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一睁眼就看见白珑那张大脸,他的手还在自己胸腔上压压压按按按。 死不要脸的白珑在小世界也在占她的便宜,芙蕖反手就给了白珑一个大逼兜。 白龙脸上的焦急紧张变为了吃惊,转瞬之间又恢复了平时正经的模样,“叶知青溺水了,这是部队教的急救方法,没想占你便宜。” 说罢,白龙捡起刚刚为了救人扔在岸边的军绿色大背包,背在背上就朝着白家的方向去了。 趁着周围围观的村民还没反应过来,芙蕖接收了昆仑镜塞给她的记忆和剧情。 原身叫叶芙蕖,父母是城里的工人,叶家有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家境其实还不错,叶芙蕖长得漂亮,按理说下乡怎么也轮不到她。 但是叶父和她奶奶都是重男轻女的人,姐姐两年前已经嫁人,到了下乡的时候,叶父又花钱给她的两个哥哥弟弟买了工作,结果只有原主这个斯斯文文娇滴滴的小姑娘来下乡。 到东山村之后,叶芙蕖也不矫情,虽然开始不熟练干活慢,但是熟练之后每天也努力完成工分,叶芙蕖为人比较和善,长得又漂亮,许多男知青和东山村的小伙子都喜欢原主。 方小梅和叶芙蕖是一个地方来的,来东山村之后互帮互助倒成了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原主真心把方小梅当朋友,可方小梅却不是。 方小梅长得娇憨可人,在城里不少人喜欢她,可到了东山村之后,发现比起她其他人都更喜欢叶芙蕖。 特别是知青里的江时跃,江时跃家境很好,家里时不时给他寄包裹,人也长得高高瘦瘦又清俊,一到东山村,方小梅就看上了江时跃。 可江时跃对她冷冷淡淡的,对叶芙蕖倒是殷勤得很,方小梅好几次都看见江时跃私底下偷偷把他家里寄给他的东西给叶芙蕖,叶芙蕖还老是装模作样说不要。 既然他们都喜欢叶芙蕖那一副清丽高洁的模样,那她就让叶芙蕖跌进泥里。 这东山村里,多得是泥腿子对叶芙蕖虎视眈眈。 方小梅知道今天江时跃去了镇上,她把叶芙蕖带到河边,趁叶芙蕖不注意绊了她一跤,一脸害怕紧张的样子拉住了叶芙蕖,又装作体力不支让叶芙蕖掉进了河里。 这样既达到了她的目的,又成全了她的名声。 即使叶芙蕖没淹死在河里,被这东山村里的泥腿子救了,那也没可能再和江时跃在一起了,只能留在这东山村为这村里汉子生孩子。 只是叶芙蕖的运气比她想得要好,被在部队当兵回家探亲的白龙救了。 这白龙再怎么说也比这村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里汉子强。 不过只要不是江时跃就行。 叶芙蕖注定嫁在这东山村了。 结果和方小梅想的差不多,虽然白龙救人是一片好心,但终归是毁了叶芙蕖的名声,而且村里很多人都看见了,这白龙对叶知青又是抱又是摸的,怎么都得负责。 原剧情里叶芙蕖嫁给了白龙,原主长得漂亮又是高中生,白家人都很喜欢她,白龙虽说不上对原主宠爱,但也尽到了一个丈夫该有的义务。 但是原主心气高,她不喜欢白龙,结婚之后对白龙一直都是一副冷脸,也不同意白龙和她圆房。 两年之后又迎来了高考,原主拼死拼活考上了大学,逼着白龙和她离婚,白龙不同意,她就以死相逼,白龙无可奈何只能答应。 原主回到城里,叶父却不肯供她念大学,又嫌弃她离过婚丢了他们的脸,想把她嫁给一个家里有三个孩子的鳏夫,原主去打听了,那鳏夫的前一个老婆就是被他打死的,原主吓得连夜跑路,去了广州打工,晚年倒是小有成就。 白龙和她离婚之后就没有再娶,在军队一路高升,却无儿无女,孤独终老,伤透了白父白母的心。 至于方小梅,陷害原主之后,成功嫁给了江时跃,方小梅虽然没考上大学,江时跃却考上了京市的大学,方小梅陪江时跃进城念书,后来江时跃靠着学历和家里的资本下海经商,方小梅就成了富家太太。 方小梅看见叶芙蕖全身湿漉漉的还坐在地上愣神,就可怜兮兮哭喊道:“芙蕖,芙蕖,都怪我,要不是我没拉住你,你也不会掉进河里,被白家那个当兵的又搂又抱,你的名声可怎么办,他们白家必须得负责……” 方小梅猫哭耗子的把戏成功让芙蕖觉察到她当前的处境。 白珑那条臭长虫在这个小世界叫白龙,原剧情里白龙救了叶芙蕖之后就表示自己愿意负责,现在白龙换成了白珑,救人之后就跑了,臭长虫果然没有责任心。 白龙在东山村名声好,又是当兵的,村里人也愿意帮他说话。 村头的胖大婶是白龙的小姑,见状立马拉起地上湿漉漉的芙蕖,拍了拍芙蕖的手,“叶知青啊,我们家阿龙为人最是正直,不会干出不负责任的事儿的。” 周大爷也附和道:“是呀,叶知青、方知青,白家小子一直在部队当兵,你们不清楚,白家小子的人品在我们东山村那是数一数二的。” 刘瘸子色眯眯打量着湿衣服贴在身上,身段窈窕的芙蕖,“白龙要是不负责,叶知青嫁给我也行啊,我不嫌弃。” 方小梅听见刘瘸子的话两眼放光,巴不得白龙不负责,叶芙蕖嫁给刘瘸子最好,刘瘸子可是出了名的只会偷鸡摸狗,天天躺在炕上等着他的六十岁老母亲赚工分。 叶芙蕖嫁给这种废物最好,看那些男知青谁还会喜欢她。 周大爷一巴掌拍在刘瘸子脑袋上,“就你这个狗样子,还想抢白家小子的媳妇,还不滚去田里帮你妈赚工分。” 刘瘸子躲开周大爷想踹他那一脚,周大爷在东山村有些威望,刘瘸子不敢惹他,忙答道:“是,是,是。” 然后就拖沓着一只瘸腿跑走了。 周大爷又大声说道:“都散了,堆在这里看什么热闹,回家的回家,下地的下地。” 周围人见没什么热闹可看了就作鸟兽散。 “周大爷,我先带着叶知青回知青院了。”胖大婶见小姑娘全身湿透,这天也不热,怕再耽搁一会儿得感冒了,八九不离十这叶知青得成自己的侄媳妇,怎么说她也得照顾点。 周大爷笑眯眯应着,“去吧。” 芙蕖谢道:“谢谢周大爷。” 又转头笑着感谢胖大婶,“麻烦婶子了。” 胖大婶边走边扯了扯芙蕖的衣服,让衣服不至于太贴身,幸好芙蕖身上穿了几件衣服,倒是没露什么,不然在这不开放的时代还不知道被人怎么说呢。 方小梅待在原地,见人都走光了,没一个人搭理她,她都快气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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