香的场面。 芙蕖竟然穿着他的衬衫,白皙修长的腿,起伏的线条,甚至衬衫上面的两颗扣子也没扣。 这种景象哪个男人抵挡得住! 芙蕖果然是在引诱他! 白延维锁上休息室的门。 他爬上床,决定身体力行叫醒他的睡美人。 芙蕖被吵醒,美目氤氲看着她面前的白延维。 白延维见芙蕖醒来,夸赞道:“这件衬衫在宋医生身上异常好看。” 芙蕖的手伸进白延维头发里。 “我也觉得。” 计划通呢。 …… 公司大楼已经空无一人。 只有白延维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白延维还自觉完成了所谓的办公室……,在办公桌、椅子、窗边…… 幸好……窗户玻璃是单向可视。 芙蕖呼开白延维,“白延维,我累了,不许再……” 白延维可不愿意,“刚刚让宋医生一个人在休息室久等了,需要弥补。” …… 晚饭没回家吃,电话也不接,打电话给许特助,许特助还说总裁办公室一直锁着,他以为总裁早就下班回家了,而且宋医生今天还来了公司。 周淑芬懂了,也不着急她那不着家的大孙子了。 她和小张的谋划果然成功啊。 她就说嘛,什么性冷淡,就她大孙子那身板还能真不行。 多亏了小张啊,她觉得应该给小张多多的奖金! 张明远:感谢大自然的馈赠。不,感谢自己聪明、勇敢有能力。 白延维带着芙蕖回了芙蕖的住处,第二天做好早餐才离开。 这一日。 宋京墨带着他女朋友温仪出来吃晚餐。 没想到却看见了他的宝贝妹妹,而且还有个男人牵着芙蕖的手! 他们家的白菜被猪拱了? 宋京墨拉着温仪就冲上前去。 芙蕖看着她面前面带愠色宋京墨,宋京墨还拉着一个很有气质的美女。 这是她哥的女朋友? 白延维看向拦在他和芙蕖面前的两个人,男的有些眼熟,但好像不认识。至于那个女人不就是帮芙蕖设计手链的那个设计师温仪吗? 温仪:??? 宋京墨咋了? 那不是之前那个甲方白延维吗? 温仪又打量着白延维那个女伴,看向了她的手腕,那是她设计的那条手链诶。不愧是她,只有她的设计才配得上这种名品手腕。 “哥,好巧啊,你们也来这边吃饭?”芙蕖率先打破尴尬。 “芙蕖,你不介绍一下吗?”宋京墨盯着白延维。 “哥,他是我的男朋友白延维。”芙蕖忙介绍。 天!这是什么尴尬场面? 又对着白延维道:“延维,这是我哥哥宋京墨。” 白延维刚刚听见芙蕖叫哥,才忆起这就是上次送芙蕖过来那个人。 白延维不想承认自己有点紧张,收回了牵着芙蕖的手,正经道:“哥,你好,我是白延维,是芙蕖的男朋友。” 哥?可真会自来熟,芙蕖的雇主不就姓白吗?难道?biqubao.com “你好,宋京墨。” “哥,你不介绍一下吗?”芙蕖示意宋京墨介绍一下他的女朋友。 宋京墨这才恢复了平日的温柔,笑着看着温仪,“芙蕖,这是哥哥的女朋友温仪,她稍比你大一些,你叫温仪姐就行。” “温仪姐,我叫宋芙蕖,你叫我芙蕖就行。”芙蕖乖巧打着招呼。 温仪笑道:“芙蕖,我们真有缘,你的手链就是我设计的呢。” “真的吗?我很喜欢这条手链,温仪姐可真厉害……” …… 见两个女人互夸上头。 白延维适时说道:“不如我们进包厢边吃边聊?” 宋京墨同意。 几人便一起进了包厢。 等菜的间隙。 “白先生你是芙蕖的雇主吗?”宋京墨发问。 白延维回,“是的。” 白延维见宋京墨没什么表示就找补道:“哥,你放心。我并不是对芙蕖有什么企图才雇的芙蕖当私人医生,是和芙蕖相处之后,我们两个人觉得合适才在一起的。” “白先生,你的家境不是我们这种普通家庭可以高攀的,我希望你不要欺骗芙蕖的感情。”宋京墨只道。 宋京墨情愿芙蕖找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也不想她找一个高出他们家境太多的人。 “哥,我绝对没有欺骗芙蕖的感情,若是我以后做出什么对不起芙蕖的事,我就……” 宋京墨打断白延维的话,“男人的承诺最不可信。” 菜也上了不少了。 “先吃饭吧。” “芙蕖,今天和我一起回家见见爸妈。” 芙蕖乖乖答应,“好。” 看来白延维要过她哥和爸妈这一关还有点难呢。 芙蕖同情地看了白延维一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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