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决定了后,就行动了起来。 之前参加高考的那批学生之中,有很多成绩优秀的,但缺少学费,或者是想自己挣点学费贴补的人在。 沈溪打听了一下。 选了一个叫张小云的姑娘。 之所以选女学生,那是因为珍珠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很多事情沈溪还是得考虑的,她可不想好心办坏事儿。 那边的沈少荣,丈量完地方,又找了技术人员做了规划后,就正式和沈溪签订了合同。 按照三七比例分成。 沈溪三,沈少荣七。 看这样子,好像是沈少荣占了便宜,其实不是的,沈溪买这块地方,一共才用了一万块。 如果沈少荣不能来投资,下个投资商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而且也不会让她入股。 就算是给她机会,她也未必相信人家能带着她好好干。 她和沈少荣有合作的基础,彼此也了解,可以说是一拍即合。 算她用一万块,在未来晋城的商业中心,投下了一笔资,以后她就会成为这个商场的股东之一! 只不过这一万块这样用了,她拿不到拆迁款,沈溪一下子就又变成了穷人。 好在兰香衣舍还能源源不断地赚钱。 还有平安万里公司,也在挣钱。 当然,因为不管是兰香衣舍还是平安万里,都更侧重于对未来发展的投资,所以能分到沈溪手中的钱也没多少。 就在沈溪觉得,自己没什么钱的情况下。 沈溪收到了一张汇款单。 汇款名字,是周远山。 周远山给她寄回来了三千块钱。 这个三千块,对于沈溪来说,不算大钱,但她知道,周远山心中还惦记着她呢。 这让她对这三千块,格外的珍视。 让她在暂时和周远山断联的日子里面,有了一些踏实和温暖。 再说沈溪和沈少荣签约这事儿,还是传出去了,主要是也瞒不住啊,沈少荣那边已经开始把旧的百货大楼给爆破掉了。 这么的事儿,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 所以这件事,也就传到了吴飞的耳朵里。 沈溪放学的时候,又一次碰到了吴飞。 这次是钱小勇带着人来接沈溪回家的。 吴飞看到沈溪后,就贱嗖嗖地凑了上来,接着阴阳怪气地说着:“听说沈少荣那个蠢货,把钱都投资到你买的那块破地上了?” “可真好笑!” “好地段争不起,偏偏要争那闹鬼的百货大楼!”吴飞冷哼了一声。 沈溪轻笑了一声,闹鬼?她怎么不知道? 只怕到时候,不知道这闹鬼的传言,要落在谁的身上。 吴飞见沈溪笑了,就开口说:“你要是现在求我,我可以让你在我的项目里面入股。” 沈溪淡淡地说着:“吴公子,吹这么大牛,也不怕牛从天上掉下来砸死你!” “你的项目?你能代表吴家吗?”沈溪冷笑一声。 吴飞不过就是吴东胜的一条狗罢了! 这叔侄两个人,目前还是臭味相投的,但指不定什么时候会闹翻脸! 吴飞现在说这话,还真是好笑。 吴飞的脸色一沉:“你跟着沈少荣,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他这次投资失败,肯定要被带回港城去!” 沈溪冷嗤了一声:“闭嘴吧!” 沈溪让钱小勇送自己离开。 吴飞倒是没跟上来,只不过在后面说了一句:“你早晚会后悔!” 中午回家吃了饭。 沈溪就又回到学校读书。 依然是钱小勇送的她。 之前还是六班的人护送沈溪,但现在沈溪有了自己的公司,更愿意自己的人护送她。 而且她得罪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要是真打起来了,这些学生未必有钱小勇好用。 不过沈溪为了保护自己安全的做法,已经在学校里面传开了。m.biqubao.com 沈溪刚在座位上坐下,金曼就找到了沈溪,开口说:“小溪,这些人太过分了!竟然说你坏话!” 沈溪问:“说我什么?” 沈溪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事儿可以让大家说啊。 她整天除了上课学习,就是下课去做买卖,搞投资,很忙很忙! 除了同班级的人,能和她说上几句话,她和其他人都没啥交集!所以沈溪还真是想不通,为啥会有人说自己坏话? 难道是沈心月和方志书两个人又搞什么幺蛾子了? 沈溪刚想到这,金曼就说:“她们说你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每天接送你的人都不一样!说你一边和校外小黄毛好,一边又傍大款!” 沈溪:“……” 她都无语了。 黄毛说的是钱小勇,至于傍大款,那肯定是沈少荣。 旁边的温朔有些不服气:“我和沈溪这样好,就没人说我俩啥吗?” 金曼在旁边冷幽幽地说了一句:“有人说,说你给沈溪当舔狗。” 温朔彻底无语了。 沈溪本来还挺生气的,这会儿看到温朔的表情,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温朔有些抓狂:“沈溪,你还笑,你有没有良心了!你们看看!看看我这玉树临风的外表,我用得着给谁当舔狗吗?” 沈溪没理会温朔,而是问:“知道谁传的吗?” 金曼摇头:“这个还不知道,不过好像是一班的同学最先说的!” 消息来源,是一班。 之前沈溪听说是一班有人说自己坏话,想也不想,就知道是沈心月做的。 但现在? 沈溪自己也有点茫然,因为她的两个死对头,都在一班呢! 沈溪觉得,这件事很可能是这俩人合在一起给自己造谣。 金曼蠢蠢欲动:“你是不是想去找沈心月和方志书的麻烦?我陪着你去!” 沈溪也想给这俩人点教训。 但是思来想后,沈溪知道自己现在没啥证据,说这话就是这俩人说的,现在杀上去,反而容易让人抓到话柄和错处。 沈溪不太想冲动做事儿。 但也不想就这样咽下这口气。 正当沈溪盘算着,怎么出这口气的时候。 课间的时候,沈溪和方志书在走廊里面碰到了。 如今两个班级离得也不远。 俩人虽然不至于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一天碰上两次也是正常频率。 平时碰到,两个人都不说话。 但这一次,方志书拦住了沈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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