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凤晚上放学回家路上遇见了送信的邮差,就带着两封信和一个包裹兴高采烈地跑回家。 她一进院子就开始嚷嚷,“爹娘,嫂子,哥寄信和包裹回来了。” 白母在厨房里听见白玉凤的声音一脸喜色,“阿龙这走了一个多月,终于来信了,我去看看。” 说罢,白母就步伐轻快地走出了厨房。 芙蕖把最后一道菜盛出来端进堂屋。 白玉凤蹦蹦跳跳到了芙蕖身旁,把一封信递给芙蕖,“嫂子,哥哥还单独给你写了一封信呢。” 芙蕖忍住嘴角的笑意,“是吗?” 她接过那封信,看着信上写着的芙蕖两个字。 白玉凤认可道:“当然了,哥哥肯定有悄悄话要写给嫂子听。” 白父去了主屋看白家老爷子,芙蕖看了看天色,估计还得等一会儿才回来吃饭。 芙蕖想回屋去看白龙写了什么,道:“娘,我先回屋去一会儿。” 儿子不仅寄了信,还寄了其他礼物呢。 白母也开心,拿着一个小盒子放在芙蕖手里,调笑着儿媳,“阿龙可不止写了封信呢,还有个小礼物,一起拿回去看吧。” 芙蕖神色害羞,收了东西就回了房。 白母见状心里感叹着,刚结婚就是甜蜜。 儿子真是体贴,知道他俩老两口下地不免有些跌打损伤,就寄了一瓶药油让他们用。 给他妹妹还寄了一根彩色的漂亮头绳。 刚刚玉凤给她读了一遍信,就风风火火地回屋戴她的头绳。 白母把药油和那封信放好,等他爹回来,让玉凤再读一遍。 然后就去了厨房端饭。 在回屋的那几步路上,芙蕖就打开了那个小盒子,里面是一对极其精致的莲花形状耳环。 芙蕖很是喜欢,芙蕖不知道白龙是因为知道的的名字是莲花的别称还是别的原因才选了这么一对耳环,不过算他有心意了。 信里的字迹铁画银钩,完全不像是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人写的字,看得出来白龙也是花了些心思的。 信里写了这段时间白龙在部队里的一些趣事,还说结婚报告已经打下来了,等这段时间忙过了,他请个假回来领证云云…… 后面还说他很想念她,希望芙蕖能给回信。 …… 晚间吃饭的时候白母还提到他们会让白玉凤代笔写一封信,问芙蕖是否也要写一封,到时候一起寄到部队去。 看在那对耳环很合心意的份上,芙蕖准备给他回信。 芙蕖捏着白龙留在房里的一支钢笔,久久却未下笔,她哪里单独给一个男人写过这种东西。 琢磨了许久也不知道写什么,最后只能简单的描述了近期家里的情况,她看完了几本书,他送的耳环很喜欢之类的…… 让芙蕖在信里写些柔情蜜意的话,她实在是写不出,让她当面说可能都好点。 第二天刚好周末,芙蕖就和白玉凤一起去了镇上把信寄了过去。 过了些时日,远在首都的某军区。 赵胜利是白龙所在营的副营长,平日里就他和白龙的关系最好。 这日他刚好路过门岗,就听见这边又收了不少信。 他前不久才寄了封信回家,还想着肯定是家里给他来信,就去门岗问。 结果自己的信是一封没有,白龙的信却有两封,可羡慕死他了。 赵胜利大老远的就看见了白龙,他挥舞着手里的两封信,大声喊道:“老白,你的信。” 白龙快步走过去夺过赵胜利手上的信,见有两封信都是写给他的,脸上掩不住露出喜色。 “哟,老白,以前收信也没见你开心啊?”赵胜利开着玩笑。 他又见白龙一直瞅着寄信人叫叶芙蕖那封信,这叶芙蕖一听就是个小姑娘的名字,他知道白龙有个妹子,可他妹子也不叫这名啊。 赵胜利突然八卦起来,“老白,难道你铁树开花了?” 白龙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拿着那封信一脸正经地给他炫耀,“这是我媳妇儿给我写的信。” 赵胜利惊得眼睛都瞪大了,“你说啥?老白,你背着我结婚了?!” “嗯,上次探亲假顺便结了婚,我也没想到,就没来得及通知你。”白龙一边向宿舍走,一边回答道。 赵胜利亦步亦趋跟着白龙,“什么叫你也没想到?天上还会直接给你掉下个媳妇啊?” “没错,天上给我掉了一个媳妇儿。”白龙在心里得意,他媳妇儿就像个仙女一样,可不就是天上掉下来的。 一个小兵跑过来喊赵副营长,那边有事儿找他。 赵胜利只能跟着小兵过去,心里暗骂,偏偏这个时候找他有事,老白的事儿他还没问清楚呢。 赵胜利和老白今年都是二十四,他们两个是营没结婚里的年龄最大的,没想到,老白回去探个亲,就把婚结了。 那现在岂不是就剩下一个老光棍了。 不行,他可不能输给老白太多,看老白那得意的样子,看来娶个媳妇也不错,他得写封信让他娘给他张罗一门婚事,他也想过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白龙坐在自己的铁架子床上,小心翼翼地打开芙蕖给他写的信。 字迹娟秀,真不愧是他媳妇儿。 虽然媳妇儿整封信没提过一个字说想他,就写了家里的近况如何,还有她已经看完了那几本书,看来可以找个机会再搜罗些书本,媳妇儿还说了很喜欢他送的耳环,他已经很满意了。 又打开了他妹妹代笔写的家书,先是就是各种叮嘱让他照顾好自己和各种家里都好,一看就是他娘的话。 他娘的话说完之后又是玉凤给他说的一些事情,玉凤很少单独写这么多字和他讲什么的,他就认真看着。 他看到了方小梅对芙蕖的污蔑,气得牙关紧闭。方小梅还想赖上李国强更气了。最后看见方小梅嫁给了刘瘸子才松了一口气。 白龙又看了看手里的两封信,收到信的喜悦变成了气愤。一是生气方小梅的恶毒行径,二是生气发生了这样的事,芙蕖在信里也是只字不提,难道他这个丈夫这么不值得她倾诉吗? 看来还是把芙蕖放在自己身边更放心,等他们领了证他就去申请家属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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